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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取证如何取(离婚婚外情取证怎样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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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8 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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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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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进行婚外情取证?

如何正确进行婚外情取证?




婚外情在法律上有意义的是同居重婚,这两项是可以申请法律赔偿的,但出轨,有的法院认为是过错,可能会照顾无过错方,有的法官不这么认为,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当然也有法官仅是因为妇女,就得到照顾。


所以走上法庭,你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法官,一份合法的婚外情证据,一定能成为你取胜的关键。






一、发现,是寻找证据的开始


有这样一个案例,男方在给给妻子修手机的过程中看到了很多信息,发现了妻子出轨,还有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文字。这个男的很生气,当场把手机砸了个粉碎,并提出离婚。


这个手机一砸,想把里面的东西再拿出来取证,就很难了。




所以在发现的时候,第一想法应当是保存证据。下面进入正题。






二、合法地婚外情取证




01. 第一次发现的时候,那个东西你拍下来或留下来;


比如:聊天记录、照片、音频等......




02. 翻翻如下东西:电脑、硬盘、抽屉等


电脑上的聊天记录、照片、文件等材料。证据不一定要求一定是原件,有总比没有好。




03. 查看微博之类的社交平台。微博、微信、邮箱等;


就有这样的案例,男方找到了女方出轨的证据,发现她跟另外一个男的微博、微信朋友圈,经常发类似的出行内容,通过将两人出行时间进行编排,得到一系列证据,也被法官采纳了。




04. 查看亲密出行的记录,如机票,注意行车记录仪。


两人同时买的机票,证据也是可以交的。


行车记录仪可能有两人一起坐车的记录。虽然行车记录仪只能拍摄到车前的画面,但是谈话很可能是会录下来的,车里的说话,是同步录音的。




05. 证人愿意作证的,可以写证人证言。


刚开始沟通的时候,有些人为了挽回家庭关系,是会承认出轨或者婚外情的,只是到后面无法挽回的时候,就不承认了。所以这时候如果有人跟你一起在现场,闺蜜兄弟之类的,就可以写一下证人证言。




06. 如果一方想求原谅,你不知道将来他会不会改,写个保证书吧。


有的人会写,但是有的人不会写,觉得留下把柄。但是离婚案件中的保证书写的比较明确,法官是会认的。


要把事实写清楚即可。和好了,就是一张废纸,如果不好了,这就是一个证据。




保证书


我张三保证,今后保持婚姻忠诚,绝不再与李四同居了,如再与李四同居,保持不正当的关系,我就赔偿王五100万元人民币。


张三


2019年10月10日 ‍






07. 如果发现他和她去酒店了;


请把时间酒店名称地址登记好,争取将来向法庭申请调取开房记录。虽然法官不一定同意去调取。




08. 婚外生育子女的;


孩子的出生记录及户籍资料是很好的证据。这个是没办法回避的证据。但也有可能被法官认定是一夜情,不构成同居。




09. 最重要的,什么证据都没有,第一次摊牌时要录音!!!


这有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份证据,要在对方没有警觉的情况下,找一个摊牌的机会,提前做好录音准备。这是对方最容易承认的那一次










三、如何正确录音取证




1. 你少说,让对方多说;


(录音证据里,你说的话是没有用的,要对方说才行)




2. 所有的问题要有事先设计,你只负责提问和引出话题。




3. 平时你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


(不要逼着对方承认什么,会让对方有所警觉)




4. 不要太长时间


(整理起来麻烦,法官听起来也费劲)




5. 录音放在原载体里不要动,不要剪辑。


(只要从原载体里出来了,可能就不认可是原件了)。




不能剪辑。不能剪辑。不能剪辑。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如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与我联系。


婚外情取证合法吗?如何才能合法取证?

如遇到因婚外情离婚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而在要求赔偿的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讲证据,也就是说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才可以要求赔偿。


那么在法律上,婚外情取证是如何规定的呢?大内密探007为您答疑解惑!


一般来说,婚外情证据包括以下证据:


1、书证:包括信件、电子邮件、认错书悔过书等等。


2、物证: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


3、视听资料: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4、证人证言:邻居或是朋友的证言。


但对于婚外情取证,应注意以下几点:


1、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

如果是进入自家,举起摄像机拍下床上的情况,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




2、“别人家”床上“捉奸”,拍照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如果在他人住宅或宾馆收集证据,不但取得的证据不被法院采纳,还有可能会吃“侵权”官司。


因此,取证的方式要合法,否则,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结果也不能被法院采用。




3、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取证被采信的可能性大。

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并且,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


且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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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研究」离婚诉讼中如何快速有效收集证据

婚姻自由其实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可是很多人单纯的理解为结婚自由,这是片面的理解。如果一个人婚姻不幸福,离婚也是一种解脱。可是,离婚并不是简单的事情,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引发离婚诉讼,原告一方又缺乏证据,有可能导致离婚旷日持久。因此,我们要学会正确有效地搜集证据,从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有关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哪些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出轨、家庭暴力、恶习、分居等情况的相关证据,一旦这些证据被法院采纳,会提高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表明,当事人需要围绕以下7种情形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第一种情形:有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结婚证、结婚登记信息证据。可以由当事人委托律师到民政局查询获取相关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婚外情一方手握两份结婚证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2.婚外情一方与他人办理结婚宴席的证据,孩子出生证明上相关父母名字的证据,与他人同居者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如租房的合同等)。 3.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证据。例如,同居场所邻居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一方与他人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双方互相发送的含有亲密内容的短信等。


第二种情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受害方应收集施暴方在实施暴力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或是事后拍摄的现场照片、看病记录、报警的记录、伤情鉴定记录、事后双方的沟通记录(微信或是施暴方写的保证书)、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第三种情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 配偶有对方曾参与网络赌博的记录或是线下赌博的证据,或有对方购买毒品,家中吸食毒品的照片或相关物品,被有关机关要求强制戒毒的证据。


第四种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证据。 分居协议(协议应记录双方是由于感情问题分居的,此份协议应由双方签字确认)、租房合同、邻居证言、居委会居住证明、暂住证、双方通话或聊天的有关内容。


第五种情形: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证据。 这种情形涉及的范围比较宽泛,笔者认为,婚外情、一夜情、长期嫖娼等情形均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故相应的记录都可作为证据使用。在此,笔者要提示大家注意,离婚一方调查取证要有限度,不要人为地制造证据或是通过非法手段取证。这是因为,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无法被法院认定。


第六种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证据。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4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满2年的,人民法院依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行终止,无须提出离婚。


第七种情形:夫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证据。 此种情形和前面的第四种情形出具的证据一样,在此不作赘述。


有关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有关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一方相对另一方而言,更为关心并积极参与子女的成长和生活,更适合抚养子女。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从而保障孩子生活和学习的稳定性。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通常会围绕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以及抚养费支付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


第一个焦点问题:争夺抚养权的证据。 1. 夫妻和孩子一起生活的证据,比如,旅游照片、给孩子报班的证据,以及给孩子支付的一些其他费用的票据。 2. 夫妻一方对孩子的生活日记,如对孩子成长的点滴记录;为孩子规划未来的证据;孩子上学时,父母一方在作业本上签字的证据等。 3. 证实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出轨、吸毒、赌博等情况或恶习;对方有传染性病症或是其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疾病等。


第二个焦点问题:抚养费支付的证据。 用人单位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工资单。如果配偶是自由职业者或是经营生意,那么一方对配偶收入的取证会有一定难度,但该方可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配偶有无分红等收入情况;如果配偶在上市公司,一方则可通过查询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信息以获知配偶的收入情况。


有关财产分割与债务分担问题的证据


夫妻离婚时,为了避免对方发生转移或者隐藏共同财产行为的可能性,当事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提前收集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第一,关于财产分割的证据。 依据财产的种类,当事人应到不同的部门查询对方的财产:房产信息,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或是不动产中心查询;土地信息,可通过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夫妻一方的股权信息,可在“企查查”App查询;车辆情况,可通过各地车辆管理所查询;家族信托产品,当事人通过“中信登”App查询;现金资产,相对于其他证据而言,这部分证据较难取证。因为夫妻一方的收入银行流水需要通过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才能获取,且有些银行对于2013年以前的现金流水没有保存,因而不提供查询服务;夫妻一方的证券资产,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查询情况。 此外,当事人也应留意对方支付宝、微信等平台账户下的财产,这些财产可分别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查询得知详情。


第二,关于共同债务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是举债方,该方当事人需要找到债务系夫妻双方同意或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证据(如打款的去向、消费记录、配偶间就该款项用途的聊天记录)。 如果当事人是非举债方,则需证明家中的日常消费标准。同时,如果债务涉及夫妻共同经营情形,则需证明自己并未参与公司的经营也未实际管理公司,自身对于公司经营事项不知情、不了解。


婚姻自由其实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可是很多人单纯的理解为结婚自由,这是片面的理解。如果一个人婚姻不幸福,离婚也是一种解脱。可是,离婚并不是简单的事情,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引发离婚诉讼,原告一方又缺乏证据,有可能导致离婚旷日持久。因此,我们要学会正确有效地搜集证据,从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有关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哪些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出轨、家庭暴力、恶习、分居等情况的相关证据,一旦这些证据被法院采纳,会提高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表明,当事人需要围绕以下7种情形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第一种情形:有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结婚证、结婚登记信息证据。可以由当事人委托律师到民政局查询获取相关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婚外情一方手握两份结婚证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2.婚外情一方与他人办理结婚宴席的证据,孩子出生证明上相关父母名字的证据,与他人同居者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如租房的合同等)。 3.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证据。例如,同居场所邻居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一方与他人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双方互相发送的含有亲密内容的短信等。


第二种情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受害方应收集施暴方在实施暴力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或是事后拍摄的现场照片、看病记录、报警的记录、伤情鉴定记录、事后双方的沟通记录(微信或是施暴方写的保证书)、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第三种情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 配偶有对方曾参与网络赌博的记录或是线下赌博的证据,或有对方购买毒品,家中吸食毒品的照片或相关物品,被有关机关要求强制戒毒的证据。


第四种情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证据。 分居协议(协议应记录双方是由于感情问题分居的,此份协议应由双方签字确认)、租房合同、邻居证言、居委会居住证明、暂住证、双方通话或聊天的有关内容。


第五种情形: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证据。 这种情形涉及的范围比较宽泛,笔者认为,婚外情、一夜情、长期嫖娼等情形均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故相应的记录都可作为证据使用。在此,笔者要提示大家注意,离婚一方调查取证要有限度,不要人为地制造证据或是通过非法手段取证。这是因为,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无法被法院认定。


第六种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证据。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4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满2年的,人民法院依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行终止,无须提出离婚。


第七种情形:夫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证据。 此种情形和前面的第四种情形出具的证据一样,在此不作赘述。


有关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有关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一方相对另一方而言,更为关心并积极参与子女的成长和生活,更适合抚养子女。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从而保障孩子生活和学习的稳定性。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通常会围绕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以及抚养费支付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举证。


第一个焦点问题:争夺抚养权的证据。 1. 夫妻和孩子一起生活的证据,比如,旅游照片、给孩子报班的证据,以及给孩子支付的一些其他费用的票据。 2. 夫妻一方对孩子的生活日记,如对孩子成长的点滴记录;为孩子规划未来的证据;孩子上学时,父母一方在作业本上签字的证据等。 3. 证实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出轨、吸毒、赌博等情况或恶习;对方有传染性病症或是其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疾病等。


第二个焦点问题:抚养费支付的证据。 用人单位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工资单。如果配偶是自由职业者或是经营生意,那么一方对配偶收入的取证会有一定难度,但该方可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配偶有无分红等收入情况;如果配偶在上市公司,一方则可通过查询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信息以获知配偶的收入情况。


有关财产分割与债务分担问题的证据


夫妻离婚时,为了避免对方发生转移或者隐藏共同财产行为的可能性,当事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提前收集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第一,关于财产分割的证据。 依据财产的种类,当事人应到不同的部门查询对方的财产:房产信息,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或是不动产中心查询;土地信息,可通过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夫妻一方的股权信息,可在“企查查”App查询;车辆情况,可通过各地车辆管理所查询;家族信托产品,当事人通过“中信登”App查询;现金资产,相对于其他证据而言,这部分证据较难取证。因为夫妻一方的收入银行流水需要通过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才能获取,且有些银行对于2013年以前的现金流水没有保存,因而不提供查询服务;夫妻一方的证券资产,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查询情况。 此外,当事人也应留意对方支付宝、微信等平台账户下的财产,这些财产可分别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查询得知详情。


第二,关于共同债务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是举债方,该方当事人需要找到债务系夫妻双方同意或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证据(如打款的去向、消费记录、配偶间就该款项用途的聊天记录)。 如果当事人是非举债方,则需证明家中的日常消费标准。同时,如果债务涉及夫妻共同经营情形,则需证明自己并未参与公司的经营也未实际管理公司,自身对于公司经营事项不知情、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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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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