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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集资诈骗立案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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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1 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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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该怎么判?电信诈骗罪立案标准的认定

电信诈骗该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对于电信诈骗罪立案标准的认定

  其中《规定》(二)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的诈骗犯罪,是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劵诈骗、保险诈骗和合同诈骗共计九类诈骗案件。具体规定如下:“第四十九条 [集资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十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五十一条 [票据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十二条 [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十三条 [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电信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电信诈骗是诈骗的行为表现,两者存在包含的关系,电信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的,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电信诈骗罪与一般的诈骗罪区别主要在于犯罪方法不同,一般诈骗罪主要采取比较传统的方法,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而电信诈骗主要是通过电话,采取非接触性的方式使受害人自愿交付财物。电信诈骗往往是跨区域团伙作案,侦破难度较大。



集资诈骗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些“收藏价值”的纪念币、纪念钞或者购物范返利为诱饵的骗局都是典型的集资诈骗。


  在法律上,集资诈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等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集资诈骗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在客体要件上,集资诈骗侵犯的是双重客体:

  ①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集资诈骗的常见表现形式就是投资获利,往往会以高投资、高回报为宣传点,这种行为无疑破坏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②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这种集资诈骗,往往是一个大型的骗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往往会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①诈骗方法


  诈骗方法,就是指欺骗行为,表现为使受骗者陷入或继续保持(或强化)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只要某种行为足以使对方陷入“出资后会有回报”等认识错误,足以使对方出资,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


  ②数额较大:


  数额较大是入罪门槛,诈骗集资款数额较大才构成集资诈骗罪,个人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就应当定罪处罚。




  3、主体要件:主体必须要能承担刑事责任

  ①年龄: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主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承担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年龄应该在16周岁以上


  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指行为人有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一般情况下正常人都是符合这个标准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例如精神病的幻想症状可能就不符合这个条件。




  4、主观要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一点也是集资诈骗罪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重要因素,想要判断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可以从以下三点来判断:吸收资金的手段、吸收资金的去向、行为人是否具有归还能力。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列举了八种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大家可以自行搜索查看,这里就不展开了。


集资诈骗罪的四个构成要件


  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很多集资诈骗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性,因此查处这类案件的时候,取证工作更是小心谨慎,特别是其构成要件中,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一点,尤其需要完整牢固的证据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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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集资诈骗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四条 〔集资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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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四条 〔集资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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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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