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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婚前财产离婚后子女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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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4 0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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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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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如今婚房逐渐成为年轻人结婚的必需品,双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子女共同还贷的情况非常普遍。但正因如此,房子的出资结构比较复杂,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容易引发争议。今天我就来和大家聊聊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的问题。




我曾经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件:一开始双方父母非常支持两家的婚事。男方家出了300万,女方家出了100万为这对儿新婚夫妻买房。房屋登记在了双方名下,小夫妻共同还贷。但好景不长,没过几年,两人就走到了离婚的地步。离婚就面临着分割房产,双方为此打得不可开交。于是女方找到我,希望能帮她解决这个难题。




这种情况下,我们要确定一下房子的归属问题,这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上一期我们提到过,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是看购买房屋的时间是不是在婚后;二是看是否由婚后的财产共同出资;三是看登记。




本案中的房屋是在结婚后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了双方名下。特殊之处就在出资上,双方是用婚后的财产共同出资的,只是在出资人上有双方父母参与。但这并不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我们来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后父母为夫妻双方买房的出资,在没有约定只归一方的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会面临分割的问题。




由于父母出资的性质会影响到房屋分割的比例,所以实践中对父母出资性质的争议是比较大的。总的来说分两种情况。




首先,这部分钱的性质可能是借贷。实践中,有的父母会主张这部分钱是借给子女的。在有借条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理由是父母没有义务给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只是对子女的一个临时性资助,实质上是子女向父母借钱。如果父母主张借贷,也就是变相地承认了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借贷并不影响对房子进行分割。借贷是否成立需要另诉解决,房子该怎么分还是怎么分。




其次,这部分钱的性质还可能被认定是赠与。赠与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对双方的赠与;二是对个人的赠与。若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若是对个人的赠与,则需要有明确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而在实践中法官往往会基于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结婚的时间长短,出资情况等因素决定财产的占比,不会简单地认定归一方所有。




回到我们的案子中来,考虑到男方出资较多,法官最终判决首付按出资比例分,贷款平均分。由于离婚时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经过询价房子现值一千万,扣掉未还的贷款三百万,剩下七百万双方按比例分割。最后,男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女方取得房屋补偿款210万元。




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如果父母有为子女买房的打算,建议提前做好明确的书面约定。说明这个出资到底是什么,是对子女的临时性资助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的话,是赠与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因为财产分割时,出资的性质会影响财产分割的比例。明确的书面约定能够降低分割财产时的不确定性,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杭州婚前财产律师: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是大部分离婚案件都会涉及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密集的地方。为了帮助大家理清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思路,杭州婚姻律师根据司法实践对法院对财产分割的裁判思路做出提纲式的梳理。


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时,首先需要审查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有没有做出书面约定。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法定财产制进行判决。


然后再看财产性质为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法院遵循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等。


如果双方之前达成了离婚协议,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会认定为你们签订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只确定财产性质和财产归属的协议,不以离婚为前提条件,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判决财产的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利益,有些当事人会认为反正就是对半分,不需要请律师,最终没有分割到自认为可以拿到的那部分。法律和裁判不是你认为那么简单,怎么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梳理证据,怎么在庭审中抓住有利于自己的点,这些都是需要较多的实务操作才能把握得了的。所以对于涉及子女抚养和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建议一定要咨询专业离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婚买房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民法典来解答

结婚买房,妻子向父母借了十万


离婚后争议不断


遇到这事儿该咋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


买房结婚向父母借了钱


离婚后应该折价平分吗?


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妻子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该怎么办?


需要根据妻子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妻子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妻子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夫妻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出资帮女友婚前买房


如何证明房子我出资了?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


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


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


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结婚买房,妻子向父母借了十万


离婚后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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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妻子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该怎么办?


需要根据妻子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妻子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妻子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夫妻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出资帮女友婚前买房


如何证明房子我出资了?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


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


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


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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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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