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信用卡诈骗一般都会以“办理大额信用卡”为名,诱惑有资金急需的人去申请办理大额度的信用卡。这种犯罪团伙一般分工明确,他们会向沿街门店或者是利用沿街门店宣传办理大额信用卡的信息,诱导人去填写申请信用卡填表时写诈骗人资金指定的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等信用卡制作出了以后,银行会将信用卡邮寄至诈骗人的手中,他们再去激活并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或者套现且拒不还款,给银行和个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但是目前,信用卡诈骗又出现了升级版本。
近日,受害人王先生在互联网上看到帮助办理高额信用卡广告后,随即点击进入网页,按照要求填写了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信用卡的银行名称、申请信用额度等个人信息申请办卡,之后便有自称北京某担保公司王某与其联系,同意帮助办理1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并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
几日后,王先生果然收到一张平安银行信用卡,通过ATM机查询发现该信用卡可用额度显示为10万元,但无法透支使用。之后又有自称平安银行激活控制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跟他电话联系,以缴纳风险抵押金等为由,要求其缴纳相关费用,王先生在先后交纳5万元费用后仍发现上当受骗。
目前此类新型的信用卡类诈骗手法还是不久前才在全国其他城市出现,这类犯罪通常是银行卡犯罪团伙以代办高额信用卡为诱饵,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并发布广告,根据受害人在网站填写的个人信息,利用过期失效或透支冻结的信用卡信息伪造信用卡,然后将伪造的信用卡邮寄给受害人并收取不等数额的手续费,受害人收到伪造的信用卡后,在银行ATM机可以验证身份并查到可用余额,但无法进行透支使用。
小编提醒大家,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定要去正规银行官网或者银行授权的第三方我爱卡官方网站,最复杂的做法是直接去银行柜台网点申请办理信用卡,千万不要贪图大额信用卡上当受骗哦!
一、什么行为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使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均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之规定)
二、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法律后果: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2、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4、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三、什么行为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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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费后,就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款,逾期不还款的会造成违约,那么,信用卡逾期什么样情况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网友咨询:信用卡逾期什么样情况构成诈骗罪?
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朱国领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还,经催收后不还款的,数额达到较大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朱国领律师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伪造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冒用他人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
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成都市刑事辩护第一所,连续二十年刑事辩护量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只办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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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费后,就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款,逾期不还款的会造成违约,那么,信用卡逾期什么样情况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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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朱国领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还,经催收后不还款的,数额达到较大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朱国领律师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伪造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冒用他人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
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成都市刑事辩护第一所,连续二十年刑事辩护量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只办理刑事案件。
建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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