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刑事案件分为3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期限不同,此外,由于每个案件的案情不同,要走的流程也不同。具体可以参考下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分为3个阶段:
1、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是侦查机关从发现犯罪或犯罪线索开始,至通过侦查,确认犯罪分子并查清其主要犯罪事实到侦查终结为止的阶段。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阶段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部分案件可以依法延长1个月的时间。除此之外,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区发生重大复杂的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都可以经过批准或决定后,延长2个月的侦查期限。
2、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经侦查部门侦查结束后,将会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同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
3、审判阶段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当起诉的,将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就进入最终的审判阶段。
▼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符合法定可以延长期限条件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速裁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
综上,刑事案件的流程多,因此可能办理的时间也就比较长。具体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案件、严重程度如何等,一些案件经过有效的辩护,可能会在审查起诉阶段就终止,这样就可以大大缩短嫌疑人被关押的时间。刑事案件关系重大,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有权办理自侦案件,并行使刑事诉讼法定职权。但是,由于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的阶段一般是审查起诉阶段,这一阶段的权力还是由检察院自己行使,因此,不仅对过程的监督很重要,有关权力有一个明确的最长期限也很重要。因为只有法律规定明确的办理期限,案件才不会久拖不决。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检察院自侦案件的最长办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院自侦案件最长的办理期限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立案后2年;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在立案后二年以内提出移送起诉、移送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2、解除或撤销强制措施后1年。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在解除或者撤销强制措施后一年以内提出移送起诉、移送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国杰律师说》认为,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时,根据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有关规定的最长办理时间有所区别,分别为一年或两年。但这些区别并不是彻底完结的时间,如果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重新立案侦查。因为违法必究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则!
问:公安侦查阶段要侦查多久?
问:什么是审查起诉,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期限是多久?
问:法院审判阶段要多久?
问:亲友被刑事拘留了,什么时候能出来?
问:被逮捕后多久能开庭?
问:每个阶段的办案期限是多久?
自从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以来,经常接到家属这方面的咨询,今天利用这张案件办理流程图,简要地和大家做个交流。
一个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才能结束,我们以公安机关经办的普通刑事案件为例,三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一审阶段。其中也有少数案件,只经过其中一个阶段或两个阶段就终结的,比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
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办案期限
1.传唤、拘传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刑事拘留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一般情况的3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延长至30日。
3.检察院批捕期限:检察院需要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4.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内;案情复杂的,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偏远不便的、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犯罪涉及面广的这四类案件,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对于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在这个期间,最长可以有7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5.取保候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监视居住期限:不超过6个月。
通常情况下被刑事拘留的案件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最短为12小时 3日 7日 2个月=2个月零10天零12小时。最长为24小时 30日 7日 2个月 1个月 2个月 2个月=8个月又8日。
极端个例,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非羁押类案件,公安机关的侦查办案期限=传唤、拘传期限 取保候审期限/监视居住期限。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期限
1.羁押类案件审查起诉期限:通常情况下为1个月内,案件重大复杂可延长15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内,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重新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则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起算即仍为1个月内,重大复杂仍可延长15日,退回补充侦查2次为限。因此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短为1个月内,最长为6个月又15日。
2.非羁押类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取保候审案件为1年,监视居住案件为6个月。
3.认罪认罚的速裁程序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期限:通常为10日,可能判处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刑罚的,可延长至15日。
一语概之,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最短的可在10日内办结,最长1年内办结。
三、法院一审阶段的办案期限
1.法院审限:通常情况下法院应当在2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3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交通偏远不便的、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犯罪涉及面广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仍不能审结的,应报最高院批准延长1至3个月。这期间,最长的审限为9个月。
2.审判阶段补充侦查审限重新计算:在案件审理期间,检察人员因补充侦查而申请延期审理的,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并申请法院恢复审理,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3.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案件:速裁程序案件应在1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应在15日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在一个半月内审结。这期间,最短的审限为10日内。
问:公安侦查阶段要侦查多久?
问:什么是审查起诉,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期限是多久?
问:法院审判阶段要多久?
问:亲友被刑事拘留了,什么时候能出来?
问:被逮捕后多久能开庭?
问:每个阶段的办案期限是多久?
自从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以来,经常接到家属这方面的咨询,今天利用这张案件办理流程图,简要地和大家做个交流。
一个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才能结束,我们以公安机关经办的普通刑事案件为例,三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一审阶段。其中也有少数案件,只经过其中一个阶段或两个阶段就终结的,比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
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办案期限
1.传唤、拘传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刑事拘留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一般情况的3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延长至30日。
3.检察院批捕期限:检察院需要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4.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内;案情复杂的,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偏远不便的、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犯罪涉及面广的这四类案件,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对于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在这个期间,最长可以有7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5.取保候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监视居住期限:不超过6个月。
通常情况下被刑事拘留的案件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最短为12小时 3日 7日 2个月=2个月零10天零12小时。最长为24小时 30日 7日 2个月 1个月 2个月 2个月=8个月又8日。
极端个例,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非羁押类案件,公安机关的侦查办案期限=传唤、拘传期限 取保候审期限/监视居住期限。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期限
1.羁押类案件审查起诉期限:通常情况下为1个月内,案件重大复杂可延长15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内,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重新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则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起算即仍为1个月内,重大复杂仍可延长15日,退回补充侦查2次为限。因此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最短为1个月内,最长为6个月又15日。
2.非羁押类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取保候审案件为1年,监视居住案件为6个月。
3.认罪认罚的速裁程序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期限:通常为10日,可能判处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刑罚的,可延长至15日。
一语概之,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最短的可在10日内办结,最长1年内办结。
三、法院一审阶段的办案期限
1.法院审限:通常情况下法院应当在2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3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交通偏远不便的、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犯罪涉及面广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仍不能审结的,应报最高院批准延长1至3个月。这期间,最长的审限为9个月。
2.审判阶段补充侦查审限重新计算:在案件审理期间,检察人员因补充侦查而申请延期审理的,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并申请法院恢复审理,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3.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案件:速裁程序案件应在1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应在15日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在一个半月内审结。这期间,最短的审限为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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