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老张与李大姐均离异,2007年人过中年的两人再婚,婚后两人共同做生意,风风火火地几年打拼下来经营收益颇丰。经商量两人先后购买248平方米住宅一套、128平米住宅一套。
两人婚前均有一个儿子,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2016年两人书写了《婚内财产约定书》:248平米房子归李大姐,128平米房子归老张,两人百年后各归自己儿子所有。
2017年,两人又在深圳按揭购买100平方米住房一套。三套房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2021年开始,两人的感情出现危机,老张提起离婚诉讼,李大姐对离婚表示同意,但对财产分割两人产生分歧:老张认为,三套房主要是自己辛苦努力的成果,其个人付出更多,应当分得两套房。李大姐认为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没约定的平均分配。
处理结果:
1.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2.面积248平米房子归李大姐居住使用,待具备办证条件时,登记在李大姐名下;
3.面积128平方米房子归老张居住使用,待具备办证条件时,登记在老张名下;
4.深圳房产两人各享有50的份额。
裁判依据:
全文按照法院判决书摘录如下:
本院查明的原、被告婚内取得的三套房产属于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依法予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016年2月22日由原被告双方签署的《婚内财产约定书》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对两人均具有约束力。…
风险提示:
对婚内财产,一旦以书面形式作出处分,就是有效的,离婚时就要据此依法分割。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财产分割协议不可儿戏。有人说,当时我写这个协议是为了哄媳妇儿开心,求得她的原谅,并没有当真。法律有规定,可以约束双方。你是儿戏,她儿戏,就是儿戏。你儿戏,她当真,就是真的。
2.有协议在,不论付出谁多谁少。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就是,共同共有,不论付出或者挣钱多少。只要有协议,就算是买房的款项全部
3.协议的财产必须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如是父母买的房,或者宅基地上登记为父母的房子,这就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能约定,约定也是无效的。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之说,只要民政局登记离婚了,就是真离婚。但对于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效力,是个谜。怎么认定你们的离婚协议内容是虚假的意思表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杭州离婚律师办理的案件中,大多数假离婚案件因没有证据证明当时是虚假的意思表示,法院判决离婚协议内容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按照约定内容履行。
对于这个问题,文章末尾有婚姻律师的专业建议。我们先说一个案例,本案例女方是女方,男方是男方。
女方与男方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婚后所分得拆迁房归女方和孩子所有(女方和孩子各一半)与男方无任何关系,车、厂子归男方所有,所有债权债务由男方承担,与女方无关”。后因安置房屋需办理产权登记,女方曾多次联系男方协助办理,男方均不予配合女方起诉至法院。
男方说,当时为了逃避婚姻存续期间债务而办理的虚假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女方诉求的两套房屋系男方房屋拆迁所取得的,女方与男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两套拆迁房屋并未确认,因此,应驳回女方的诉求。
法院观点:
女方与男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书》约定:“婚后所分得拆迁房归女方和孩子所有(女方和孩子各一半)与男方无任何关系”,女方依据《离婚协议书》约定要求确认拆迁房屋归其所有,理由正当,依法应予支持。
男方主张其与女方系虚假离婚,因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结婚、离婚均以国家行政机关登记为准,不存在虚假离婚情形。
《离婚协议书》虽未明确拆迁房屋的具体位置,但根据双方与征地拆迁及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能够确认本案女方诉求的两套房屋即双方拆迁安置房屋。男方主张本案争议两套房屋系其父亲房屋拆迁补偿所得,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中载明的被拆迁人不一致,本院不予支持。
本案争议两套房屋已于2015年交房,现已具备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的条件,两女方要求男方协助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最终判决男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女方、儿子办理上述两套房屋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
律师建议:
1、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2、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后,各自都有再婚的权利。如果再婚对方不是你,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办法,您能做的也只有道德谴责。
3、即便是假离婚,对于财产的约定也不要草率,比如将夫妻名下的全部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这样对没有分割到财产的一方极为不利,离婚协议生效后,对于没有分到财产的一方,这些财产真的就和您没有任何关系了。建议在假离婚之前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尽量在离婚协议中公平分割财产,一旦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在财产上也不会损失太多。
4、如果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即便是假离婚,您也要将抚养权约定归自己,孩子也要保持和自己一起生活的常态,这样即便对方真和您离婚,争取抚养权问题上您也会减少很多压力。
最后,从律师的角度来说,我们不提倡所谓的“假离婚”,不要用婚姻去考验人性。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给你保护自己的法律建议。
财产分割法律方案是指在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的法律方案。下面是一个具体的财产分割法律方案的例子:
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和收入,但不包括个人财产和财产捐赠、遗赠等。
接着,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具体价值。可以通过请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也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然后,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和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制定具体的分割方案。分割方案应考虑以下因素:
最后,制定的分割方案需要由夫妻双方签署,经过法律程序确认生效。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进行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财产分割法律方案时,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既要考虑夫妻双方的权益,也要考虑到子女的利益。
财产分割法律方案是指在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的法律方案。下面是一个具体的财产分割法律方案的例子:
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和收入,但不包括个人财产和财产捐赠、遗赠等。
接着,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具体价值。可以通过请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也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然后,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和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制定具体的分割方案。分割方案应考虑以下因素:
最后,制定的分割方案需要由夫妻双方签署,经过法律程序确认生效。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进行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财产分割法律方案时,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既要考虑夫妻双方的权益,也要考虑到子女的利益。
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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