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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鱼塘怎么补偿计算(国家征收鱼塘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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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6 2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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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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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土地,我家的鱼池怎么办?鱼池征收土地赔偿是怎样的?

国家对于鱼池的征收土地赔偿是按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来进行赔偿计算的,也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来计算赔偿的标准,当然也规定了最高赔偿的标准不饿能超过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一、国家鱼池征收土地赔偿是怎样的

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这些文件和征地补偿政策一样也应该进行公示的,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征地。


关于征地补偿,国家有《土地管理法》,里面有详细规定,但基本属于指导性的。省里一般也有省条例,也是指导性的,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要看你们那个县(或者市)征地补偿政策,这个政策是公开的,一般县(市)政府网站、县(市)国土局网站都有,也可以去国土局查询复印,征地实施单位征地时也应该在当地张贴告知的,可以多途径了解的。 简单说,征地补偿共分青苗、人口、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人口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而且定附属物补偿是包括在土地补偿之内的,如果是农民自己修剪的沟渠、涵道等定附属物则应该支付给农民。 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二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征收鱼池的补偿标准也是依据土地补偿的标准来进行的,而征收土地的程序需要经过比较繁杂的程序才能开始,对于征收的土地给与了相应的补偿,其中也包括了多个项目,以避免征地导致降低当地人们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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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律师答疑:农用地上是否可以建设鱼塘?征收有补偿吗?





在村集体废弃的土地上建了鱼塘,养了两年的鱼,后来就不养了。2019年因建设高铁,鱼塘被征用并且已经给了补偿款。法院有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名义收回补偿款吗?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建设鱼塘,对于养殖类包括鱼塘这种建设,它也是属于养殖类,它使用的土地是设施农用地,本身就可以使用农用地进行建设养殖,而且所使用的土地也是废弃的土地,所以是可以使用的,不涉及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农用地,什么是建设用地?其实很简单,在我们国家老百姓一般种植的地就是农用地,农用地一般只能搞农用,比如说种植用。建设用地一般指老百姓住的房子,它属于这种建设用地。这就非常简单明了了。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所以违法建设只能发生在建设用地上,因为农用地是禁止进行建设的,只能进行农用。




设施农用地可以占用林地吗?设施农用地等于作物种植的设施农用地,加上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以但需要按照林业管理规定办理使用手续。生猪养殖使用林地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系承包方或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这部分林地的使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定额,养殖结束后要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生猪养殖使用除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要改变林地用途的,需要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但是有一种例外,就是可以在农用地搞养殖,比如,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可以进行养鸡养各种牲畜,在农用地上可以搞大棚养殖种植蘑菇等等。也可以在搞养殖的时候,修建一个法律规定允许修建的房屋进行养殖用,一般称为设施农用房,这是可以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修建设施农用房。




其次,如果在农用地上搞建设,就涉及改变土地的用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批,将农用地改变成建设用地,才能进行建设,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征收。如果直接在农用地上建设厂房或房屋等进行经营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可能会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租的土地挖的鱼塘被征收,补偿款归谁?

租的土地挖的鱼塘被征收,补偿款归谁?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告诉您相关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补偿款归属于土地所有人。但青苗补偿款、鱼池补偿款等其他补助应当归于池塘承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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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归属于土地所有人。但青苗补偿款、鱼池补偿款等其他补助应当归于池塘承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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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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