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原配起诉小三会判刑吗(小三被原配起诉怎么办)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5-15 13:30:01
  • 0
  • 北京律师
文章目录:

原配打小三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最新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小三是社会上对第三者的另一种说法,它带有一定的贬义。
婚姻中的双方有互相忠诚的义务,但实践中往往因为其中一方的不忠诚而使小三趁虚而入。


这种情况下,原本可能会由于一时冲动而殴打小三。


那么,原配打小三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配打小三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原配打小三达到罪的标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罪。罪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等。


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二、小三破坏他人婚姻是否犯法?


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二奶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


只有道德上的谴责。


如果小三、二奶不是犯重婚罪,拥有两个结婚证,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只是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和传统习俗,此种行为极为不道德。


原配打小三的现象在现实中时有发生。夫妻中的一方在得知对方有小三的情况下会由于一时无法控制住情绪而做出打小三的行为,这种行为事实上已经对他人造成了侵害,如果后果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关于小三犯法的规定,因此,作为被出轨一方,最理智的做法是搜集出轨一方的证据,如果需要离婚,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判定出轨一方为过错方,在进行财产侵害时会要求过错方对另一方作一定的赔偿。


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夫妻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但实际上,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选的都是协议方式,通常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协议离婚的程序要比诉讼离婚的程序简单一些。那如今我国最新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最新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原配可以告小三什么罪?小三可以告原配吗?

原配可以告小三什么罪?小三可以告原配吗?


1、原配可以告小三什么罪?


通常情况下,婚姻第三者的插足行为并不属于刑事犯罪。但是我国刑法第258条以及第259条分别规定了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并且不能告小三重婚罪,如果要告也只能告自己的配偶的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小三可以告原配吗?


一般情况下,婚姻的第三者无权起诉原配要求对方离婚或者给予自己补偿。特殊情况下,如原配对婚姻第三者实施侮辱、诽谤、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犯婚姻第三者人身权及财产权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婚姻第三者可以就原配实施的侵犯自己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举一例说明:如原配故意殴打婚姻第三者,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原配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婚姻第三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原配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依据不同情节处以不同刑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取证要合法 捉奸须谨慎 妻子破门抓小三被判刑

妻子破门抓小三被判刑。警方提醒:取证要合法 捉奸须谨慎 别被愤怒冲昏头脑让理智走向深渊!


通常人们把插入已婚家庭的第三者称为“小三”。


第三者,是爱情小说及家庭伦理故事恒久的元素,也是当前不可否认的社会现象。在中国法律上 ,第三者的含义是指背弃道德三观,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插足他人情感生活,破坏原有夫妻、家庭关系的人。


第三者的权利和利益在法律上得不到任何保障,其地位也遭受社会的歧视。故而我们常常能看到当街扒衣暴打小三之类的报道。


记忆较深的是福建莆田的大老婆打小三:


原配直接砸掉了车窗玻璃,一把拉出副驾驶女性,一脚就直接踢到了马路中间。


还有最常见的就是扯住小三的头发,然后拉着游街示众,走两步扇一巴掌......


甚至前段时间还有一个一段火爆全网的视频,一名女子,纠结三四名姐妹,将小三的双手,双脚套住,最后悬空,自己用脚直接跳上去踩小三肚子,而此时那位女子已经怀孕,最后满地是血......


小三有错,但至于将其暴打吗?


在一般吃瓜群众眼里,原配当街扒衣暴打小三等现象,好似逐渐已成为一种社会潮流与风尚。但是,在法律上第三者并不作为犯罪定义。除了不受婚姻法保护之外,其实单就第三者本身来说,除重婚外其实并不违法。


当然,可以说不管是谁,都不愿意让小三破坏自己的家庭,一旦有第三者插足,很多女性,便会开始将自己的所有怒火怨气全部撒在另外一个女性身上,不管是夜间宾馆抓奸,还是蹲点踩点逮人,甚至聚众暴打小三,最后自己的怒气发了,但是还是没有改变最终的婚姻破裂的结局,有的还把自己搭了进去。


最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就看到这样一个刑事案例


案情大致如下:


四川内江李女士(化名)在与其丈夫胡某(化名)离婚诉讼期间,伙同其母亲熊某在凌晨时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让开锁匠打开该房屋第一道门。


随即,李女士、熊某不顾胡某在房间内大喊报警,李女士使用开锁工具打开第二道门后,二人强行闯入该房屋内。


李女士母亲熊某先掐住李女士丈夫胡某脖子,后在抓扯中用拳头将李女士丈夫胡某左脸打伤,李女士却与“小三”李某(化名)发生抓扯……


从案情上讲,本来对方是胡某出轨,“小三”李某第三者插足在先,胡某之妻李女士明明占理,可因为太过于冲动不懂法,破门“捉奸”闹出了事儿,不仅理亏了,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 ,李女士自认为自己是为了“捉奸”这个正当目的才进入房屋,但是为什么最终却被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呢?


由于在本案中,李女士带人闯进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既不是她的丈夫胡某,也不是“小三”李某,而是“小三”李某的同学拿给她们居住使用的。据此,李女士及其辩护人认为涉案房屋,不具有刑法上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法律含义。


对此,我们可以从本案认真分析一下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中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可以看出,本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也就是说,本罪的行为对象是住宅。并且,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侵入“他人”住宅的,才可能成立本罪。而“他人”包括住宅所有权人、对住宅有居住或出入权利的人,以及暂住在某住处的人。


换言之,只要不是行为人生活在其中的住宅,就认为是他人的住宅。行为人以前曾经在某住宅与他人共同生活过,如果后来离开了该住宅的,则该住宅则属于他人的住宅。住宅不必要求居住人合法占有产权。因为即使是不适法地占有住宅,事实上也存在着需要法律保护的生活安宁。


而在本案中,从客观行为上来分析,李女士和母亲熊某叫来了开锁师傅,强行打开门锁后,未经过房屋主人及居住人的同意,即私自进入他人住宅,那么其行为显然是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宁;即使涉案住宅系被害人李某同学拿给其居住使用,被害人李某系涉案住宅借用人,李女士、熊某非法强行闯入该住宅,其行为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构成。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当地司法机关认定嫌疑人李女士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考虑到嫌疑人李女士及其母亲熊某案发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后又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且李女士已获得胡某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而嫌疑人李女士母亲熊某因在“捉奸”过程中打伤他人构成轻伤二级,因而涉嫌故意伤害和非法侵入住宅两罪并罚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获得缓刑1年。


虽然嫌疑人李女士最终被判缓刑,没有入狱,但从此有了前科。此案对于李女士本人而言,不仅自己付出了代价,还把母亲搭了进去,而最终离婚时,李女士也无证据让法庭采信丈夫存在过错。


通过此案,我们不难看出,站在道义角度,我们应该批判小三,谴责小三,甚至将其作为负面的典型,但是我们更应该用合法的权益维护自己的权益,


的确,小三作为社会中的一种不被认可的存在,本身的确是应该受到我们的谴责和批判,可是动用私刑和自己的手段,强行对她人进行侮辱或者过激的报复行为,实际是被愤怒冲昏头脑 ,让理智走向深渊


小三固然可恨,可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自己的老公没有问题,或者自己与老公之间感情没有出现嫌隙,又怎么会让小三趁虚而入,一顿暴打小三其实看似发泄了自己的怒火,但是也会让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甚至还有的,因为当时闹出了人命,还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小三有错,自然有法律治她,破坏她人家庭的行为本身就会受到应有的制裁,但是何必为了这样一个没有廉耻的人,让自己的颜面扫地呢?退一步,小三有错,但是如果本身老公没有问题的话,又怎么会被钻了空子?与其只是朝一个女性发泄怒火,不如和自己的老公聊聊,看看彼此究竟哪里出了问题,有时候枕边人之间的嫌隙疏远比起小三更可怕,否则打走了,小三,还会出现小四小五对吧?


有句话特别经典“有能耐的女人只会解决不忠的男人,没能耐的才来找小三。”


大家对此有何见解?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妻子破门抓小三被判刑。警方提醒:取证要合法 捉奸须谨慎 别被愤怒冲昏头脑让理智走向深渊!


通常人们把插入已婚家庭的第三者称为“小三”。


第三者,是爱情小说及家庭伦理故事恒久的元素,也是当前不可否认的社会现象。在中国法律上 ,第三者的含义是指背弃道德三观,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插足他人情感生活,破坏原有夫妻、家庭关系的人。


第三者的权利和利益在法律上得不到任何保障,其地位也遭受社会的歧视。故而我们常常能看到当街扒衣暴打小三之类的报道。


记忆较深的是福建莆田的大老婆打小三:


原配直接砸掉了车窗玻璃,一把拉出副驾驶女性,一脚就直接踢到了马路中间。


还有最常见的就是扯住小三的头发,然后拉着游街示众,走两步扇一巴掌......


甚至前段时间还有一个一段火爆全网的视频,一名女子,纠结三四名姐妹,将小三的双手,双脚套住,最后悬空,自己用脚直接跳上去踩小三肚子,而此时那位女子已经怀孕,最后满地是血......


小三有错,但至于将其暴打吗?


在一般吃瓜群众眼里,原配当街扒衣暴打小三等现象,好似逐渐已成为一种社会潮流与风尚。但是,在法律上第三者并不作为犯罪定义。除了不受婚姻法保护之外,其实单就第三者本身来说,除重婚外其实并不违法。


当然,可以说不管是谁,都不愿意让小三破坏自己的家庭,一旦有第三者插足,很多女性,便会开始将自己的所有怒火怨气全部撒在另外一个女性身上,不管是夜间宾馆抓奸,还是蹲点踩点逮人,甚至聚众暴打小三,最后自己的怒气发了,但是还是没有改变最终的婚姻破裂的结局,有的还把自己搭了进去。


最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就看到这样一个刑事案例


案情大致如下:


四川内江李女士(化名)在与其丈夫胡某(化名)离婚诉讼期间,伙同其母亲熊某在凌晨时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让开锁匠打开该房屋第一道门。


随即,李女士、熊某不顾胡某在房间内大喊报警,李女士使用开锁工具打开第二道门后,二人强行闯入该房屋内。


李女士母亲熊某先掐住李女士丈夫胡某脖子,后在抓扯中用拳头将李女士丈夫胡某左脸打伤,李女士却与“小三”李某(化名)发生抓扯……


从案情上讲,本来对方是胡某出轨,“小三”李某第三者插足在先,胡某之妻李女士明明占理,可因为太过于冲动不懂法,破门“捉奸”闹出了事儿,不仅理亏了,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 ,李女士自认为自己是为了“捉奸”这个正当目的才进入房屋,但是为什么最终却被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呢?


由于在本案中,李女士带人闯进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既不是她的丈夫胡某,也不是“小三”李某,而是“小三”李某的同学拿给她们居住使用的。据此,李女士及其辩护人认为涉案房屋,不具有刑法上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法律含义。


对此,我们可以从本案认真分析一下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中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可以看出,本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也就是说,本罪的行为对象是住宅。并且,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侵入“他人”住宅的,才可能成立本罪。而“他人”包括住宅所有权人、对住宅有居住或出入权利的人,以及暂住在某住处的人。


换言之,只要不是行为人生活在其中的住宅,就认为是他人的住宅。行为人以前曾经在某住宅与他人共同生活过,如果后来离开了该住宅的,则该住宅则属于他人的住宅。住宅不必要求居住人合法占有产权。因为即使是不适法地占有住宅,事实上也存在着需要法律保护的生活安宁。


而在本案中,从客观行为上来分析,李女士和母亲熊某叫来了开锁师傅,强行打开门锁后,未经过房屋主人及居住人的同意,即私自进入他人住宅,那么其行为显然是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宁;即使涉案住宅系被害人李某同学拿给其居住使用,被害人李某系涉案住宅借用人,李女士、熊某非法强行闯入该住宅,其行为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构成。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当地司法机关认定嫌疑人李女士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考虑到嫌疑人李女士及其母亲熊某案发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后又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且李女士已获得胡某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而嫌疑人李女士母亲熊某因在“捉奸”过程中打伤他人构成轻伤二级,因而涉嫌故意伤害和非法侵入住宅两罪并罚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获得缓刑1年。


虽然嫌疑人李女士最终被判缓刑,没有入狱,但从此有了前科。此案对于李女士本人而言,不仅自己付出了代价,还把母亲搭了进去,而最终离婚时,李女士也无证据让法庭采信丈夫存在过错。


通过此案,我们不难看出,站在道义角度,我们应该批判小三,谴责小三,甚至将其作为负面的典型,但是我们更应该用合法的权益维护自己的权益,


的确,小三作为社会中的一种不被认可的存在,本身的确是应该受到我们的谴责和批判,可是动用私刑和自己的手段,强行对她人进行侮辱或者过激的报复行为,实际是被愤怒冲昏头脑 ,让理智走向深渊


小三固然可恨,可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自己的老公没有问题,或者自己与老公之间感情没有出现嫌隙,又怎么会让小三趁虚而入,一顿暴打小三其实看似发泄了自己的怒火,但是也会让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甚至还有的,因为当时闹出了人命,还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小三有错,自然有法律治她,破坏她人家庭的行为本身就会受到应有的制裁,但是何必为了这样一个没有廉耻的人,让自己的颜面扫地呢?退一步,小三有错,但是如果本身老公没有问题的话,又怎么会被钻了空子?与其只是朝一个女性发泄怒火,不如和自己的老公聊聊,看看彼此究竟哪里出了问题,有时候枕边人之间的嫌隙疏远比起小三更可怕,否则打走了,小三,还会出现小四小五对吧?


有句话特别经典“有能耐的女人只会解决不忠的男人,没能耐的才来找小三。”


大家对此有何见解?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原配起诉小三会判刑吗(小三被原配起诉怎么办)

小三会告男人重婚罪吗知乎(小三能告男方重婚罪吗)

重婚罪小三会判刑吗(最新处理小三的最佳方法)

新婚姻法小三会承担什么后果(婚姻中第三者法律责任)

新婚姻法小三会被判刑吗(新婚姻法对小三规定)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原配起诉小三会判刑吗(小三被原配起诉怎么办)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060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