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影视作品中,原配与小三的斗争花样总是层出不穷。但很少有讲原配到底是怎么找出轨的丈夫讨回公道的电视剧。俗话讲,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出轨肯定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出轨的丈夫肯定也得付出一些代价!那有人就问了,早先不知道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现在都已经协议离婚了,还能让他付出代价吗?今天我就告诉您,能!曾经协议离婚一年后就不能再要赔偿,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随时都可以要赔偿了,不再受时间限制!本文结合法院判决的典型案例分析,值得一读。
出轨是很多人离婚的原因之一
【案例】:王伟和黄文俩人是大学同学,王伟一直很喜欢黄文,追了黄文四年。黄文从一开始很抗拒王伟,到逐渐接受这个人的存在,再到被王伟日复一日地追求给打动,终于在毕业的时候答应王伟和他在一起了。没多久俩人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便顺其自然的领证结婚了。婚后生活也十分甜蜜,但王伟的工作要经常出差,十天半个月见不到是常事。黄文刚开始还不适应,经常和王伟闹脾气,这个时候王伟就会说是为了赚钱养家,没办法。渐渐地,黄文适应了这种生活,觉得自己每天在家逛逛街、养养花也挺好。可突然有一天,他们的大学同学张章在微信上给黄文发了一张图片,图片里一个年轻女人挽着王伟大胳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黄文顿时觉得晴天霹雳,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后来王伟在黄文的追问下,自己亲口承认与小三同居半年了。黄文心如死灰,在闺蜜的建议下,她迅速与王伟离了婚,摆脱了这段婚姻,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但黄文后来越想越觉得不解气,觉得太便宜王伟了!于是就找到了我们。
我们建议黄文起诉王伟,要求王伟赔偿。王伟和黄文离婚后,她还能要求王伟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黄文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放弃请求赔偿的权利,在离婚后就可以起诉赔偿!
民法典关于感情破裂的新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在上述案件中,王伟就属于“婚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形。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黄文可以依据司法解释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起诉王伟,要求其赔偿。但如果黄文在离婚时脑子一热,心一软,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该项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黄文的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了。而关于这一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民法典》实施后是有变化的,这一变化更有利于婚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旧的《婚姻法》时代,离婚后起诉对方要求损害赔偿是有一年的时间限制的!过了时间法院就不会支持了!
离婚后损害赔偿的时间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按照以前《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黄文在和王伟离婚一年后提出要求王伟赔偿,那么法院就不会支持黄文的诉讼请求。但现在司法解释删除了一年的时间限制,更好地实现了这一法条保护婚姻中弱势群体的利益。
出轨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那有人可能会问,如果对方没有与他人同居,只是出轨了,协议离婚后我能请求赔偿吗?
这个问题其实就在于法院怎么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增加了第五项“有其他重大过错。”“有其他重大过错”实际上就是兜底条款,法官可以自由解释它到底包括哪些情形。比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案件中,法官就认为一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的,出轨方就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在这个案件中,男方徐某自认出轨多次,双方曾短暂的复合过,但后来徐某又再次出轨。虽然如此,但徐某表示对女方孙某还有感情不想离婚。法院认为,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出轨,孙某曾挽救婚姻,但在短暂的共同生活期间孙某再次出轨,徐某对婚姻不忠的行为严重伤及孙某的感情,双方之间丧失信任基础,孙某离婚意愿强烈。徐某虽不同意离婚,但并未对挽救婚姻提出合理规划及可行方案,上述情形足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由此,法院判据徐某和孙某离婚,徐某要支付给徐某赔偿金。也就是说,法院认为“出轨”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
民法典更有利于保护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也就是说,《民法典》新增这一项后,如果因为一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出轨方可被认定为具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如果对方只是出轨,还未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您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起诉要求赔偿,最后的结果要看法院如何认定。
我认为,这一规定无疑是给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而且更加有利于保护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权利。因此,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更是要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利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
如有您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广东一对夫妻阿明(化名)与阿琳(化名)于2002年结婚,次年生下儿子小聪。在小聪3岁时,阿明就离家外出打工,此后九年间几乎对家庭不闻不问,仅不定期向小聪支付几百元不等的生活费。2017年,阿明竟与婚外异性相恋,之后育有一女。 2021年,阿明起诉离婚后被阿琳反诉,要求阿明支付小聪抚养费,以及离婚一次性经济补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阿明对双方离婚存在过错。法院判决准许阿明与阿琳离婚,阿明、阿琳分别按40%、60%的比例分割共同财产;另外,阿明还要向阿琳支付经济补偿5万元、损害赔偿8万元及两人分居期间小聪的抚养费5万元。
阿明不服一审判决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章程)
在离婚财产分割一类的咨询中,常有当事人问到这样一件事:对方婚内出轨了,算不算过错?离婚时自己能不能要求经济赔偿?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是法律赋予夫妻关系中遵守了法律规定、无过错一方向因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被解除的一方索要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婚内出轨的表现形式有三——
如果真实出现第三种情况,对方不仅婚内出轨,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涉嫌重婚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这三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都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事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遭遇上述第二、三种情况地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遇到第一种情况,要看出轨方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大过错”的定义,视具体情节判断能否要求其进行赔偿。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所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害赔偿,是赔偿离婚过错方因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如花费婚内共同财产给出轨对象购买车、房、奢侈品等行为,过错方须对此进行赔偿。此事,无过错方应提出证据证明对方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有多少。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需根据以下因素判断:
离婚时能否主张对方婚内出轨从而索要损害赔偿,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必要时求助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才是获得更多经济保障的更好方法。
在离婚财产分割一类的咨询中,常有当事人问到这样一件事:对方婚内出轨了,算不算过错?离婚时自己能不能要求经济赔偿?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是法律赋予夫妻关系中遵守了法律规定、无过错一方向因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被解除的一方索要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婚内出轨的表现形式有三——
如果真实出现第三种情况,对方不仅婚内出轨,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涉嫌重婚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这三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都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事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遭遇上述第二、三种情况地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遇到第一种情况,要看出轨方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大过错”的定义,视具体情节判断能否要求其进行赔偿。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所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害赔偿,是赔偿离婚过错方因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如花费婚内共同财产给出轨对象购买车、房、奢侈品等行为,过错方须对此进行赔偿。此事,无过错方应提出证据证明对方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有多少。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需根据以下因素判断:
离婚时能否主张对方婚内出轨从而索要损害赔偿,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必要时求助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才是获得更多经济保障的更好方法。
婚姻法 离婚过错方?婚姻法离婚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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