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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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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4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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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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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雷春波 闫志远


在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往往争议较大,房产的归属尤甚。


不同于其他财产,房产的出资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涉及父母出资、出资比例、房产登记的权利人等因素。因此,若无明确约定,一旦出现房产归属争议,就会影响到财产分割和后续离婚程序的进行。


一般来说,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婚后购房也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具体是依据什么来进行认定的呢?


按照出资人、出资方式和房屋登记权利人分类,婚后购房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类: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全款/按揭。


1.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此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登记夫妻一方名字:除明确约定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外,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证登记未成年子女名字:除明确约定外,视为赠与未成年子女。


结论:若没有约定,婚后所购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归属未成年子女所有。


第二类:婚后使用夫妻一方个人/父母财产,全款购房。


1.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房,但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此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房,且房产证登记出资一方名字。此时,若夫妻间没有特别约定,该房屋为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但需保证银行流水清晰,购房款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混同;


3.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房产证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5.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未出资方名下。该情形属于出资方对未出资方的赠与,视为未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结论:在该类别下,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


第三类:婚后使用夫妻一方个人/父母财产支付首付,按揭还贷。


1.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如无特别约定,该种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首付款方名字。若无特别约定,房屋属于首付款方个人财产,但对共同还贷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产权登记方要对其进行补偿。


如果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房屋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结论:在该类别下,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房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房屋出资主体、出资比例、房产登记权人等因素影响,使得房屋归属极易产生争议,导致夫妻嫌隙。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财产争议,夫妻之间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对婚后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对于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形,一定要约定出资的性质及父母出资意愿。如果购房款是出借给子女购房,则需要进行返还的;如果是无偿赠与子女购房,是赠与子女一方还是双方,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


婚内财产约定并不是对婚姻和感情的考验,换种角度来想,这何尝不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方式呢?



买房必看 | 婚后买房,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情侣买房时,经常会说“得先领证,然后再买房,这样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呀!”“婚后取得的房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成了大家认同的常识,那么一定是这样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婚前的房地产。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 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明确夫妻之间的房产归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具体如下: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姻法规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婚后买房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呦!这次你读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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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取得的房产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未必!

网友求助,问结婚后得到父母的房产,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按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律往往是有例外的,民法典还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回到网友的问题,婚后得到父母的房产,没有说是如何取得的。取得的方式不同,结果也是可能不同的。在婚后取得父母房产,通常有三种方式比较常见:


1、以受赠方式取得


父母在子女婚后,以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如果赠与后,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无特殊约定,则该房产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特殊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以继承方式取得


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般在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通过遗嘱的方式取得,而遗嘱中明确只归自己的子女,则属于个人财产。有网传这种遗嘱有防儿媳防女婿的条款,就是这个意思。


3、以买卖方式取得


子女在婚后以买卖的方式取得父母名下的房产。如果是真实的买卖关系,无特殊约定和证据,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此时,即使只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实践中,父母通过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很多只是为了节省过户费用,实际上子女并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款,这种情况就属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要按照赠与的标准来认定归属。对是否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有争议的,主张实为赠与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这个举证责任很重要,证据不到位,事实就无法认定。


网友求助,问结婚后得到父母的房产,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按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律往往是有例外的,民法典还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回到网友的问题,婚后得到父母的房产,没有说是如何取得的。取得的方式不同,结果也是可能不同的。在婚后取得父母房产,通常有三种方式比较常见:


1、以受赠方式取得


父母在子女婚后,以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如果赠与后,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无特殊约定,则该房产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特殊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以继承方式取得


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般在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通过遗嘱的方式取得,而遗嘱中明确只归自己的子女,则属于个人财产。有网传这种遗嘱有防儿媳防女婿的条款,就是这个意思。


3、以买卖方式取得


子女在婚后以买卖的方式取得父母名下的房产。如果是真实的买卖关系,无特殊约定和证据,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此时,即使只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实践中,父母通过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很多只是为了节省过户费用,实际上子女并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款,这种情况就属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要按照赠与的标准来认定归属。对是否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有争议的,主张实为赠与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这个举证责任很重要,证据不到位,事实就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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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10月0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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