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亦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需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于保证人而言,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亦即,保证人负有二项义务,一为监督义务;二为及时报告义务。那么,如果保证人未履行该二项义务,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保证人未履行监督义务,或者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或者隐瞒不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公安机关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保证人帮助被取保候审人实施妨害诉讼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概而言之,保证人未履行监督或及时报告的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如果保证人帮助被取保候审人实施妨害诉讼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这里,山东济南的一个二婚重组家庭,男的将52岁的女方和12岁的继女残忍杀害后,上吊自杀。
一个家庭三条人命就这样没了。
2021年,离异女子魏某经熟人介绍,认识了大她七岁的商某。
商某是保安,也是离异的。
在知天命的年纪,魏某遇到了能对自己问寒问暖的人,而商某以后也终于能吃上一口热饭。
两个离异的人很快就决定一起了。
2021年10月21日,俩人拿到了结婚证。
俩人重组家庭后,魏某12岁上小学的女儿也跟在一起。
三口之家其乐融融也。
然而,在幸福平静的表面下,一双恶爪正蠢蠢欲动向继女伸来。
对于商某的恶意,魏某完全蒙在鼓里。
也许是商某隐藏得太好了,也许是魏某的认知让她完全没有警惕之心。
谁又能想到继父竟然会对未成年的继女下手?
“妈妈,他是个畜牲!”
2022年9月的一天下午,这会,商某出去散步了。
12岁的孩子边哭边抱着魏某,大声喊出了这句话。
做妈妈的一切都明白过来了,但是太迟了。
魏某全身发麻,看着小小年纪的女儿,心口痛得阵阵绞。
魏某将女儿紧紧抱住,“孩子,有妈妈在,不怕!”
在世俗中,“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根深蒂固。
但此时,魏某并没有打算饮泣吞声,找男方质问下就了事。
她当机立断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她要让这个为老不尊的恶兽受到法律的惩处。
报警后,商某被警方刑事立案侦查了,涉嫌猥亵儿童罪。
2022年,是疫情最紧张的一年。
根据规定,商某是需要收押在看守所的,但是,民警以疫情期间看守所不收押为由,就对商某进行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嫌疑人可以在家里住,不需要收监管控。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正当大家都以为商某能在家静思己过,没成想,他却在家酝酿着杀机。
一场悲剧紧接着发生了。
商某从家溜出来,偷偷跑到魏某所住的小区,将母女俩人杀死了。
做完这一切后,商某还淡淡定定给儿子打了个电话,让他过来收尸。
也许,担心杀人死罪难逃:也许,担心牢底坐穿,商某最后上吊自杀。
但是,一命不能换两命,魏某母女俩被残忍杀害,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案子令人唏嘘和痛心。
12岁的小女孩不单生前遭受继父的猥亵,最后还被继父残忍杀害,生命就定格在如冉冉初升的太阳一般的年纪。
魏某也未成想自己的报警行为,竟然会折外生枝引发一场更大的悲剧,自己和孩子命丧黄泉。
而警方可能也认为,商某对社会没有潜在危险,60岁的年纪不会作出什么极端的行为,所以将收监执行改为监视居住。
但是,悲剧就是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了,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很多网友提出异议。
如果商某当时能被看守所收押,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那警方作出的监视居住决定符合规定么?
按照规定,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怀孕、处于哺乳期妇女的,可以监视居住。
但很明显,商某不符合这些情况。
那是不是因为商某涉嫌猥亵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呢?
就算这样,商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轻松自如离开自家到魏某处作案,监视的部门要承担责任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此外,魏某过世了,留下了80岁的老母亲,那老人家可不可以得到行政赔偿呢?
感觉这个案子挺蹊跷的。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公布事情的因由和处理情况。
也愿魏某和12岁的孩子逝者安息[祈祷][祈祷]
经济犯罪的现象是很常见的,经济犯罪会导致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但是经济犯罪的罪名是有很多的,不同的罪名处罚也是不同的,所以一定要及时的确定罪名。那么,经济犯罪案件罪名如何认定?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经济犯罪案件罪名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二、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期限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期限是七日,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个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三、经济犯罪多久会判刑
经济犯罪一般简单的案件可能三个月内结案,复杂的案件可能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可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然而,经济犯罪从立案到判刑的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没有具体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就是王平聚律师团队小编为您整理的“经济犯罪案件罪名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经济犯罪案件一般是达到追诉标准就要追诉立案,然后根据情节来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遇到其它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经济犯罪的现象是很常见的,经济犯罪会导致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但是经济犯罪的罪名是有很多的,不同的罪名处罚也是不同的,所以一定要及时的确定罪名。那么,经济犯罪案件罪名如何认定?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经济犯罪案件罪名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二、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期限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期限是七日,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个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三、经济犯罪多久会判刑
经济犯罪一般简单的案件可能三个月内结案,复杂的案件可能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可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然而,经济犯罪从立案到判刑的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没有具体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就是王平聚律师团队小编为您整理的“经济犯罪案件罪名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经济犯罪案件一般是达到追诉标准就要追诉立案,然后根据情节来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遇到其它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四级医疗事故是怎么划分认定的?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和七十一条规定(第七十条)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9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