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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方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出轨离婚了还能净身出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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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2 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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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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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离婚时就会被判净身出户?民法典里有啥规定

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特别是与婚姻相关的内容,民法典又有哪些规定呢,听法官来解读。


不是婚内出轨离婚时就会被判净身出户


离婚夫妻争议最大的当属财产。很多人受影视剧中“净身出户”戏码的影响,认为夫妻一方出现婚内出轨、家庭暴力等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应该净身出户,但司法实践中却很少有真正净身出户的案例出现,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仅在《离婚财产分割意见》的一般原则中提过,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新颁布的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该项变化为法院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但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并不等于过错方会产生人们通常所说的“净身出户”的效果。法官介绍,首先,夫妻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也有互相扶养和共同抚养子女的义务。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全面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而不是独立对待。事实上,子女是婚姻关系破裂后最大的受害方,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优先考虑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考虑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离婚财产分割是在平均分配原则基础上适当偏向于一方,而不是完全剥夺一方分割财产的权利。


影视作品中的“净身出户”是一种通俗说法,在法律上这种情形通常表现为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本是同林鸟,离婚来时各自飞”。 离婚纠纷中,夫妻各方不仅想自己能多分财产,也存在恶意减损共同财产,使对方少分财产的情形。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主要针对的是有形财产,而民法典增加了“挥霍”夫妻财产的情形,将金钱利益也包括在内,进一步完善恶意减损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利于保护被侵害一方的财产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民法典第1066条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该种情形下,另一方可以不以离婚为前提,要求法院在婚内进行财产分割以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分割时也可以要求作出损害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患严重疾病者如实相告后可结婚?


2011年国内上映的一部讲述艾滋病患者的电影《最爱》,影片中的小村庄人血走私生意泛滥,村民因共用抽血针头导致大规模感染艾滋病,身染绝症的男女主角从相怜、相依到相爱,最终结婚。


“事实上,我国婚姻法禁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即使其隐瞒疾病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婚后疾病尚未治愈的,其婚姻无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


那么,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呢?婚姻法并未作出规定,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参考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意见。此外,结合我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以及卫生部颁发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的规定,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智力低下、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行为的重型精神病属于不宜结婚的疾病范畴,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属于暂缓结婚的疾病范畴、严重遗传性疾病属于不宜生育的疾病范畴。


可见,艺术不同于现实。《最爱》电影中男女主角均患有艾滋病且未治愈,属于暂缓结婚的人群;二人虽隐瞒了患病事实,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其仍属无效婚姻。


“婚姻功能不仅在于生育,而且还有爱情与陪伴。”法官说,新颁布的民法典删除了该项禁止性的规定,即表明重大疾病患者也享有结婚的权利。考虑到重大疾病患者结婚确实存在损害配偶或子女的身体健康、情感等合法权益的可能,因此民法典第1053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重大疾病患者一方在登记结婚前已经将病情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仍然同意继续登记结婚,则二人的婚姻是有效婚姻,另一方不能在婚后主张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登记。


但如果患病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病情,隐瞒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欺诈,另一方在知晓后一年内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同时,如果不对另一方请求撤销的权利加以时间上的限制,患病一方则一直处于婚姻状况随时可能产生变化的不确定状态,对其显然不公平,所以民法典1053条第二款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同时,民法典第1054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患病一方隐瞒病情结婚,导致另一方身体或精神上产生损害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比如,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其被传染了艾滋病、淋病等病症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因上述疾病导致自卑、恐惧等精神损害的,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申请撤销婚姻的一方,必须到法院提起撤销婚姻关系的诉讼,只有经过法院判决,才可以产生撤销的效果。婚姻双方私自达成撤销协议或在村委会、居委会、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律师等第三方的见证下达成的撤销协议,都不能产生撤销的效果。同样,二人主动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也不能产生婚姻撤销的效果。


二人主动离婚与撤销婚姻的法律效果有什么不同呢?婚姻被撤销的效果相当于二人从未存在过婚姻关系,也就是二人是同居关系。共同生活期间生育的子女不会因婚姻关系的撤销而改变,二人仍是孩子的父母,应继续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是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效果,离婚时二人可以协商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依法照顾无过错方。


总之,该项规定肯定了婚姻的本质在于感情,给予了重大疾病患者选择婚育的权利,但考虑到另一方及子女的健康,仍要求患病一方如实相告,让伴侣能够在知情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婚育生活,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30天冷静期避免“闪离”


常言道,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法院对判决离婚的案件极为慎重,如何张弛有度地处理离婚案件,在实践中存在不小的难度。民法典对离婚程序上的新规定,为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较好的指引和解决路径。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1079条第5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见,民法典一方面增加了30日的离婚冷静期,同时又设置了准予离婚的“路径”,用于破解反复诉离难题。”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由此可以看出,法律通过相应的规范在尽量避免两种极端情况出现,即既避免冲动型离婚,又规避了“离婚难”。


30日冷静期,只适用于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即从二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之日起30日内,任意一方或双方可以前往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或者满30日后未前往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生活中,不少人协议离婚时属于一时冲动,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婚姻还可以挽救。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其实是为冲动型夫妻提供一个缓冲的平台。即使同意离婚,也有一定的期限充分考虑好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人们对于可以用来认定感情破裂的分居存在误解。分居并不是简单的不在同一房屋内居住,而是要看分居的理由和分居的具体情况。比如,有的夫妻因工作原因分居两地或者因为一方需要照顾孙子女居住在子女家中,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不是法律上准予离婚的事由。另外,分居需要通过双方的饮食起居是否分开、有无夫妻生活、经济上是否各自独立进行判断。比如,夫妻双方未在同一房屋居住,但妻子会经常回家为丈夫做饭,并有夫妻性生活,则不能认定为分居;反之,即使夫妻一直在同一屋檐下居住,仍属于分居状态。



编辑:蔡文清


流程编辑 刘伟利


出轨必须净身出户?纯属谣言!看看2019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相关数据,2018年离婚原因的首位是“婚内出轨”,占比超过一半以上。


在这个没有钱就万万不能的时代,作为受害方最解气的的方法莫过于让对方净身出户了。


有很多人觉得,对方出轨了,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让他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


但是,受害方真的能如愿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出轨和净身出户并没有必然关系。今天法务帮要给大家讲一讲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法律意义上如果男方在婚姻过程中存在巨大过错,可以在离婚时酌量少分部分财产,但是净身出户是绝对不可能的,除非男方出于个人意愿主动放弃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如果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出轨,那么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进行多分共同财产和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是并不支持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是指双方在离婚时,一个人要求另一方在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得不到一丁一点,换句话说就是要求对方放弃双方在婚姻内的所以共同财产。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净身出户?


如果双方离婚的形式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就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书面呈现在离婚协议书上,出轨的一方因为愧疚感主动放弃双方的共同财产甚至是将自己的个人财产也送给另一方,那么这种情况法律是允许的。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出轨的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也是可以的。


在起诉离婚中,没有过错的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精神补偿的,满足以下几种情况的就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一、已有配偶的又再次结婚,犯重婚罪的


二、有配偶的却和其他异性同居


三、对家庭成员有暴力行为,存在家暴现象


四、遗弃家庭成员。


针对上述四种情况,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支持有过错者赔偿精神损失费给无过错者,赔偿的金额需要根据受损的结果来看,一般不会很高,所以在婚内出轨这种情况下,除非出轨的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通过法院也很难达到使其净身出户的目的。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及法律责任

据统计,老板、大款和官员是犯重婚罪的重灾区,每年因犯重婚罪被刑事处罚的不在少数。重婚一直都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也一直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重婚罪大多人都知道,但又被大多人忽略,这个罪名既在我们身边,又隐藏于我们中间。本文中,婚姻律师带你详细了解这个罪名。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二)本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有的男人本来就有妻子,但却利用某种关系,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与其他女性过性生活,对外也毫不顾忌,以夫妻关系自居,而女方却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屈从。对于这类案件,应按强奸罪论处,不应定重婚罪。区分重婚罪与强奸罪的界限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1、客体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而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是凡符合重婚罪主体、主观要件的人,尽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里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中国《婚姻法》合理借鉴了外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中国婚姻法律制度中第一次设置的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重婚罪的诉讼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及六部委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的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重婚案件虽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如果检察机关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出轨方离婚净身出户吗?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告诉你,一方出轨在法律上做不到让他净身出户。即便对方签了婚内出轨离婚时就净身出户的协议,离婚时,只要对方不同意净身出户,你也很难做到让他净身出户。


以前李晓娟律师之前也讲过,很多人在出轨后,为了稳住配偶,挽回婚姻,会写下保证书或忠诚协议,约定如果再次出轨就净身出户。这种协议在离婚时,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你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写得再漂亮、再解气,也只是个摆设。


除非有一种可能,他愿意自己放弃所有财产和你离婚,但这是他个人选择,个人放弃,和出轨本身没有关系。




所以,李晓娟律师一再强调,对方出轨,不要再签保证书或者忠诚协议了,不仅保证不了忠诚,也不能保证保护你的财产。如果真的想达到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目的,有两个办法:


一是,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直接约定财产归你,但不要说净身出户,也不要附加出轨条件或者离婚条件。这个财产约定是签字生效,不管离不离婚,财产就是你的了。


二是,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财产明细,然后约定归你所有。也不要写对方净身出户这些字眼,直接有什么财产就约定什么就可以了。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领取离婚证之后才生效。


保护婚姻财产、保障自己权益,请咨询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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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李晓娟律师之前也讲过,很多人在出轨后,为了稳住配偶,挽回婚姻,会写下保证书或忠诚协议,约定如果再次出轨就净身出户。这种协议在离婚时,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你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写得再漂亮、再解气,也只是个摆设。


除非有一种可能,他愿意自己放弃所有财产和你离婚,但这是他个人选择,个人放弃,和出轨本身没有关系。




所以,李晓娟律师一再强调,对方出轨,不要再签保证书或者忠诚协议了,不仅保证不了忠诚,也不能保证保护你的财产。如果真的想达到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目的,有两个办法:


一是,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直接约定财产归你,但不要说净身出户,也不要附加出轨条件或者离婚条件。这个财产约定是签字生效,不管离不离婚,财产就是你的了。


二是,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财产明细,然后约定归你所有。也不要写对方净身出户这些字眼,直接有什么财产就约定什么就可以了。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领取离婚证之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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