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应该按照哪国标准?对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律师的解答,请大家觉得了解。
网友提问: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 女的实际需要;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法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首先,一个关键问题,遇到涉外离婚,也就是比如夫妻一方是我国的,另一方的国籍是美国或者欧洲又或者是我国台湾等等之类的情况,到底该遵守哪里的法律?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遵守离婚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即根据我国法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详见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1、确定抚养人是谁?
(1)如子女未满两周岁,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如子女已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将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2、确定抚养费的承担比例
一般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确定抚养费的费用包含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4、确定抚养费的具体费用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一般分为(1)一次性给付;(2)定期给付;(3)以物折抵(房、车等,适用于一方下落不明时)
注: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
6、其余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当夫妻一方的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即(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时;(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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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
在确定涉外婚姻中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需要考虑实际的情况,包括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因此,不同的家庭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同的。
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
在确定涉外婚姻中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需要考虑实际的情况,包括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因此,不同的家庭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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