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通车留言称,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2个人名字。如果离婚了,房产归某一方,想要把对方的名字去掉,需要怎么操作?目前还存在贷款未还清。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双方持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前往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理即可。因您的房产登记信息含有抵押权,您还需联系抵押权人协助您共同办理。为方便您办理,现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咨询电话附后:直属分中心:62536016;瑶海分中心:62072530;庐阳分中心:62160300;蜀山分中心:62072566;包河分中心:62072587;中心一科(负责新站办证):62333112。
编辑 许大鹏
(一)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
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怎么过户
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二、离婚时按揭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常见的问题,一般按一下情况分别处理: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
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因此应认定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儿子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样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
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但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因为乙方的购房行为,纯属乙方婚前的个人行为。同样,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尽管婚后甲方参与清偿银行贷款,但这并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乙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乙方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在婚姻法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在婚后双方使用共同的财产购买的房屋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在因为我国的房屋价格过于的高昂所以大多数人都是会在购房时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那么在离婚后分割离婚房产时也是需要先偿还完房屋贷款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家敏 见习记者 杨晓冬)了解过结婚后房产登记工作的相关内容,不少网友又对离婚后房产登记处理产生了疑问。“离婚后,想把房产过户到夫妻其中一方名下,该怎么办?”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其实这类业务办起来并不复杂,关键要看离婚方式,一般有两种情况,民政局协议离婚与法院诉讼离婚,在不同情况下,办理时所需的手续材料也略有差异。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属于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时则需要双方一同前往现场登记,携带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即可进行办理。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属于法院诉讼离婚,这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要需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例如判决书、调解书等,按文书中的相关内容办理不动产登记,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法律文书中已经明确房屋权属,且明确了一方需配合另一方办理相应登记,则需要双方一同前往现场登记,提供双方供身份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二种情形:如果法律文书中已经明确了房屋权属,并没有一方需配合另一方办理登记的相关表述,这种情况下,房屋归属方可以单独前来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单方)、生效的法律文书就可以了。
与婚后房产登记相同,如果房屋有抵押的,在上述业务办理时,可能还会受到当初办理抵押的时间以及和抵押权人(如银行)的约定影响。所以办理业务前,可以联系抵押权人(如银行)咨询,或者拨打96510进行咨询。
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上述非司法类业务都是当场办结的,大约一至二小时,就能领到新的证书,司法类业务一般是5个工作日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状态下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当于房屋的转移登记,不涉及税收,所以无须交税,住宅类仅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即可。但如果夫妻离婚时,想将房屋全部或部分给子女,则给子女的这部分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予的方式,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具体费用可拨打12366咨询。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家敏 见习记者 杨晓冬)了解过结婚后房产登记工作的相关内容,不少网友又对离婚后房产登记处理产生了疑问。“离婚后,想把房产过户到夫妻其中一方名下,该怎么办?”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其实这类业务办起来并不复杂,关键要看离婚方式,一般有两种情况,民政局协议离婚与法院诉讼离婚,在不同情况下,办理时所需的手续材料也略有差异。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属于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时则需要双方一同前往现场登记,携带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即可进行办理。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属于法院诉讼离婚,这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要需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例如判决书、调解书等,按文书中的相关内容办理不动产登记,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法律文书中已经明确房屋权属,且明确了一方需配合另一方办理相应登记,则需要双方一同前往现场登记,提供双方供身份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二种情形:如果法律文书中已经明确了房屋权属,并没有一方需配合另一方办理登记的相关表述,这种情况下,房屋归属方可以单独前来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单方)、生效的法律文书就可以了。
与婚后房产登记相同,如果房屋有抵押的,在上述业务办理时,可能还会受到当初办理抵押的时间以及和抵押权人(如银行)的约定影响。所以办理业务前,可以联系抵押权人(如银行)咨询,或者拨打96510进行咨询。
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上述非司法类业务都是当场办结的,大约一至二小时,就能领到新的证书,司法类业务一般是5个工作日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状态下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当于房屋的转移登记,不涉及税收,所以无须交税,住宅类仅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即可。但如果夫妻离婚时,想将房屋全部或部分给子女,则给子女的这部分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予的方式,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具体费用可拨打12366咨询。
离婚后对弱势方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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