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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能获得赔偿吗(女人出轨离婚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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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3 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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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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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能获得额外补偿吗?

在社会的普遍观念中,男主外女主内是一个家庭最传统的分工方式。




尽管现在讲究男女平等,女性也可以跟男性一样有同样的受教育和工作机会,但是一旦成立家庭,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往后还有家里的老人,很多女人不得不放弃大好的工作和晋升机会,改做工作时间短的工作,或者男性收入够多的前提下,干脆当全职太太。




全职太太的风险大家自然明白,关于女性做了全职太太以后,男性婚外情的情况也是数不胜数。这曾引起不少女性的愤慨以及对婚姻的失望。由于全职太太的工作并没有直接给家庭增收,虽然又累又苦,但远不及男人直接真金白银拿回家那般风光,因此甚至被很多习以为常的人认为没有价值。




虽然婚姻法是明确保护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没有特别约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即使你在家当全职太太,没有任何收入,男方在外面挣的每一分钱都有你的一半。但具体到现实中,却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女方并不清楚男方的收入,男方存在隐匿财产的可能性,男方嫌弃女方没有收入,情感上的落差法律没有办法保护。




总之全职太太确实是一个高危行业,特别是那些本来很优秀的,可以在外面成就一番事业的女性,为了照顾家庭不得不放弃大好的机会,去全力成就男人。结果反倒会遭受背叛,面临家庭解体。




基于这种情况,其实旧的婚姻法第四十条就有明确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可以看出,这个条款的初衷也是为了保障全职太太的利益,肯定全职太太的社会价值,有意将天平向全职太太倾斜。但是却加了一个很不合理的前提,要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前提下才能适用这一条,也就是前提是要实行“夫妻约定财产制”。




这个规定就很奇怪了,一方面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比较少,因为毕竟很多人的观念话没有那么开放,财力也不一定能到那个阶段;另一方面这个条款看似保护女性,实则只是单纯地对那些对家庭付出比较多部分的劳动做一下补偿。这就使得该条款能被用到的概率很低,从立法目的上来看,为了保证公平也显得过分苛刻。




试想,能约定财产分别各自所有的夫妻,肯定不会有人愿意全职照顾家庭。所以这个条款其实重点保护的也不是全职太太,而是要在男女共同养家的情况下,对多照顾家庭的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但是随着《民法典》的出世,这个前提最终被拿掉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条才真正体现了对全职太太的照顾,即使女方全职照顾家庭,离婚时,在分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时,还可以额外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此时肯定有很多男性表示不公:“女人照顾家庭,我挣的钱分一半给她就好了,我承认咱俩创造的价值一样,那为什么一定还要额外补偿照顾家庭的一方呢?女人在家累,我们在外面挣钱也很累啊。”




从表面上看,的确双方都为家庭创造了价值,但是该条规定背后的法理,并不是判定女方照顾家庭价值更大,而是为了补偿女方机会成本的损失。




因为目前大部分普通家庭的分工,至少要有一个重心要向家里倾斜一点。这种情况下,必然有一个人要被迫放弃更有发展前景的工作机会,将照顾家庭的重任扛起来,才能协助另一方更好发展。那么选择隐退的一方,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机会成本,而这一方通常是女性。




因为女性一直被认为是天然有照顾家庭的优势,很多女性受传统思想影响也愿意这么做,尽管她们也知道有风险。当风险真正来临,自己越来越弱,男性越来越强的时候,法律就必须出手来将天平向女方倾斜。如果男方同时还有在外面出轨等情形,女方还能要求无过错方损害赔偿。




当然,补偿这块具体多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惯例,普通法院的判决,一般也不会超过五万元。这对于一些家庭富足的人来说,这点补偿也许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这些人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到不小的利益,权利同样也是可以保障的。




而对于一些比较贫困的家庭,女方又没有工作能力,这笔钱通常还能解决很多问题的。


不过这种情况,一般建议走调解,因为调解得当,不仅速度快,拿到的补偿也会远远比法院判决高出很多。




法律对全职太太的权益虽然提高了保护力度,但还是不建议女性去担任这份高风险的“职业”。事业跟家庭如何平衡,确实是摆在每个女性面前的难题。特别是那些本身就很优秀的职业女性,为了家庭,不得长时间放弃自己的追求的事业,最后变得越来越没有竞争力,重回职场也变得尴尬和无奈。




很多家庭,也许富足到根本就不需要女性去挣钱打拼,很多女性也渴望找到这样一个做阔太太的机会。但是相比于把希望全寄托在家庭的富足或者男人的成长上面,倒不如把命运握在自己手里实在。




女性拥有自己的一份职业和收入,也许并不是为了要增加多少家庭财富,而只是为了不跟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脱节,内心的那份底气绝不源于可以一手掌控这个家庭,而是在最坏的情况下,能够有独自承担风险的能力和魄力。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必须要是属于重婚的行为;或者是配偶与他人进行进行同居的;也有就是一方实施了家暴而导致离婚的,对于这些行为女方提出来的请求完全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二、离婚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对于离婚的夫妻一般是属于普通的案件是不能要求任何的赔偿,而对于主张的话那么就需要有法定的条件,而且还要有法定的事由,从而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那么就可以进行主张,所以,案件的处理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婚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包括有重婚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条件之一的,提出离婚方可以同时提请赔偿。在确定赔偿数额上,法院可以根据过错程度,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情况判定。




  三、诉讼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从《婚姻法》中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那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


  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必须无过错方,即过错一方不能起诉离婚请求赔偿。客观情形即对方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四、无过错方离婚赔偿怎么提起?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五、损害赔偿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的,一方在向法院提请离婚的同时,如果对方存在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可以主张赔偿,在分割财产后对方根据过错程度给赔偿。如果存在重婚、遗弃家庭成员及家庭暴力的,都构成赔偿的条件。


女方怀孕离婚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对于孕期妇女给予了许多特殊保护,当女性处于孕期之时男方一般是不被允许提出离婚的。女性在此时提出离婚时,法院会依据一定的标准要求男方进行适当补偿。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一般损害赔偿的数额在五到十万不等。离婚赔偿通常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造成离婚的,并且对无过错方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夫妻,不管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都会很关心离婚赔偿数额。离婚赔偿一般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部分。


我国对于孕期妇女给予了许多特殊保护,当女性处于孕期之时男方一般是不被允许提出离婚的。女性在此时提出离婚时,法院会依据一定的标准要求男方进行适当补偿。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一般损害赔偿的数额在五到十万不等。离婚赔偿通常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造成离婚的,并且对无过错方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夫妻,不管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都会很关心离婚赔偿数额。离婚赔偿一般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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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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