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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需要哪些程序办理(无罪释放需要哪些程序?)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5-13 2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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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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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罪释放?证据到达什么程度之后可以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有罪或者被宣告无罪的,就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定罪,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无罪判决的结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后立即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部分的;对可能判处刑罚的建议,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于被告人死亡或者没有法定、约定条件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其他情形下,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决定立即执行;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附加驱逐出境。所以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并没有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时候也被逮捕了出来,那么无罪释放指什么呢?具体来说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无罪释放呢?


1、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要达到这个结果就需要有几个必要条件:


1、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无罪;2、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3、被告人能够主动认罪认罚,有充分的悔罪表现;4、被告在法定时间内自动履行了刑事诉讼权利义务;5、被告人被宣告无罪之后,对其所做的任何决定,应当依法予以追究,不得再次提起刑事诉讼。这份责任应当由被告人承担;6、被告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无罪。不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是绝对不允许;7、被告人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一定时候通过申诉、控告、检举来控告人民法院;8、法院在审查过后作出宣告无罪结论。


2、我国在司法实践中无罪释放的情形有:


(2)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于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必须经过审查后作出判决。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什么情形下可以免除刑罚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判处缓刑后,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存在,应当撤销原判,依法予以改判,对于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而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应当撤销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检察院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对符合宣告无罪条件的判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及时向人民检察院送达。被告人不服上诉一次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不起诉、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等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3)根据刑事起诉状的有关内容不能证实被告人有罪或减轻刑罚的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之原因而没有被刑事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为被告人具有错误的,应当作出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在此提示大家如果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或者是刑事上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方面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咨询。


3、无罪开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决定和指令,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要提起公诉则通常都会由检察院来立案起诉,而司法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将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等一系列程序做完之后在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后,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就可以依法作出无罪的判决。从以上两种情况来看,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是没有构成犯罪并且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基本可以排除“无罪”释放的可能性。但是也存在无罪开释之后,司法程序就会重新启动,在程序上存在障碍或者是不能正常地运行了。但是如果公安部门或者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需要对被告人进行刑罚的话就要马上判决了。而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做完刑事拘留之后并没有去立案侦查和起诉的时候在对被告人进行讯问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必须承担法律后果了,所以法院审判之后可能会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不过这个事情还是有些复杂,因为没有任何明确的规定让你想知道这个案件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无罪释放。那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无罪释放所需满足具体是什么程度之后能够无罪释放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你有足够证据证明你存在犯罪事实并将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即可构成犯罪,那么这个时候他就不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了,所以才会被释放。


无罪释放,7天见疗效,律师是怎么做到的?—非法采矿罪办案手记

近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刘海律师办理了一起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当事人家属2月28日办理委托,律师于次日(即3月1日)便从上海前往江西会见并向检察院提交律师意见,当事人于3月7日获无罪释放,走出看守所。


1.紧急接受委托


火烧眉毛,高效准备出差


2月28日,团队紧急接到当事人妻子委托,她丈夫被公安机关抓捕关押,具体现在什么情况她也不清楚,他们的孩子现正在读军校,也是一名预备党员,正处于转正的关键阶段,她希望这件事最好不要影响到孩子的发展,她现在也不知该怎么办了,希望我们一定要帮助他们家庭。


我们了解了他们的诉求和家庭情况后,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不仅要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还要为他们这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着想。


接受委托的当天,团队立即开会分配工作,为出差办案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由于疫情防控,每个地方的看守所防疫政策和会见要求都不大一样,我们马上联系当事人所羁押的看守所并预约会见,准备材料和手续,连夜做好核酸检测;其次,确定好会见时间后律师团队便规划行程、出行方式,并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好我们的到达时间和地点;最后,团队成员协助主办律师整理出相关的最新法律、司法解释和判例依据,尤其是江西当地法院的有关案例。


2.与时间赛跑


争分夺秒,下午连跑三家办案单位


接受委托后的第二天,主办律师刘海一早便乘坐高铁前往江西东乡看守所,14点半下高铁后直奔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从看守所出来后,刘律师又马不停蹄前往当地公安局找到案件的承办警官了解案件进展等信息,得知本案已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刘律师便又火急火燎前往检察院,赶在下班前找到承办检察官汇报沟通。


晚上,刘律师与团队律师开远程视频会议沟通案情和辩护思路,并在深夜写好申请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用于第二天与当事人再会见沟通并呈送检察官。


由于抵达江西后的当天下午,上海再次出现新冠确诊病例行程码变为带星,当地看守所告知须在当地做核酸检测为阴后方可再会见。为了不耽误一分钟,第二天,刘律师不顾昨天长途跋涉、下午三家办案单位往返奔波与深夜准备法律文书的辛劳,第一个赶去做核酸检测。


在报告出来后,他又立即去会见当事人,然后,再次赶往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向检察官诚恳谦虚地汇报了相关情况。


3.抢抓无罪辩护黄金期


专业诚恳,当事人在7天内获无罪释放


感谢江西当地的接待和办案人员没有因为刘律师是外地来的而拖延,办案人员始终文明热情地接待和坦诚沟通,他们特别理解律师在疫情期间出差办案不容易,还将联系方式给了刘律师,以方便后续的工作。


7天后,检察院采纳了律师不捕的法律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局也对其作出了终止侦查的决定。当事人终获无罪释放恢复人身自由。


对我国刑辩实务不了解的人,可能会觉得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只有在法院庭审的时候才能发挥作用。其实,公安与检察院也是我国刑事辩护很重要的阶段。因为,从司法实践来看绝大部分无罪案件,都是在审查逮捕环节实现的,因此行内便有黄金37天的说法,即批准逮捕前的37天是最重要的无罪辩护窗口。


由于本案为团伙作案,刑拘一般会延长到30天,但幸好接案后团队第一时间前往会见,准确了解了案件基本事实与已提捕的进展,未错过最佳的辩护时间,从而在短时间内,赢得了最理想的结果,不仅当事人本人获无罪释放,而且确保了不影响其子女的正常学习与未来发展。


感谢当事人的充分信任!


感恩江西规范文明司法!


祈愿罪少冤案无,律师藏剑多读书!


德恒律师成功进行无罪辩护:从有期徒刑十三年到当事人无罪释放

近日,某省A市B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甲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由德恒厦门办公室杨毅、黄静律师担任甲某的辩护人。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经过本所两位律师的有效辩护,公诉机关在发回重审阶段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最终以“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甲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2019年底,公安机关对甲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甲某出于诈骗的故意,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向乙某(化名)借款1300万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家人偿还债务,最终导致无法还款,造成乙某资金损失1300万元。检察院认为,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金额达1300万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20年6月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书》中建议对甲某在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的幅度内处刑,并处罚金。


辩护过程:


分析卷宗及案件事实,确定无罪辩护思路


律师团队在一审阶段接受委托,发现该案涉案主体关系复杂、案件细节庞杂、在案证据疑点重重。由于案发时间久远,有利证据难以取得甚至灭失,且存在着无法还原完整案件事实等诸多问题,给本案带来极大的辩护难度。但团队经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后仍然坚持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甲某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审法院、市检采纳辩护意见,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本案进入二审程序后,律师团队根据一审判决书及补充证据,有针对性地调整辩护重点,于二审开庭之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向二审法院及市检察院阐明本案存在的“六大疑点”,并通过绘制思维导图,更为直观地向法官、检察官论证分析在案证据无法认定甲某构罪的辩护逻辑,最终获得二审法院及市检察院的支持。二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发表的意见采纳了上述辩护意见,明确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建议二审法庭发回重审。


经开庭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案件结果:


公诉机关撤诉,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本案发回重审阶段,公安机关再次进行补充侦查,律师团队就补充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在审理阶段及庭审过程中充分发表无罪辩护意见,认为经补充侦查,在案证据仍无法证明甲某构罪。庭审结束后,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于2022年11月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本案自移送起诉至今近三年,数次开庭,多次补充证据,卷宗近40册,将近万页。辩护律师在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形成逻辑分明、思路清晰的辩护意见,并运用可视化的方式向法官和检察官呈现辩护逻辑,最终本案得以成功辩护。


合伙人介绍:


杨毅,德恒厦门办公室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刑事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主要执业领域为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具有三十余年法律实务经验,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先后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曾代理多起案件获得无罪或者不起诉。


黄静,德恒厦门办公室律师,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争议解决。专注于刑事辩护及争议解决法律业务,向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争议解决与综合法律服务经验。


近日,某省A市B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甲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由德恒厦门办公室杨毅、黄静律师担任甲某的辩护人。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经过本所两位律师的有效辩护,公诉机关在发回重审阶段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最终以“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甲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2019年底,公安机关对甲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甲某出于诈骗的故意,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向乙某(化名)借款1300万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家人偿还债务,最终导致无法还款,造成乙某资金损失1300万元。检察院认为,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金额达1300万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20年6月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书》中建议对甲某在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的幅度内处刑,并处罚金。


辩护过程:


分析卷宗及案件事实,确定无罪辩护思路


律师团队在一审阶段接受委托,发现该案涉案主体关系复杂、案件细节庞杂、在案证据疑点重重。由于案发时间久远,有利证据难以取得甚至灭失,且存在着无法还原完整案件事实等诸多问题,给本案带来极大的辩护难度。但团队经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后仍然坚持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甲某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审法院、市检采纳辩护意见,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本案进入二审程序后,律师团队根据一审判决书及补充证据,有针对性地调整辩护重点,于二审开庭之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向二审法院及市检察院阐明本案存在的“六大疑点”,并通过绘制思维导图,更为直观地向法官、检察官论证分析在案证据无法认定甲某构罪的辩护逻辑,最终获得二审法院及市检察院的支持。二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发表的意见采纳了上述辩护意见,明确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建议二审法庭发回重审。


经开庭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案件结果:


公诉机关撤诉,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本案发回重审阶段,公安机关再次进行补充侦查,律师团队就补充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在审理阶段及庭审过程中充分发表无罪辩护意见,认为经补充侦查,在案证据仍无法证明甲某构罪。庭审结束后,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于2022年11月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本案自移送起诉至今近三年,数次开庭,多次补充证据,卷宗近40册,将近万页。辩护律师在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形成逻辑分明、思路清晰的辩护意见,并运用可视化的方式向法官和检察官呈现辩护逻辑,最终本案得以成功辩护。


合伙人介绍:


杨毅,德恒厦门办公室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刑事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主要执业领域为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具有三十余年法律实务经验,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先后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曾代理多起案件获得无罪或者不起诉。


黄静,德恒厦门办公室律师,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争议解决。专注于刑事辩护及争议解决法律业务,向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争议解决与综合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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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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