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离婚才能再婚,这是常识,但是生活中总有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另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实际上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了重婚罪。那么什么是重婚罪?法律上如何认定呢?下面就让小编通过相关的案例来为你介绍一下。
1.案例回放
王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二人共生育2个子女,后因感情不和一直分居。几年之后,李某与在其家租住的罗某相识,之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李某家拆迁,罗某搬离,于2009年和李某生下一子。不久李某和罗某就住在同一房屋中,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王某以李某重婚为由向公安局报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法院认为: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构成了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认定
那么要认定重婚罪一般要综合哪几个方面呢?
(一)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方面: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三)重婚罪的主体,包括两方面: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女子在老家登记结婚并生育两名子女后来到上海务工,结识年轻男子小黄,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小黄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下一子。由于其在婚姻续存期间再次与他人发生事实婚姻,2022年8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对柯慧琴提起公诉。8月19日,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结婚证(图源:青浦检察)
2012年,21岁的柯慧琴与老林相识,并于当年底在老家民政厅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婚后二人共同养育两名子女,直至2017年10月,柯慧琴随同老林一起到上海务工。
来到上海不久,柯慧琴偶遇了男子小黄。小黄,2001年生,比柯慧琴小了10岁,但性格沉稳,柯慧琴与他一见如故,不久便无话不谈。小黄不知其已婚,两人经常相约外出吃饭逛街。
2018年5月,柯慧琴与小黄在外并肩行走时偶然与老林迎面撞上,老林见妻子与其他男性举止亲密,当即雷霆大怒,回家后和柯慧琴大闹一场,并强行将柯慧琴带回老家。柯慧琴返回老家后不耐烦整日做饭带孩子,又对丈夫的行为感到愤怒,倍加思念小黄,一怒之下,她竟离家出走,返回上海。她法律意识薄弱,自认为与丈夫分居就代表离婚了,回到上海后径直找到小黄与其同居。小黄不明真相,由于其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同样法律意识薄弱,便与柯慧琴同居,而未提及领证结婚事宜,因此也不知柯慧琴尚未离婚的真相。
柯慧琴与小黄在一出租屋居住下来,该小区邻里关系和睦,见新搬来一户人家,便时常有人前来串门。柯、黄二人对外以夫妻相称,邻居们见他俩举止亲密,同进同出,交谈中对对方父母、工作情况都十分了解,只当这是一对合法夫妻。2019年6月,柯慧琴与小黄产下一子。
幼子出生后,柯慧琴二人由于工作忙碌无暇照顾孩子,遂决定由柯慧琴将孩子带回老家与其父母共同照看。直至1年后孩子需要上户口,柯慧琴才想到要与老林办理离婚证,而当老林听说妻子这些年在外的经历后,毅然决定报警。
经审查,柯慧琴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然柯慧琴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子年龄幼小,不适合长期离开亲生母亲。因此,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予以缓刑。法院已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柯慧琴户籍所在地法院也已判决准予其与前夫离婚。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照法律规定,我国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如果违反将会构成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重婚罪最常见的情况是事实重婚,即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配偶以外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么重婚罪是如何定义的呢?
首先,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认定。同居双方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性,为了组建家庭而长久在一起。其中养育子女就能够直观表达双方长久共同生活的意愿,是认定双方构成同分重婚罪的重要依据。同时,双方拥有共同的经济基础,且同居期限存在长期性稳定性,则可认定为重婚。
其次,是以夫妻名义对外公开的认定。双方在公开场合及人际交往中向亲朋好友表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并以夫妻身份参加各类活动。公开的言语间以夫妻相(言语公开身份是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具有以上特征者也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不仅对两个家庭都形成致命性打击,也严重影响社会伦理纲常,广大群众应当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法定婚姻的严肃性,与他人以合法方式缔结婚姻关系。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
比如说:自己结婚了,多年后跟另一半感情不好,空虚,如果这时候有个知冷知暖的知心人出现,对你使出各种关心,暧昧,很多人是经不起这样的诱惑的,会上了别人的船。
有的人是自得其所。
有的人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有的人是巴不得有这样的机会。
如果真是已婚使乱,该怎么办?
很多人很茫然。
然而,不是什么茫然的事情。
一,如果双方情投意合,发生关系了,你情我愿,在遇到查房什么的时候,双方都是自愿的,没有人会管你。
二,如果一方有点腼腆,但是又不拒绝,那么也没有什么事情。
三,要注意别有用心的人。有的人是奔你的钱来的,有的人是奔你的情来的。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要考虑好,你们在一起,是为了什么?如果是单纯的因为爱,那没有问题。如果另一半是有目的来的,要分析清楚,别为了一时高兴,悔恨终身。
平时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接受不了,或者没办法,其实有很多办法的,想知道办法的,加个关注,点个赞,我来告诉你,为你解忧。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
比如说:自己结婚了,多年后跟另一半感情不好,空虚,如果这时候有个知冷知暖的知心人出现,对你使出各种关心,暧昧,很多人是经不起这样的诱惑的,会上了别人的船。
有的人是自得其所。
有的人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有的人是巴不得有这样的机会。
如果真是已婚使乱,该怎么办?
很多人很茫然。
然而,不是什么茫然的事情。
一,如果双方情投意合,发生关系了,你情我愿,在遇到查房什么的时候,双方都是自愿的,没有人会管你。
二,如果一方有点腼腆,但是又不拒绝,那么也没有什么事情。
三,要注意别有用心的人。有的人是奔你的钱来的,有的人是奔你的情来的。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要考虑好,你们在一起,是为了什么?如果是单纯的因为爱,那没有问题。如果另一半是有目的来的,要分析清楚,别为了一时高兴,悔恨终身。
平时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接受不了,或者没办法,其实有很多办法的,想知道办法的,加个关注,点个赞,我来告诉你,为你解忧。
不可取的离婚取证手段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没离婚和别人同居算不算重婚罪(没离婚就和别人在一起算重婚罪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0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