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思想保守,离婚在人们看来是一件很不好的事,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一件稀奇事了,甚至于近年来离婚率逐年攀升,而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婚内出轨。婚内出轨不仅影响夫妻感情,还给被出轨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折磨,尤其是婚后才恍然发现对方的背叛行为。更是莫大的打击,那么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应该如何维权?
案例分享:1992年,经人介绍,张女士与当地的杨某结婚。他们的婚姻算得上是包办婚姻,感情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不过是搭伙过日子罢了,两人婚后育有四个子女,期间一直比较和睦。直到2016年11月,张女士发现丈夫杨某开始夜不归宿,手机里也经常出现跟其他女人的暧昧聊天信息。
张女士怀疑,丈夫很可能有外遇了,但她找了一段时间也没找着。而不管张女士怎么问,杨某一口咬定没出轨,甚至责骂她多疑。借此争吵,并提出不想跟她这么一个多疑的人一起过日子了,不如离婚吧!眼见儿女都大了,张女士也不想委曲求全,既然过不下去了那就离呗。2017年9月,两人调解离婚,由于张女士未能提供帮助是平分财产。
可就在离婚不到六个月时,张女士偶然从亲戚那儿得知了一个如同晴天霹雳的消息:杨某跟她离婚后不久便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女人于2018年3月生下一个足月女婴。离婚还不到六个月,孩子怎么会足月?显然,要么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要么他确实在婚内出轨了。但如果不是亲生的,杨某想必也不愿做接盘侠。
那么就是杨某在婚内出轨了,想到当初争吵时被责骂的委屈,杨女士陷入悲伤之中:“明明是他出轨,是他背叛了家庭,为什么反倒怪在我头上?”好一阵,她才从悲伤中缓过神来,当即决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她一怒之下将前夫杨某告上法庭,以他婚内出轨伤害了她为由,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
法理分析:婚内出轨,既违背了伦理道德,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是公然藐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无论是此前的《婚姻法》还是现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都对此有明文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虽然说没达到重婚罪以及破坏军婚,没法对这种婚内出轨行为,作出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但法律是公平正义的,也不会任由这种行为,因而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较大。这儿的保护主要指两个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以上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以上财产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也是如此。比如说婚内出轨后,有些出轨方会私自拿出夫妻共同财产或借贷给第三者买礼物,甚至于买房买车。这种毁损、挥霍行为,便是损害了无过错方的利益,那么法律是不会坐视不管的。
于是有了这么一条: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损害赔偿,无论离婚前发现有出轨行为还是离婚后发现有出轨行为,只要是因此离婚就可以申请。
就像上面所说的案例,张女士跟杨某之所以离婚,就是因为她怀疑他出轨。虽然说当时并没有找到确凿证据,可两人的离婚,是因为婚内出轨引发争吵致感情破裂。那么离婚后,当张女士确定杨某有婚内出轨行为时,再度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并无不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不管杨某死鸭子嘴硬也好,拒不承认婚内出轨也好,事实摆在那儿。他不仅婚内出轨,还在尚未离婚时就跟对方怀上了孩子,离婚不到六个月便生下了一个足月的孩子。别的不说,这个孩子就是铁证,给予赔偿是应当的。最终经法院酌定,判决杨某支付张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4.5万元,二审同样维持原判。
当一个人不受道德底线约束的时候,只能靠法律底线来制裁。
发现女方婚外情要如何处理?“如果一个女人在婚姻中作弊,她的丈夫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约定,无约定的平均分配;如果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女方出轨已与他人同居,那么女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法院可以让男方按无过错的原则分配更多的财产,男方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首先要保持冷静,杜绝暴力过激行为。
当许多男人发现他们的妻子出轨时,他们感到羞耻。男人的尊严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他们的心受到了伤害。在负面情绪的影响下,大多数男人会冲动,失去理智,很难冷静下来。但这往往是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事情。一旦他们陷入困境,他们就无法处理妻子出轨的问题。
此外,有些男性甚至采取极端措施,如暴力殴打妻子、非法拘禁妻子等。这些都是不理智的,也是违法的,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为什么要用她的错误伤害自己?男人要在第一时间冷静下来,千万不要过分。
2、分析妻子出轨的真正原因。
女人婚后出轨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空虚孤独,夫妻生活不和谐,寻求生理刺激,或者只是报复丈夫。这些都会导致已婚女性出轨,上瘾。因此,在知道妻子出轨后,我们必须首先找出妻子出轨的真正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果原因不明确,那就是无头苍蝇,无济于事。另外,很多时候,妻子出轨并不都是妻子一个人的错,大部分都和男人有关。这就是所谓的一记耳光不响的原因。如果你尽了丈夫应有的责任,你的妻子很难出轨,所以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女人是不公平的。
另外,男人要适当抛弃过去的封建思想。为什么男人出轨最终会被原谅?女人出轨的时候,几乎要“浸猪笼”。这对女人来说真的太苛刻了。任何真正忏悔的人都应该有被原谅的权利。
3、反思自己身上有什么问题或错误?
作为一个男人,被妻子戴上绿帽子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你不能责怪你的妻子一个人。你也是当事人之一,你应该反思自己有什么问题或错误。
例如,你是一个冷漠的妻子吗?你的技能让你的妻子满意吗?你忽略了对妻子的关心吗?你很久没告诉你妻子我爱你了吗?从自己身上找更多的问题可能会事半功倍。一是有利于顺利挽回妻子的心,即使不想挽回,也可以参考下一段婚姻或者感情生活的顺利进行。
4、不要冲动离婚,看看婚姻是否还有修补的余地。
当妻子出轨,婚姻濒临破裂的时候,我们还是要努力,不要冲动离婚,看婚姻能不能修复,妻子的心能不能通过实际行动挽回,尤其是家里有小孩的时候。
要知道,离婚是处理婚姻问题的下一个政策。最好三思而后行。我们必须确保这段婚姻是否无望,夫妻关系是否真的没有缓和和恢复的迹象。想清楚了再做决定。如果你错了,想挽回,可以改正自己的缺点,挽回妻子的心,原谅她一时的痴迷。这是她的错。只要她真的后悔了,能忍受,不妨放下偏见,给她一个机会。
当然,我真的受不了。大男人行为重的男人建议好好聚一聚,好好离婚。勉强再在一起只是对两个人的共同折磨。
5、做好离婚的准备,好好聚好散算。
当你发现你的妻子心灰意冷,完全没有承认错误,继续出轨时,你应该离婚。既然这个女人已经做出了很好的选择,你就不应该制造噪音,更不要留下来,因为此刻她的心已经不在你身上了,坚持留下来只会让对方更加不开心。让她走吧。没有感情,继续守护婚姻的空壳也没多大意义。所以,该离婚的时候一定要离婚。但是,我们需要梳理家庭财产,处理好抚养孩子的归属问题。
然而,这种方式无疑需要你独自承受所有的痛苦,所以如果你没有非凡的头脑,不要让自己勉强做出这样的决定。如果你不让他们走,你只会窒息自己。但是,一切都要稍微放轻松一点。能不能留住这个女人,去找那个男人赔偿?有时候有些事情是我们自己无法控制的,所以把一个对自己不忠的人留在身边是不安全的。在这种情况下,让她去吧。我相信下一个会更好。
6、在不能好好相聚的时候,要表现出男人的勇气。
有些女人出轨的时候要讲道理,不饶人。他们明明做错了什么,却自信地要求和你分享财产。而且他们出轨的行为会很隐秘,让你很难找到。对于这种有点聪明的女人来说,有时候会让男人难以应付。所以,在合适的时候,你也要表现出你男人的尊严,不要让对方便宜卖乖。
既然她这么无情,你还需要给她留情吗?无论如何,我们总是要先攻击那个男人,告诉他要为抢走别人的妻子付出代价,最好让他们不要在一起。
如何处理妻子的婚外情是最好的。当今社会,不仅男人会出轨,女人也会出轨。当丈夫发现妻子有婚外情时,他该怎么办?以上的方法就是教你如何妥当处理妻子的婚外情况的!
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均应当互相忠诚,互相信任,对感情负责,各自承担起应当承担的对家庭的责任。现在之所以离婚率那么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对感情的不重视,或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出轨了对方也发现不了。今天,我们通过案例来讲解,女方婚内出轨,法院判决离婚并向男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简介
李某(男)与高某(女)婚后育有一女,双方都是律师,但高某事业心更强。生完女儿后高某及时投入工作,李某则逐步减少的工作,把更多的时间用来照顾女儿,照顾家庭,慢慢的李某便成了高某背后的男人。高某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李某觉得有点问题,但并未明说,只是自己加强了对高某行动轨迹的留意,某日,李某得知高某与另一男子在某宾馆某房间,于是便报警称某宾馆某房间可能有不合法交易,随后警察出警发现房间内高某正躺在床上,一男子身穿睡衣,在警官说明来意后,男子说不存在不合法交易,二人是情侣,男女朋友关系。
事后,李某调取了警官出警笔录,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女儿监护权归李某所有,并要求高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伍万元。
法院判决
李某与高某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遂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而双方感情破裂是因为高某婚内出轨所致,即过错方在高某,便判决女儿随李某一同居住生活,高某按月支付生活费,直至女儿成年。高某作为婚姻的过错方,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麒麟普法
首先,在实践中,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予离婚的较多,那么,上面的案例法院又为什么会直接判决离婚呢?
依据《婚姻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如感情却已破裂,却无法调合,则应当判决离婚。如感情虽然存在瑕疵,但并未到无可调合的地步,则说明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之所以被判决不予离婚,大多数是因为一方认为感情却已破裂,但另一方却认为并未破裂。而上述案例中警官的出警记录足以证明高某婚内出轨,双方又都同意离婚,足以说明双方感情却已破裂。
其次,我国《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与他人同居、重婚,或是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是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上述案例中,双方离婚是因为高某婚内出轨,高某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存在较大过错,李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高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婚姻家庭应当由双方共同用心经营,婚姻的失败是双方的共同失败,只是高某相对于李某来说,高某是主要的过错方,所以并没有完全仅判决支持高某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除了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条件之外,还需考虑双方的性格、是否有时间陪伴子女,以及子女的身心健康等。
高某作为事业型女性,在外打拼工作事业确实很辛苦,但时间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均等的,多用一分时间在外就少一分时间陪家人,且高某生完女儿后就投入工作,缺少与女儿相处、照顾女儿的经验。另外,高某在婚内出轨,该行为不利于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判决女儿与李某一同生活更为适宜。
那么各位朋友,您觉得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是否可以被原谅呢,法院该不该判决高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呢?如果高某是男性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欢迎留言讨论,点赞关注@麒麟普法,了解更多有趣的法律知识。
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均应当互相忠诚,互相信任,对感情负责,各自承担起应当承担的对家庭的责任。现在之所以离婚率那么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对感情的不重视,或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出轨了对方也发现不了。今天,我们通过案例来讲解,女方婚内出轨,法院判决离婚并向男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简介
李某(男)与高某(女)婚后育有一女,双方都是律师,但高某事业心更强。生完女儿后高某及时投入工作,李某则逐步减少的工作,把更多的时间用来照顾女儿,照顾家庭,慢慢的李某便成了高某背后的男人。高某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李某觉得有点问题,但并未明说,只是自己加强了对高某行动轨迹的留意,某日,李某得知高某与另一男子在某宾馆某房间,于是便报警称某宾馆某房间可能有不合法交易,随后警察出警发现房间内高某正躺在床上,一男子身穿睡衣,在警官说明来意后,男子说不存在不合法交易,二人是情侣,男女朋友关系。
事后,李某调取了警官出警笔录,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女儿监护权归李某所有,并要求高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伍万元。
法院判决
李某与高某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遂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而双方感情破裂是因为高某婚内出轨所致,即过错方在高某,便判决女儿随李某一同居住生活,高某按月支付生活费,直至女儿成年。高某作为婚姻的过错方,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麒麟普法
首先,在实践中,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予离婚的较多,那么,上面的案例法院又为什么会直接判决离婚呢?
依据《婚姻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如感情却已破裂,却无法调合,则应当判决离婚。如感情虽然存在瑕疵,但并未到无可调合的地步,则说明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之所以被判决不予离婚,大多数是因为一方认为感情却已破裂,但另一方却认为并未破裂。而上述案例中警官的出警记录足以证明高某婚内出轨,双方又都同意离婚,足以说明双方感情却已破裂。
其次,我国《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与他人同居、重婚,或是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是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上述案例中,双方离婚是因为高某婚内出轨,高某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存在较大过错,李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高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婚姻家庭应当由双方共同用心经营,婚姻的失败是双方的共同失败,只是高某相对于李某来说,高某是主要的过错方,所以并没有完全仅判决支持高某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除了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条件之外,还需考虑双方的性格、是否有时间陪伴子女,以及子女的身心健康等。
高某作为事业型女性,在外打拼工作事业确实很辛苦,但时间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均等的,多用一分时间在外就少一分时间陪家人,且高某生完女儿后就投入工作,缺少与女儿相处、照顾女儿的经验。另外,高某在婚内出轨,该行为不利于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判决女儿与李某一同生活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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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仲裁国内起诉,国外仲裁国内起诉有用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女方出轨起诉离婚男方应该怎么办呢(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如何办理)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9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