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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子还有贷款需要公证吗怎么办(离婚后有贷款的房产需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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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5 0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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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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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怎么申请房产抵押贷款?这些事情一定要注意

近年来离婚率逐年升高,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也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很多人认为自己在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理所当然是属于自己的,不用在离婚协议上特别说明!


导致很多人在离婚后,想要去办理抵押房产贷款却被银行拒贷!那么,离婚后要怎么才能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呢?




一、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


需要离婚双方都出面才能办理抵押贷款,另外如果离婚的任何一方如果再婚了,那再婚配偶也需要出面,才能办理。不过这种情况下,有许多银行是不愿意做的。




二、房产证上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也分为两种情况


1. 离婚协议上明确写清楚房子归谁所有: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的,完全没影响。




2. 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上房子产权不清晰:这种情况很难做抵押贷款,银行基本不接受,当然也不是完全没办法,一般的解决方法主要有这几个:


①找离婚的另一方前妻(或者前夫)出面一起办理抵押贷款


②和银行风控约定抵押贷款批出来之后办理公证,公证的时候前妻(前夫)出面或者远程视频确权,确定产证归产权人完全所有。


③找资质好的人或者担保公司担保办理。这种情况,一部分银行也是可以破例审批的。


最后小编想说,离婚一定要做好财产分割哦!一份清晰完善的离婚协议可使双方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离婚后房屋按揭款追偿权的行使

裁判要旨

1.夫妻在离婚时约定房屋按揭贷款由非借款方偿还时,若非借款方未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存入按揭款,导致逾期还款,在借款方无法要求银行变更借款主体的情况下,借款方在自行偿还后可向离婚协议约定的还贷方追偿以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损


2.夫妻离婚时约定房屋按揭贷款由非借款方偿还,非借款方经催要仍屡次拒绝还款的,借款方可以运用预期违约制度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后一并追偿。


彭某某诉称

彭某某与陈某某离婚时约定,304号房屋归彭某某所有,每月月供5700元由陈某某负责偿还,直至还清贷款止。陈某某长期拒不偿还贷款月供,影响彭某某的信用,导致彭某某垫付贷款月供款,陈某某亦不向彭某某归还垫付款。彭某某为了维护自己的信用亦为防止房屋财产权益的损失,向亲戚朋友借款一次性偿还了房屋贷款,陈某某应当依约向彭某某返还垫付款项。


另外,离婚协议虽约定孩子随陈某某生活,但事实上却随彭某某生活。陈某某购买了办公楼、住房以及奔驰车,其不存在资金困难的问题。陈某某不按时支付房屋贷款,导致银行多次催款。彭某某只有出售房屋将贷款结清。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某立即付清彭某某为其垫付的银行贷款477837.59元以及利息。


陈某某辩称

1.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陈某某仅需要按月支付月供款,没有提前还清贷款的义务。彭某某曾起诉要求彭某某一次性付清银行贷款,该诉讼请求已被法院予以驳回。彭某某付清贷款的行为系私自决定,未与陈某某进行过协商,陈某某无需一次性偿还贷款。陈某某仅同意支付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代偿款81745.53元。


2. 彭某某无权要求陈某某归还2019年7月以后的银行贷款,因为还清贷款导致陈某某按约定支付月供款的条件终止。


3. 彭某某一次性归还贷款的真实原因在于其已向案外人出售房屋,需要注销抵押登记,以便过户给案外人。彭某某还贷的资金


4. 陈某某的经济能力有限,离婚后,小孩一直由陈某某抚养,若要求陈某某一次性还清银行按揭,不仅会导致陈某某破产,还会导致陈某某无法保障小孩的生活开支。


法院经审理查明

彭某某与陈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5年11月24日登记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婚生子女随陈某某生活,抚养费用由陈某某负担;304号房屋归彭某某所有,房屋银行贷款每月月供5700元由陈某某负责偿还,直至还清贷款为止;车库一个归彭某某所有;婚后共同债务由陈某某负责偿还,彭某某不承担还债义务。


双方在协议中对其他房屋、车辆分割、陈某某给予彭某某的补偿款进行了相应的约定,双方还约定待婚生子均成人后房屋以及公司公证至孩子名下。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陈某某未按约支付案涉房屋的按揭款,彭某某代偿了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的按揭款。彭某某为追偿上述按揭款两次起诉。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仍未按约定支付案涉房屋每月的按揭款。彭某某按月代偿了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期限间的按揭款45113.81元。


2019年3月30日,彭某某与案外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案涉房屋进行了出售。彭某某于2019年7月23日用案外人向其支付的房屋出售款偿还了全部剩余贷款432724.43元。


另查明,案涉房屋原贷款期限为二十年,从2014年12月8日至2034年12月8日。


裁判结果

被告陈某某支付原告彭某某银行代偿款477837.5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裁判理由

彭某某与陈某某在《离婚协议书》中已达成了“房屋归彭某某所有,银行贷款由陈某某偿还”的合意,陈某某应当每月按时向银行归还贷款,但是,陈某某未履行每月归还贷款的义务,导致彭某某多次进行代偿,并引发了两次诉讼。


陈某某的行为明显违反双方的约定,陈某某在两次诉讼后,仍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若彭某某不进行代偿,将会影响彭某某的信用甚至引发银行催要欠款、行使抵押权的诉讼;若彭某某每月代偿月供款,因贷款期限过长,将会导致彭某某代偿后不断诉讼、陷入诉累。


陈某某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义务,构成预期违约,彭某某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陈某某承担违约责任。彭某某从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损的角度出发,自陈某某多次逾期后即有权一次性清偿贷款并行使所有代偿款的追偿权。


关于陈某某辩称彭某某一次性归还贷款的原因为出售房屋的意见,法院认为,彭某某一次性归还贷款的原因并不影响彭某某有权一次性代偿款项进而行使追偿的权利。


详解:合肥夫妻离婚离异后买房限购、贷款政策与房产分割等问题

我是合肥买房参谋吴哥,211大学毕业, 十余年房产经验,熟悉合肥买房政策、城市规划与学区,成功指导数千名购房者合肥置业。


以下为“合肥买房参谋”微信公众号粉丝问答精选提问分享。


合肥买房参谋公众号粉丝提问:


您好,我在合肥有一套房子,与原妻子离婚后,她也在合肥买了一套住宅,现在我还想在合肥买房,说离婚还没有满2年,不知道我可能还在合肥市区买房?


合肥买房参谋回答:


合肥限购新政2022年11月4日微调:即日起夫妻离异未满两年的限购不查原家庭了,查本人和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即可。所以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在合肥市区买房的了。


相关夫妻离异后合肥买房的限购政策、首付比例、贷款与房产分割等问题,我也顺便作了汇总梳理,方便更多人作参考(2021年11月19日梳理,以最新发布或者实时咨询为准)。


一、夫妻离婚在合肥买房限购问题:


合肥限购新政2022年11月4日微调:即日起夫妻离异未满两年的限购不查原家庭了,查本人和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即可。


根据2021年1月5日补充的合肥市区限购规定,关于离异人士购房规定: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2年内,在合肥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现在这个补充的限购条件给取消了。
取消离婚限制,意味着什么呢?可以作以下三个方面的解读:


1、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符合合肥限购条件的,即可在不限购区域不限购买房,也可以买2套新房,不受离异前家庭房产套数影响;


2、若离异后一方无房无贷记录的,即可以首套房名义买房,享受较低的贷款首付比例与利率政策;


3、若离异后一方符合合肥刚需认定标准的,即可参与合肥热盘打新。


4、因为现在合肥新站瑶海区不限购的了,若之前在新站瑶海区有房产的,不占用市区限购区域的房产持有名额,就不需要为了买房离婚的了。


合肥离异离婚买房限购相关问题案例问答:
1、夫妻离异后开具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去哪办理?


答:离异后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离婚证明文件及离婚协议(查验原件)、户口簿(查验原件)、身份证件(查验原件)。带好资料去要素大市场交易中心办理。


这个一般不需要自己去查询的,在买房之后,进行房查时候,会需要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等资料进行房查,只查个人与其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在合肥是否有其他房产情况。


在买房之前一定熟悉相关限购政策,尤其是买二手房时候,别定金下了,到时候限购不能买就麻烦的了!


2、离异之后再购房的贷款政策受影响吗?


答:目前来看,合肥各大银行对于离婚贷款政策是没有变动的。离婚后,有影响的就是收入流水这块,可能因为缺少另外一半,如果买房贷款金额较高的,可能会导致贷款审批较难,建议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合肥市户口,名下无房,前夫名下有房,离婚后在再买房交税算首套还是二套?


答:税费是现在的家庭为准,无房按照首套计算。


4、合肥三县户口受不受购房的影响?


答:如果是在三县购房,那就不受这个政策的影响。


5、原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离异之后仅有的1套房子归妻子,如今离异未满2年,男方还能购房吗?


答:能购房,男方只要符合市区限购区政策,可以购买一套或者两套。


6、原夫妻在外地有2套房产,离婚后,在合肥买房可有影响?


答:只要原来在合肥市区没有房产的,符合限购条件的话,可以再在合肥市区买房2套的。


二、夫妻离异后的贷款办理相关问题:


离异后,主要很多人关心贷款首付比例与贷款利率问题。


1、夫妻离异后首套房首付比例问题:


以现有家庭为单位,不以原家庭为单位,以前没有住宅贷款记录的,在合肥(市区)没有房子的就为首套房。


如果原来夫妻名下共同名下有房产与贷款的,再买房的话,合肥市内能查到产证归属的,一般银行要求还清上套房子贷款,还需要对房屋产权作切割,产权明确划分到夫妻一方,银行才会给予贷款(具体见第三大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如果房产在外地合肥查不到情况下,其中贷款时候写了两个人名字,但是一个人主贷人,另一人为次贷人,次贷人可以打印纸质版详细征信报告,如果征信报告未显示有住宅贷款在还的,可以认定为首套房的。


所以,建议买房夫妻写一个人名字即可,方便后期改善时候,以另外一方名字购买,还有机会享受到首套房购房比例与贷款利率福利。


2、夫妻离异后是否给予审批贷款问题:


目前有的银行明确离婚半年内不予贷款申请,但不是所有银行是这样的,也有银行是受理离婚后贷款的。


但是注意离婚后,因为是一个人还款的且现在买房月供压力一般比较大,银行对离异单身尤其是单身女士的收入流水审查,非常的严格的,买房前要提前做好流水或预算准备。


3、夫妻离异后是否首套房贷款利率问题:


如果离异后一方征信报告显示没有住宅记录的,则贷款利率也可以享受到首套房利率。


三、夫妻离异后原来房屋财产的分割(离婚后房子归谁)问题: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该怎么分?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的,离婚时候房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归婚前购房人所有。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房子是婚后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该怎么分?


这种情况下,默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协商确定划到哪一方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不能补偿的,一般可以将房屋卖掉后扣除各项贷款成本,双方平分卖房款。


3、离婚协议书怎么拟定与具备法律效应?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么?


如果不是法院起诉离婚等复杂情况下,夫妻之间和平离婚的(甚至有的就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书一般对家里的房子车子资金等情况,作一个切割说明(具体有模板可以索要);有孩子的,对孩子归属权有一个确定,并且另一方定期给予抚养费即可。


不需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专门的公证,民政局那边在开具离婚证时候,会附加这个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民政局予以盖章认可并备案即可。这个离婚协议书一定妥善保管,买房办理很多手续时候,都需要查验这个协议书的。


本文同步可以回答:合肥离婚后能不能买房?合肥市刚离婚可以按揭买房么?合肥限购政策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合肥离婚购房政策;2023合肥离婚购房新政;合肥市离婚购房规定;2022合肥离婚买房最新政策;合肥离婚后买房有时间限制吗?合肥离婚后买房条件等以上类似问题。


以上为【合肥买房参谋】公众号原创的资讯内容,只说对你最有用的买房操作和建议,欢迎关注及交流。


码字不易,如果你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关注我下,这样我有持续的动力分享更多的干货知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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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房参谋公众号粉丝提问:


您好,我在合肥有一套房子,与原妻子离婚后,她也在合肥买了一套住宅,现在我还想在合肥买房,说离婚还没有满2年,不知道我可能还在合肥市区买房?


合肥买房参谋回答:


合肥限购新政2022年11月4日微调:即日起夫妻离异未满两年的限购不查原家庭了,查本人和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即可。所以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在合肥市区买房的了。


相关夫妻离异后合肥买房的限购政策、首付比例、贷款与房产分割等问题,我也顺便作了汇总梳理,方便更多人作参考(2021年11月19日梳理,以最新发布或者实时咨询为准)。


一、夫妻离婚在合肥买房限购问题:


合肥限购新政2022年11月4日微调:即日起夫妻离异未满两年的限购不查原家庭了,查本人和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即可。


根据2021年1月5日补充的合肥市区限购规定,关于离异人士购房规定: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2年内,在合肥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现在这个补充的限购条件给取消了。
取消离婚限制,意味着什么呢?可以作以下三个方面的解读:


1、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符合合肥限购条件的,即可在不限购区域不限购买房,也可以买2套新房,不受离异前家庭房产套数影响;


2、若离异后一方无房无贷记录的,即可以首套房名义买房,享受较低的贷款首付比例与利率政策;


3、若离异后一方符合合肥刚需认定标准的,即可参与合肥热盘打新。


4、因为现在合肥新站瑶海区不限购的了,若之前在新站瑶海区有房产的,不占用市区限购区域的房产持有名额,就不需要为了买房离婚的了。


合肥离异离婚买房限购相关问题案例问答:
1、夫妻离异后开具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去哪办理?


答:离异后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离婚证明文件及离婚协议(查验原件)、户口簿(查验原件)、身份证件(查验原件)。带好资料去要素大市场交易中心办理。


这个一般不需要自己去查询的,在买房之后,进行房查时候,会需要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等资料进行房查,只查个人与其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在合肥是否有其他房产情况。


在买房之前一定熟悉相关限购政策,尤其是买二手房时候,别定金下了,到时候限购不能买就麻烦的了!


2、离异之后再购房的贷款政策受影响吗?


答:目前来看,合肥各大银行对于离婚贷款政策是没有变动的。离婚后,有影响的就是收入流水这块,可能因为缺少另外一半,如果买房贷款金额较高的,可能会导致贷款审批较难,建议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合肥市户口,名下无房,前夫名下有房,离婚后在再买房交税算首套还是二套?


答:税费是现在的家庭为准,无房按照首套计算。


4、合肥三县户口受不受购房的影响?


答:如果是在三县购房,那就不受这个政策的影响。


5、原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离异之后仅有的1套房子归妻子,如今离异未满2年,男方还能购房吗?


答:能购房,男方只要符合市区限购区政策,可以购买一套或者两套。


6、原夫妻在外地有2套房产,离婚后,在合肥买房可有影响?


答:只要原来在合肥市区没有房产的,符合限购条件的话,可以再在合肥市区买房2套的。


二、夫妻离异后的贷款办理相关问题:


离异后,主要很多人关心贷款首付比例与贷款利率问题。


1、夫妻离异后首套房首付比例问题:


以现有家庭为单位,不以原家庭为单位,以前没有住宅贷款记录的,在合肥(市区)没有房子的就为首套房。


如果原来夫妻名下共同名下有房产与贷款的,再买房的话,合肥市内能查到产证归属的,一般银行要求还清上套房子贷款,还需要对房屋产权作切割,产权明确划分到夫妻一方,银行才会给予贷款(具体见第三大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如果房产在外地合肥查不到情况下,其中贷款时候写了两个人名字,但是一个人主贷人,另一人为次贷人,次贷人可以打印纸质版详细征信报告,如果征信报告未显示有住宅贷款在还的,可以认定为首套房的。


所以,建议买房夫妻写一个人名字即可,方便后期改善时候,以另外一方名字购买,还有机会享受到首套房购房比例与贷款利率福利。


2、夫妻离异后是否给予审批贷款问题:


目前有的银行明确离婚半年内不予贷款申请,但不是所有银行是这样的,也有银行是受理离婚后贷款的。


但是注意离婚后,因为是一个人还款的且现在买房月供压力一般比较大,银行对离异单身尤其是单身女士的收入流水审查,非常的严格的,买房前要提前做好流水或预算准备。


3、夫妻离异后是否首套房贷款利率问题:


如果离异后一方征信报告显示没有住宅记录的,则贷款利率也可以享受到首套房利率。


三、夫妻离异后原来房屋财产的分割(离婚后房子归谁)问题: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该怎么分?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的,离婚时候房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归婚前购房人所有。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房子是婚后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该怎么分?


这种情况下,默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协商确定划到哪一方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不能补偿的,一般可以将房屋卖掉后扣除各项贷款成本,双方平分卖房款。


3、离婚协议书怎么拟定与具备法律效应?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么?


如果不是法院起诉离婚等复杂情况下,夫妻之间和平离婚的(甚至有的就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书一般对家里的房子车子资金等情况,作一个切割说明(具体有模板可以索要);有孩子的,对孩子归属权有一个确定,并且另一方定期给予抚养费即可。


不需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专门的公证,民政局那边在开具离婚证时候,会附加这个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民政局予以盖章认可并备案即可。这个离婚协议书一定妥善保管,买房办理很多手续时候,都需要查验这个协议书的。


本文同步可以回答:合肥离婚后能不能买房?合肥市刚离婚可以按揭买房么?合肥限购政策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合肥离婚购房政策;2023合肥离婚购房新政;合肥市离婚购房规定;2022合肥离婚买房最新政策;合肥离婚后买房有时间限制吗?合肥离婚后买房条件等以上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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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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