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林平 记者 喻琰
“虽然出轨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近日,一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引发不少网友及律师热议。1月2日下午,话题“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登上热搜榜。
不少网友表示对“不能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难以理解。资深婚姻律师金国此前就曾针对类似观点发文认为:“如果按照
事实上,至少早在2021年1月就已有类似微信公众号文章在网上流传,后被频繁转载、引述、改写。2022年1月2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转发上述文章,再次引发关注。不过,该法院公号后又删除了该文章。
针对争议,1月2日,澎湃新闻采访多位专注婚姻法的律师及专家进行解读。
出轨是不是离婚法定条件?
争议源于民法典中关于起诉离婚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法条列举了五种情形,有其中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四种情形,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民法典第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前述争议文章认为,“根据该司法解释,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也就是你抓到你的配偶出去和别的异性开房证据,但这不属于长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离婚。”
“这一说法有失偏颇。”对于这一观点,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庭部主任张荆告诉澎湃新闻,法律规定中列举的明确符合离婚法定情形中和出轨相关的,确实指的是同居或重婚,“当然,出轨不绝对等同于同居,在司法实践当中,同居是在相对的一段时间内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和居住。”
如此看来,出轨能不能作为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张荆认为,如果出轨行为非常恶劣,比如虽然从来没有同居过,但已经有长期持续的,或是连续两三年的出轨行为,对方也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适用民法典当中规定的“其他破坏夫妻感情的情形”。
“法律倡导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并不是说只有同居和重婚才能起诉离婚,这有点过于绝对。”张荆补充说。
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力争认为,上述争议文章的标题《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有问题。“可以起诉离婚,但法院有可能判决不允许离婚,因为出轨不是感情破裂的条件,也就是说,并不是不能将出轨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但其结果不一定会被判离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其他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观察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配偶一方与第三者有重婚,与他人同居,与他人育有私生子,长期通奸、姘居等出轨行为的,一般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节无效的,准予离婚,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认为,单一的出轨行为,当然不能等同于“与他人同居”,但不能因此得出结论“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不能据此要求离婚”,否则就犯了逻辑不周延的错误。
陈爱武表示,起诉离婚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表现,法律并未附设限制性条件。因此,即使配偶没有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若干离婚事由之一,当事人也可以申请离婚。法院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并不会孤立地讨论一次或数次出轨行为的性质,而是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有了新司法解释?离婚更难了?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争议文章认为,从民法典以及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法律对于离婚的最新态度是:防止轻率离婚,离婚更难了。
文章还提到,对于诉讼离婚,只有背叛婚姻严重到重婚或者与他人持续、长期的共同生活,且要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决离婚。
游植龙认为,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对“与他人同居”情形的认定的解释,只是沿用了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并无新意,不能就此解读为“不能仅以配偶出轨为由请求离婚”。
张荆说,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上述争议文章把旧规定当新规定,还把法律所列举的离婚情形进行了窄化理解,限缩条文规定,机械教条地理解法律,会引起对法律的误解。
“能够判决离婚的情形其实挺多的,除了情感方面的同居、重婚,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比如长期嫖娼、长期持续出轨等行为,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都属于能够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张荆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兜底条款”,即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破坏夫妻感情的情形”。
“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与政策一贯遵循的原则是保障婚姻自由,反对轻率离婚。”陈爱武指出,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原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离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司法解释在离婚条件程序等问题上,基本承袭了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陈爱武指出,法院判决离婚的基本标准是“感情已破裂,调节无效”,民法典地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前述五中情形皆为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因此,是否判决离婚有赖于法院根据当事人感情基础、婚后情感状况、导致离婚的矛盾冲突缘由、有无子女、对方当事人态度等情形综合斟酌后进行裁量。
陈爱武认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更加科学,增加了一款特别的离婚条件,即一千零七十九条最后一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无论有无离婚事由,法院都应当判决离婚,体现了保障离婚自由和防止轻率离婚这两者间的平衡与协调。”陈爱武说,就此而言,离婚不是更难了,而是更加科学合理了。
责任编辑:朱远祥 图片编辑:胡梦埼
如今,婚后出轨已是常见的事情,男的女的都会出轨。但是夫妻之间以出轨为理由要求离婚,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司法解释,你真的很难离婚。
当今社会,结了婚的一方出轨,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一方出轨,另一方据此提出离婚,也不是什么个案了。就全国而言,因为一方出轨而判决离婚的案件也不是什么个案。可是,《民法典》实施以后,因为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这种婚真的很难离了。尤其在山东可能不能判离了,因为山东高法最近发文称: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
袁泉、德荣是老乡,大学毕业后都回到了所在的市工作,而且都考进了公务员,他们的单位在同一所楼房办公,而且所在楼房属于上下层。这样,袁泉、德容两人自考入公务员队伍不久就非常熟悉了。两人谈得来,再加上男方袁泉单位热心大姐的介绍,两人就谈起了恋爱。恋爱不到半年,北方的冬季就来临了。在北方,冬季登记结婚的人特别多,即使没到登记年龄,很多人也是在冬季先把婚礼给办了。为什么,还真是说不清,大概是冬季大家都比较适合结婚吧。这样,在大伙的鼓动下,两人也就择期把婚礼给办了,兴高采烈地走进了婚房。
婚后不多久,袁泉就发现德荣经常出差,上午出差晚上回来,下午出差第二天回来,有时几天回来也是常事。两人是上下楼办公,袁泉也不好意思到楼上问,两人的日子就这样漫无天日地过着,德荣说出差就是出差了。一个周末,妻子德荣又出差了,袁泉到街上买了点东西,一个人漫无边际地晃悠着。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路过一家咖啡店,见里面坐着一对男女,女人都靠在男人肩上,两人甚是亲热。第六感告诉羽泉,这个女的他熟悉,驻足一看果然认识,原来是他出差的妻子,太熟悉了。袁泉此时比较冷静理智,他没有进去打扰,而是拍完照就匆匆走了。第二天,妻子德荣回到家,袁泉照旧亲热搂抱,不同的是当晚袁泉借口身体不舒服,没有与德荣同床。
咖啡厅事件过了不到两周,一天晚上,德荣告诉袁泉第二天要去邻县出差,第二天晚上回来,回来的时间可能晚一些。德荣高兴的说好,像往常一样嘱咐她注意安全。第二天吃过早饭,两人一同到单位。到了单位,袁泉就请了一天假出门了。袁泉去了哪里?他没有走远,他在单位外的一个隐秘地点化了装隐藏起来,两眼盯着大门的方向。等德荣出门了,他也悄悄地跟上了。跟踪了不到两里路,就见德荣进了一栋楼房的一户人家。记住了房号,袁泉回到楼下一边盯住楼上,一边给自己的几个朋友打起了电话。朋友到了,众人跟着袁泉到了楼上,躲开房门,床上的一对裸体出现在大家面前。裸体男不是别人,原来是袁泉的同学,现在在一所中学做体育老师。
袁泉看着床上的一对裸体,拿出前妻拍的咖啡厅照片,最后提出离婚,要女方德荣净身出户。净身出户,德荣听后楞了,她没有想到袁泉这么有心机。她不同意离婚,更不同意净身出户,而袁泉如此做的目的就是不能原谅她的作为,一定要离婚。如果一个人一次出轨可以原谅,两次出轨同一个人也可以原谅,你这是第二次被抓到出轨,而且出轨不同的人,以前出轨多少次出轨多少男人只有天知道了,这样的女人还能要么?羽泉向法院起诉了离婚。
羽泉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其理由是妻子德荣出轨,那么法院能解除他俩的婚姻关系吗?这个还真的很难说,因为按照现行的《民法典》的规定,他们这种情况还真的不能判离。《民法典》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重婚”,就是说已经结婚者又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并一起生活,这个大家都比较清楚明白,基本上没有什么异议。可是对于“同居”则有争论,而且争论不是一般的大,可谓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不能据此要求离婚”,这是最新的司法解释所明确的。面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这个司法解释,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一次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这就是说,你抓到你的另一半与别的异性开房的证据,只能证明你的另一半出轨了,但这不属于长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离婚。比如,你抓到另一半与其他异性在宾馆开房,在一起进行生理活动,且有照片为证,法院却不能据此判决你们离婚。为什么,因为你的证据只能证明对方出轨,对方存在不忠诚行为,而不能证明他们是法律意义上的同居,更无法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
对于上述解释,法律界还是有争议的。他们认为,上述解释完全不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有关规定的真实含义。“不能请求离婚”与“不能判决离婚”是两个概念,前者是诉讼权力的体现,后者是离婚权力的体现。事实上,就算没有出轨行为,哪怕夫妻双方只是感情不和,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否判决准予离婚,则是法院根据审理结果综合判定。
可见,涉及到离婚案件,法院判决也是很难的,他们的出发点恐怕也是“判和不判离”。夫妻有缘走在一起不容易,结婚了,就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偶尔犯浑出轨,对方也许会谅解。如果把出轨当成家常便饭,还想另一半能够原谅,恐怕是天方夜谭了。这样的婚姻,即使法院不判离,恐怕也是名存实亡了。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有婚外情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庭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
1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在外遇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婚外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不会涉及到违法或者犯罪,除非是婚外情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当然,婚外情也无法直接等同于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即使发现对方在婚内有婚外情,起诉到了法院最终也不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有婚外情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庭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
1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在外遇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婚外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不会涉及到违法或者犯罪,除非是婚外情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当然,婚外情也无法直接等同于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即使发现对方在婚内有婚外情,起诉到了法院最终也不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不可取的离婚取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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