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身边案例:
陈某(男)与胡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双方感情基础较差,婚后感情不和,婚后第三年便开始分居生活。孩子一直跟随胡某共同生活。两年后,陈某起诉离婚。胡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同时提出,双方分居期间,孩子一直由其独自抚养,其在抚养孩子方面付出较多,陈某从未尽过一个父亲对孩子应尽的义务,因此要求陈某支付经济补偿。那么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普法讲堂:
夫妻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请求的一方,必须是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无论是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还是协助另一方工作,都需要付出相当的精力,多是为了整个家庭全部或部分放弃自己的事业去成全另一方的事业。因此,在离婚时,该方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第二,夫妻一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请求,必须是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并且在离婚时一并提出。对于离婚后另行提出经济补偿请求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本案中,胡某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独自抚养孩子,陈某对孩子未尽抚养义务。《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据此,胡某可以要求陈某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1088条
离婚时,哪些情形下能要求“经济补偿”或“损害赔偿”?
离婚经济补偿的主要功能在于,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础上,对承担家庭义务较多一方的权利救济和平衡;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
编辑:郭岚、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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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对有些人来说,令他们感到痛苦的是感情破灭带来的悲伤,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令他们感到痛苦的,是即将要给出去的经济补偿。
在离婚时,为了自身的利益,双方通常会在经济方面发生诸多争执,想要顺利取得应得的经济补偿,一般是比较困难的,而且对于经济补偿的认定数量,双方也很难确定下来。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获得经济补偿或者说赔偿呢?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认为女性在结婚之后就应该完全归属于家庭,但遵从这样的想法所生活的女性,往往很难保证自身的权益。
小王与小美在大学时就已经开始“谈朋友”,毕业之后,感情甚佳的两人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小王与小美家境都不富裕,因此结婚之后,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工作当中。在不懈努力之下,这对年轻夫妻终于买下了属于自己的新家,过上了相对舒适的生活。
经济条件好转之后,小王与小美便想要一个孩子,很快,小美就如愿以偿的怀孕了。不过在小美怀孕之后,小王出于照顾妻子身体的考虑,便提出让小美辞职专心安胎,自己赚钱养家。面对丈夫的请求,小美自然是答应了。
原本小美认为生完孩子之后,自己很快就可以返回工作当中,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养育孩子并不容易,仅凭年迈的母亲一人带孩子,她实在是放心不下。
最终因为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小美决定先将工作放在一旁,专心照顾他们,等孩子上学了再工作。而对于妻子的决定,小王也表示赞同。
令小美没有想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王逐渐开始嫌弃起她每天“闲”在家里不工作,也不继续打扮自己了。
因为需要照顾老人孩子和丈夫,小美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每天很早便起床为一家人张罗饭菜。白天,小美需要照顾孩子,收拾房间,打理家中环境,夜晚来临时,她还需要将孩子哄睡着,才能得到真正的休息。
时间一久,忙碌的小美便不再开始化妆打扮,与小王讨论得最多的话题,也从风花雪月变为了柴米油盐。
小美的转变让小王很不适应,他开始认为小美已经失去了自己所追求的那种美好个性,心中逐渐对小美产生了厌弃。
时间一久,小王还与女同事搞起了暧昧。他不仅长时间与女同事在外同居,并且还声称对方才是和自己有共同话题的灵魂伴侣。
在又一次争执无果之后,两人决定离婚。不过在协商细节的时候,小美与小王却出现了分歧。
小美认为最开始是小王让自己辞去工作在家做家庭主妇的,多年来,自己也一直兢兢业业的照顾着孩子和丈夫,既然如今有错的一方不是自己,那自己就应当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但小王却认为,妻子平时的零用钱都是
协商无果之后,两人来到法院,请法院给出一个结果。
如小美一般遭遇的,其实大有人在。他们在为家庭辛勤付出之后却不被理解和认同,最终更是被指责无趣,导致最后走向离婚的末路。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美与小王的情况,就属于这种。结婚生子之后,小美一直在家中照顾孩子和丈夫,虽然并没有工作,但却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应当得到一定经济补偿。
此外,小王的出轨行为也是小美争取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在我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小王在妻子忙于照顾家人的时候与女同事出轨,并且长时间与对方同居,这既是造成双方感情破灭的最重要原因,也属于上述法规提到的情况。无论是从道德还是从法律层面,小王都应当对小美进行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需要给付小美一定的赔偿金,此案终于告一段落。
现实生活中,不乏因为需要照顾家庭而放弃了自己的工作甚至兴趣爱好的一方。出门前的暖心饭菜,回家后的温馨问候,干净整洁的房间,舒适温暖的衣物,这些看似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却是他们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才创造出来的。
然而,他们的付出却总是受到配偶的忽视质疑,甚至还会因为“过于清闲、不懂体恤”而被抛弃。尽管法律不能够挽救一段破灭的感情,但是却能够为处于弱势的一方争取合法权益,不至于让他们多年付出,最终化为乌有。
在感情破裂之后,当断则断其实是很多夫妻的最好选择,但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不少人都只能将不满埋在心里,继续维持着已经濒临破碎的婚姻。#头条创作挑战赛#
离婚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对有些人来说,令他们感到痛苦的是感情破灭带来的悲伤,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令他们感到痛苦的,是即将要给出去的经济补偿。
在离婚时,为了自身的利益,双方通常会在经济方面发生诸多争执,想要顺利取得应得的经济补偿,一般是比较困难的,而且对于经济补偿的认定数量,双方也很难确定下来。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获得经济补偿或者说赔偿呢?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认为女性在结婚之后就应该完全归属于家庭,但遵从这样的想法所生活的女性,往往很难保证自身的权益。
小王与小美在大学时就已经开始“谈朋友”,毕业之后,感情甚佳的两人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小王与小美家境都不富裕,因此结婚之后,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工作当中。在不懈努力之下,这对年轻夫妻终于买下了属于自己的新家,过上了相对舒适的生活。
经济条件好转之后,小王与小美便想要一个孩子,很快,小美就如愿以偿的怀孕了。不过在小美怀孕之后,小王出于照顾妻子身体的考虑,便提出让小美辞职专心安胎,自己赚钱养家。面对丈夫的请求,小美自然是答应了。
原本小美认为生完孩子之后,自己很快就可以返回工作当中,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养育孩子并不容易,仅凭年迈的母亲一人带孩子,她实在是放心不下。
最终因为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小美决定先将工作放在一旁,专心照顾他们,等孩子上学了再工作。而对于妻子的决定,小王也表示赞同。
令小美没有想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王逐渐开始嫌弃起她每天“闲”在家里不工作,也不继续打扮自己了。
因为需要照顾老人孩子和丈夫,小美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每天很早便起床为一家人张罗饭菜。白天,小美需要照顾孩子,收拾房间,打理家中环境,夜晚来临时,她还需要将孩子哄睡着,才能得到真正的休息。
时间一久,忙碌的小美便不再开始化妆打扮,与小王讨论得最多的话题,也从风花雪月变为了柴米油盐。
小美的转变让小王很不适应,他开始认为小美已经失去了自己所追求的那种美好个性,心中逐渐对小美产生了厌弃。
时间一久,小王还与女同事搞起了暧昧。他不仅长时间与女同事在外同居,并且还声称对方才是和自己有共同话题的灵魂伴侣。
在又一次争执无果之后,两人决定离婚。不过在协商细节的时候,小美与小王却出现了分歧。
小美认为最开始是小王让自己辞去工作在家做家庭主妇的,多年来,自己也一直兢兢业业的照顾着孩子和丈夫,既然如今有错的一方不是自己,那自己就应当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但小王却认为,妻子平时的零用钱都是
协商无果之后,两人来到法院,请法院给出一个结果。
如小美一般遭遇的,其实大有人在。他们在为家庭辛勤付出之后却不被理解和认同,最终更是被指责无趣,导致最后走向离婚的末路。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美与小王的情况,就属于这种。结婚生子之后,小美一直在家中照顾孩子和丈夫,虽然并没有工作,但却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应当得到一定经济补偿。
此外,小王的出轨行为也是小美争取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在我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小王在妻子忙于照顾家人的时候与女同事出轨,并且长时间与对方同居,这既是造成双方感情破灭的最重要原因,也属于上述法规提到的情况。无论是从道德还是从法律层面,小王都应当对小美进行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需要给付小美一定的赔偿金,此案终于告一段落。
现实生活中,不乏因为需要照顾家庭而放弃了自己的工作甚至兴趣爱好的一方。出门前的暖心饭菜,回家后的温馨问候,干净整洁的房间,舒适温暖的衣物,这些看似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却是他们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才创造出来的。
然而,他们的付出却总是受到配偶的忽视质疑,甚至还会因为“过于清闲、不懂体恤”而被抛弃。尽管法律不能够挽救一段破灭的感情,但是却能够为处于弱势的一方争取合法权益,不至于让他们多年付出,最终化为乌有。
在感情破裂之后,当断则断其实是很多夫妻的最好选择,但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不少人都只能将不满埋在心里,继续维持着已经濒临破碎的婚姻。#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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