现在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当一段感情走向离婚方向时,孩子只能交给一方抚养,法院判给哪一方,就一定能抚养孩子吗?
夫妻离婚以后当获得抚养权的监护人未履行相关职责、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等情况的,是可以对监护权进行变更的。
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监护权呢?
0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若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对孩子的照顾有所影响, 因此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0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当获得抚养权一方的父或者母,未尽到抚养的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0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
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0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
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综上所述,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相关法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利,更是法定义务。父母负有对未成年人子女的人身安全、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为他们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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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上天对父母的恩赐,是上天给予这份婚姻最美好的馈赠。即便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父母分开生活,子女通常由一方抚养。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是否就无法变更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下面这则案例。
原告徐某与被告陆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1年生一女孩徐某某。2014年双方感情破裂,婚姻走到尽头,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徐某某由被告陆某抚养。原、被告离婚后,被告陆某抚养了徐某某一段时间后,就将徐某某送至原告处交由原告抚养,被告不再抚养小孩。为便于小孩今后生活,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变更徐某某的抚养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归属,可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依法予以确定。
本案中被告仅抚养了徐某某较短的时间,就将小孩交由原告抚养,被告对其并未尽到监护职责,故对原告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对于抚养孩子的意愿、各自经济能力、双方身体状况、照顾孩子的时间以及孩子本身的意愿综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最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到更加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尽力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当然,从更有利于孩子的角度来说,婚姻美满的家庭能给孩子带来更好的成长环境。我们还是衷心希望夫妻家庭以和为贵,也只有相互尊重和理解才能保持婚姻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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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抚养权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离婚才会涉及到抚养权,和抚养费,但是很多夫妻离婚后还在因为变更抚养权在纠缠,那变更抚养权条件及情形有哪些?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下吧!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的疾病或残疾必须影响对儿童的教育和照顾。从儿童成长的角度来看,不是如何改变监护权,而是如何改变监护权。
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的,或者与子女同居对子女健康有不良影响的。
有些父母在离婚时争夺监护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而是为了财产分割或报复。一旦达到了目的,他们就不会问孩子,不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有些人甚至责骂和虐待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关注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改变离婚孩子的监护权。但是,监护权的变更不能要求原共同财产的再次分割。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有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应当听取孩子对十岁以上子女监护权的意见。离婚时不满十岁,几年后,十岁以上后,孩子决定愿意和对方住在一起,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子女监护权。
4.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这是一个底层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和不断发展的。对于一些在制定法律规定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法律规定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条件的主观理解,决定是否改变离婚子女的监护权。
变更抚养权条件及情形有哪些?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抚养权变更一直都是大家值得去关注的。
现在抚养权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离婚才会涉及到抚养权,和抚养费,但是很多夫妻离婚后还在因为变更抚养权在纠缠,那变更抚养权条件及情形有哪些?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下吧!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的疾病或残疾必须影响对儿童的教育和照顾。从儿童成长的角度来看,不是如何改变监护权,而是如何改变监护权。
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的,或者与子女同居对子女健康有不良影响的。
有些父母在离婚时争夺监护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而是为了财产分割或报复。一旦达到了目的,他们就不会问孩子,不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有些人甚至责骂和虐待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关注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改变离婚孩子的监护权。但是,监护权的变更不能要求原共同财产的再次分割。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有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应当听取孩子对十岁以上子女监护权的意见。离婚时不满十岁,几年后,十岁以上后,孩子决定愿意和对方住在一起,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子女监护权。
4.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这是一个底层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和不断发展的。对于一些在制定法律规定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法律规定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条件的主观理解,决定是否改变离婚子女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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