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取保候审了,检察院为什么会传唤你?
已经取保候审了,接到检察院的电话,让去检察院,感到担心,不知道检察院传唤意味着什么?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下
检察院为什么会讯问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的讯问代表什么?
1、单人单案的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经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此时检察院讯问你,会问你案件的相关事实问题。还会问你是否自愿做认罪认罚。
2、共同犯罪的案件,整体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讯问,说明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不是与你无关。你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之一,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上面有你的名字,将来检察院给法院的起诉书上面也很可能会有你的名字。
3、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果检察院没有讯问你,那么说明这个刑事案件你不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起诉意见书里面所列的犯罪嫌疑人里面没有你的名字。将来案件到法院,检察院给法院的起诉书上面很可能也没有你的名字。
总之,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工作的内容之一,就接到检察院的传唤,应当积极配合,尽快去检察院。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进行取保候审,只有满足以下四种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能够被公安机关批准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
3、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和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至于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要继续坐牢,从“取保候审”这四个字本身就能够看出来。所谓“取保候审”,意思就是争取保释,等候庭审,庭审之后的判决结果将决定犯人是否要坐牢。因此取保候审和坐牢其实是两码事,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最后就是取保候审方式,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的方式取保候审。担保人必须与案件无关,且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要享有中国的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的,最后还要有固定的居所,以及稳定的收入
因此很多担保人都是律师担当,但其实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朋友也能够成为保证人。但成为保证人后,就有义务和风险,如果没有履行保证义务,很有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就比较简单,起点数额一千元,最高五万元。如果是经济犯罪和侵犯财产罪,或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保证金还会跟随涉案金额上涨。在取保候审时,保证金必须一次性缴纳,当然取保候审之后这些钱也会全部退还。
以上就是“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享有自己的权益。取保候审就是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之前享有自由权的重要制度。
编辑:王倩
笔者从事刑辩律师工作很多年,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而每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都想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更想让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不起诉辩护等等。但每一个刑事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都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密不可分,甚至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根据我国刑事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委托后除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收集证据、查阅案件材料外,还可以在法律的规定下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哪些情形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笔者认为,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以不违反法律规定为前提,更不要以身试法,尤其是触犯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
笔者从事刑辩律师工作很多年,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而每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都想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更想让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不起诉辩护等等。但每一个刑事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都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密不可分,甚至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根据我国刑事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委托后除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收集证据、查阅案件材料外,还可以在法律的规定下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哪些情形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笔者认为,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以不违反法律规定为前提,更不要以身试法,尤其是触犯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
离婚后探视监护人要在吗(离婚之后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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