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而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盗窃罪入刑门口低,贪污受贿罪入刑门槛高。 根据《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而贪污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是3万元-20万元。盗窃公私财物三万元⾄⼗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而贪污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是20万元-300万元"。盗窃三⼗万元⾄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而贪污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300万以上。 由此可见,盗窃罪的入刑门槛比贪污受贿罪低。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较大,巨大,特别巨大都比贪污受贿罪低很多。我个人认为国家立方机关是基于盗窃是针对不确定的人群,盗窃犯只要有机会今天偷张三家,明天偷李四家,后天偷某公司的。非常容易造成社会恐慌。所以入刑标准不能高,必须低才能起到打击震慑盗窃犯的作用。而贪污受贿罪恰恰相反。各位网友怎么看?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普通盗窃案件,盗窃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1000元、2000元,还是3000元,需要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来确定具体数额。如果是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孤寡老人或者盗窃抢险救灾等物资的……数额较大按照以上数额的50%确定。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没有数额的要求,只要符合相应的行为特征,就达到立案标准。
1、盗窃罪的客体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财产权的内涵在刑法理论界有一定的争议,但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财产权不仅包括实体物,而且也包括财产性利益。
也就是说,盗窃罪保护的法益是财产的所有权、合法的占有及债权。相反,如果仅将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作为盗窃罪的保护法益,显然保护的范围有些过窄,有悖于刑事立法精神,也与司法实践不符(例如:A作为债务人,不想偿还借款了,从债权人B处偷出自己签署的欠款协议及现金收条,如果达到数额大时,成立盗窃罪)。
盗窃占有物是盗窃罪最常见的一种,这里的占有只要求是权利人合法控制即可,至于是否实际支配、管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例如,A将自己的高档自行车停在自家门口,B把自行车偷走,上锁与否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
2、盗窃罪的客观行为是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窃取通常具有一定的秘密性,大都是在夜深人静或者没有人注意、照看的时候,偷偷拿走他人财物的行为。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秘密窃取只是盗窃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盗窃罪的特征或者构成要件,只要以平和的手段违背他人意志取得财物的,至于是否秘密,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例如,A将刚买不久的手机从二楼阳台窗户掉落至一楼地面的草坪上,B感觉手机不错,可以买点钱,拿起便要跑。A在二楼对B大喊,放下我的手机,B不顾A地喊叫,仍然跑掉了。最后,手机经鉴定价值11150元,B构成盗窃罪)。
同时,盗窃罪还要求窃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才能成立犯罪。窃取财物数额较大是一般普通的表现形式,后面四种类型是法律规定的特殊盗窃罪,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本来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但因为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对被害人人身危害性可能更大,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法律规定这四种行为成立盗窃罪。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具有盗窃的故意,也就是要求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或者当时明知所窃取的财物是他人财物。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有三个量刑档: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1000至3000元为起点),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至50万元为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盗窃罪中“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被"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从而彻底废除了盗窃罪的死刑。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一男子贪小便宜,偷盗道路雨水篦子变卖赚钱。其三次到同一小区偷盗,虽“收获”的道路雨水篦子变卖后总价值仅人民币6.5元,但因多次盗窃,被乐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1年4月下旬,被告人祁某某两次分别到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瑞丰花园小区1号楼东北侧和6号楼东侧用手掰道路雨水篦子,没有掰下来就离开了。但祁某某并没有放弃,而是伺机继续作案。同年5月6日,被告人祁某某再次到瑞丰花园小区10号楼二单元北侧盗窃道路雨水篦子,后卖至废品收购站,获得赃款6.5元;5月7日,祁某又到该小区10号楼一单元北侧,在盗窃篦子时,当场被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抓获。乐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年内盗窃三次,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即使盗窃累计数额不足十元,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也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祁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相关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承办法官介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生活中不少人认为“小偷小摸”算不上什么大事,法院无法定罪量刑,殊不知,盗窃数额再小,也是违法行为。此外,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所以即便是小偷但积少成多,达到“多次盗窃”标准也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出门在外,一定要遵纪守法,切不要为了贪占便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盗窃下水道井盖、雨篦等行为,在实践中可能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等罪名,根据涉案井盖、雨篦所处位置、人员往来情况、行为造成的危险性等各种因素不同而定性不同。本案中,盗窃行为发生在小区内,人员往来相对不多,通行车辆速度较为缓慢,其行为造成的危险程度相对较小,因此以盗窃罪论处。井盖、雨篦等虽小,却切实涉及群众“脚下安全”,获利虽小,但一旦造成事故,将面临法律严惩。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一男子贪小便宜,偷盗道路雨水篦子变卖赚钱。其三次到同一小区偷盗,虽“收获”的道路雨水篦子变卖后总价值仅人民币6.5元,但因多次盗窃,被乐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1年4月下旬,被告人祁某某两次分别到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瑞丰花园小区1号楼东北侧和6号楼东侧用手掰道路雨水篦子,没有掰下来就离开了。但祁某某并没有放弃,而是伺机继续作案。同年5月6日,被告人祁某某再次到瑞丰花园小区10号楼二单元北侧盗窃道路雨水篦子,后卖至废品收购站,获得赃款6.5元;5月7日,祁某又到该小区10号楼一单元北侧,在盗窃篦子时,当场被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抓获。乐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年内盗窃三次,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即使盗窃累计数额不足十元,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也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祁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相关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承办法官介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生活中不少人认为“小偷小摸”算不上什么大事,法院无法定罪量刑,殊不知,盗窃数额再小,也是违法行为。此外,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所以即便是小偷但积少成多,达到“多次盗窃”标准也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出门在外,一定要遵纪守法,切不要为了贪占便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盗窃下水道井盖、雨篦等行为,在实践中可能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等罪名,根据涉案井盖、雨篦所处位置、人员往来情况、行为造成的危险性等各种因素不同而定性不同。本案中,盗窃行为发生在小区内,人员往来相对不多,通行车辆速度较为缓慢,其行为造成的危险程度相对较小,因此以盗窃罪论处。井盖、雨篦等虽小,却切实涉及群众“脚下安全”,获利虽小,但一旦造成事故,将面临法律严惩。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离婚时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盗窃金额多少可立案侦查(盗窃多少钱立案标准)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9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