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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4000万判几年(挪用公款4000万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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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9 1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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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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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持“白富美”人设,她挪用公款近千万被判10年

“我很后悔,希望后来人不要重蹈我的覆辙。”2021年11月24日,浙江凤起花鸟城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余玲芬在法庭上忏悔道。当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玲芬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余玲芬认罪认罚,不上诉。


2007年,余玲芬大专毕业,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她来到杭州寻找工作机会。2011年,余玲芬进入某娱乐公司,负责财务工作,这段经历影响了她的人生。


“到这里来玩的人都很物质,常常一掷千金,身处这样的环境,我也开始变得不切实际。”在被留置期间,余玲芬向办案人员谈及其蜕变的心路历程,“刚开始我是租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房子、买各式各样的高档用品进行自我包装,后来竟迷上了豪车。”为了买下豪车,余玲芬去借了高利贷,“我每个月要付2万余元的利息,还有1万余元的车贷要还。”表面上光鲜亮丽的余玲芬很快负债累累,但她仍想维持“白富美”的人设,不愿降低消费标准。


2019年1月,余玲芬入职国有企业浙江凤起花鸟城管理有限公司。彼时她欠下的高利贷有几十万元,为此她不得不以贷养贷,借债还钱,而作为一名出纳,其月薪不过几千元。


在催债公司的密集“逼迫”下,余玲芬想到了自己经手管理的公款,在入职该公司后不到一个月,她就利用担任出纳兼会计的工作便利,将一笔数额不大的公款划入自己账户,解了一时催债之急。


第一次挪用公款后,余玲芬胆战心惊了一阵子,“知道自己没被发现,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很快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此后,余玲芬挪用公款的频率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在被催债时,她便用公款还债;公司查账时,她又借债来填补窟窿。“凤起花鸟城虽然有年度审计制度,但却安排余玲芬具体对接审计,这给了她操作空间,导致公款亏空未能及时发现。”办案人员说。


为了归还公款,余玲芬又想到挪用更多的公款去投资,挣大钱、挣快钱,这导致她的犯罪金额越来越大,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2019年6月,余玲芬挪用上百万元公款,购买了杭州郊区一处商住公寓,希望房产升值后出售能赚取差价或者等拆迁补贴,结果房价没怎么涨,拆迁更是无从谈起。2019年底,余玲芬又挪用公款200余万元,与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婚纱公司,然而公司的生意一直没有起色。


“不是单位查账,就是他人追债,我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余玲芬痛哭流涕道。


2021年2月4日晚,备受煎熬的余玲芬孤身一人来到江边,准备以自杀来逃避问题,但寒冷的江风使她冷静下来。第二天,余玲芬向有关部门自首,“这是我人生这么多次选择中最正确的一次。”


2021年3月3日,余玲芬被杭州市上城区监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然而,案件调查并不顺利。一方面,余玲芬多年来形成了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案发后她虽有悔罪表示,但并未从思想深处找到问题根源,仍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她挪用公款次数多、频率高、时间跨度长,连自己都无法说清每笔事实。面对这样的情形,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对余玲芬进行教育挽救,同时在海量的资金往来流水中查找蛛丝马迹,广泛开展外围取证,还原每一笔款项路径,让案件事实水落石出。


经查,余玲芬在国企担任出纳期间,挪用公款共计143笔901万余元,主要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购房投资及开办公司,归案前尚有449万余元未能还清。


余玲芬案发后,上城区监委专门向涉案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对方做实以案促改,精准排查财务审核、项目监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严把进人关,健全印章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查办一案、警醒一片。



杭州一90后女财务沉迷这事,一年挪用近3千万公款,获刑13年!

小陈姑娘28岁,大专文化,读的是会计专业,2011年,她应聘进入杭州市某知名建设类国企,担任之江分公司财务部出纳。


父母宠爱,男友体贴,工作体面,看起来是圆满美好的人生,但遗憾的是,接下来的十几年青春年华,她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了。


乖乖女远派深圳就职


能进知名国企并不容易,小陈能凭借自己的能力争取到这个机会,家人都特别开心。


小陈也很珍惜这份工作,几乎每天都是最早上班、最晚下班的,领导交给她的任务,她都办得又快又好。


工作态度认真、业务能力强,小陈很快脱颖而出,仅仅3年,就被提拔为深圳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2014年7月,她只身前往深圳就职。


在家人眼里,小陈一直是个“乖乖女”,不泡吧、不晚归,平时没事喜欢宅在家里,因此对她这次出远门就职,家人很放心。


万万没想到……


寂寞空虚深陷网络赌博 欠下百万巨债


到了深圳,小陈也和以前一样,过着租房、公司两点一线的生活。


异乡没有什么朋友,工作之余,难免有些寂寞无聊,只能上网来打发时间。


在这期间,有个“热心网友”向她推荐了一个消遣娱乐的好渠道——网络时时彩。


“这个玩法多,又不复杂,运气好的话还可以额外赚点零花钱。”禁不住网友翻来覆去的诱惑,小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了这个网站,并试着玩了几把。


头几次还真的赚了!


小陈并不知道,这种以“网络彩票”形式出现、即时开奖的娱乐活动,其实就是网络非法赌博,而引诱她参与的热心网友,正是赌博网站的销售代理人。


尝到甜头以后,小陈慢慢迷上了这种“娱乐活动”,一下班就在电脑前下注、等开奖,一直玩到凌晨才罢手。


可好运气并没有继续眷顾她,小陈输多赢少,不到3个月,就把自己所有的工资和积蓄都赔了进去。


她还以各种理由向远在异地的男友借钱,但次数多了,男友也起了疑心。


就在这时候,“热心网友”又出现了,告诉小陈:“实在没钱了,还可以借呀。”


网友向小陈推荐了多个网贷平台和App,就这样,小陈开始借钱来赌博。


“我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只要赢了就能把钱还上,可没想到……”小陈这边不停地输钱,那边各种网贷平台利滚利,债务每天都在增加,高额的利息和巨大的还款压力让她无法承受。


就这样,小陈拆东墙补西墙,在网络赌博的大坑里越陷越深,到了2016年,她已经累计欠下了数百万元的巨额债务。


挪用公款2683万用于赌博和还债


这么多债务,靠每个月1万元左右的工资,要何年何月才能还清?


走投无路的小陈思来想去,想到了单位的公款。


作为分公司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每笔公款进出,都要经过小陈的手。


她第一次动手是在2016年7月,当时,她偷偷把公司用来缴税的21000元,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


这次行为并没有被人发现。


之后3个月里,她又以缴纳税款的名义,采用伪造虚假款项支付审批单、项目工程付款表和资金使用申请单等方式,多次要求单位资金运营部拨付资金到她的个人银行卡上。


由于小陈伪造的单据十分逼真,加上她工作一向细致,几个月下来,没有任何人对她产生怀疑。这让小陈一发不可收拾,胆子越来越大,挪用的金额也越来越高。


之后近一年的时间里,小陈继续以垫付保证金、支付材料费等各种编造的理由,挪用单位公款。


直到2017年10月,小陈共挪用公款145次,总金额达2754万余元,其中2683万元用于赌博和归还因赌博产生的债务,70余万元用于购买化妆品、电脑、手机等个人消费品。


光是2017年7月至10月,她挪用的公款就高达1000余万元。


无能力归还公款判刑13年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单位对过去一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并调取了银行流水,小陈的行为也因此暴露。


去年10月,她在同事的陪同下主动到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


据审查,小陈曾归还一部分挪用公款,截至案发,她尚有2693万元没有归还,且目前无能力归还。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管理单位财务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及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3年,并责令其退赔人民币2693万元。


大好青春,美好前途,毁于网络赌博。



编辑:刘野


沉迷高消费生活 杭州一国企财务人员挪用901万余元公款被判10年刑


新华社杭州11月26日电(记者李平)记者日前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挪用公司公款901万余元,“85后”国企财务人员余某芬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希望后来人千万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余某芬在法庭上说。


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余某芬,3年前入职浙江凤起花鸟城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出纳员。作为一名国企职工,余某芬并没有因工作单位的变化,改变自身不切实际的消费方式。


入职国企工作前,余某芬通过私人借贷等,开豪车、穿名牌、出手阔绰,欠下几十万元债务(包括利息),每月仅支付的利息就高达2万多元。


“做国企出纳员前,我主要靠以贷养贷方式维持高消费生活。”余某芬说,2019年1月,担任国企出纳员不到1个月,她就利用工作便利,将公司一笔公款划入自己账号,应一时催债之急。


“最可怕的是,一旦开始了就会一错再错。”留置期间,余某芬对杭州市上城区监委调查组说,第一次作案没被发现后,她挪用公款的频率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外债逼迫时,我就用公款偿还外债;公司查账时,我又借来外债填补窟窿,最后外债越背越多,窟窿越补越大。”


据了解,2019年6月,余某芬挪用上百万元公款,购买杭州郊区一商住公寓,目的是待房产升值后出售赚差价或者“等拆迁”,结果房价没怎么涨,拆迁更是无从谈起;2019年底,余某芬听朋友说起婚纱礼服行业好赚钱,又挪用公款200余万元,与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婚纱礼服公司,然而生意却一直没有起色。


在单位查账和外人催债的双重压力下,余某芬选择投案自首。截至案发时,余某芬已挪用公司公款901万余元,尚有449万余元无法归还。


“我做了这么多,换来了什么?只有如梦一场的虚伪生活和惨痛的教训。”余某芬悔恨地说。


2021年3月3日,上城区监委对余某芬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结束后,将本案移送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1月24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某芬10年有期徒刑。



新华社杭州11月26日电(记者李平)记者日前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挪用公司公款901万余元,“85后”国企财务人员余某芬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希望后来人千万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余某芬在法庭上说。


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余某芬,3年前入职浙江凤起花鸟城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出纳员。作为一名国企职工,余某芬并没有因工作单位的变化,改变自身不切实际的消费方式。


入职国企工作前,余某芬通过私人借贷等,开豪车、穿名牌、出手阔绰,欠下几十万元债务(包括利息),每月仅支付的利息就高达2万多元。


“做国企出纳员前,我主要靠以贷养贷方式维持高消费生活。”余某芬说,2019年1月,担任国企出纳员不到1个月,她就利用工作便利,将公司一笔公款划入自己账号,应一时催债之急。


“最可怕的是,一旦开始了就会一错再错。”留置期间,余某芬对杭州市上城区监委调查组说,第一次作案没被发现后,她挪用公款的频率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外债逼迫时,我就用公款偿还外债;公司查账时,我又借来外债填补窟窿,最后外债越背越多,窟窿越补越大。”


据了解,2019年6月,余某芬挪用上百万元公款,购买杭州郊区一商住公寓,目的是待房产升值后出售赚差价或者“等拆迁”,结果房价没怎么涨,拆迁更是无从谈起;2019年底,余某芬听朋友说起婚纱礼服行业好赚钱,又挪用公款200余万元,与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婚纱礼服公司,然而生意却一直没有起色。


在单位查账和外人催债的双重压力下,余某芬选择投案自首。截至案发时,余某芬已挪用公司公款901万余元,尚有449万余元无法归还。


“我做了这么多,换来了什么?只有如梦一场的虚伪生活和惨痛的教训。”余某芬悔恨地说。


2021年3月3日,上城区监委对余某芬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结束后,将本案移送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1月24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某芬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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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5月1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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