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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各自的债务(夫妻共同欠的债务离婚时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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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2 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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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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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的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应这样区分

夫妻二人,关系融洽现金充足时,负债这件事情何足挂齿,但是陷入僵局、有一方非离婚不可,并且还符合法律规定时,问题就来了,这债务,该不该两个人共同承担呢?在实践中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离婚后,突然有个人找到你,对你说,你前夫/前妻借了我两万块钱,现在他还不上,只好找你了。这种情况,就涉及到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区分问题。



最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最核心的要件。因此,在认定债务是否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时,考虑得最多的,还是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旦超出此范围,要对财产(包括债务)做重大处理时,需要夫妻共同作出,单独的一方无权处理,否则理论上应该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这也是代理法律关系的法理。


然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并不一定是夫妻二人共同出面借得,大多数情况,借款人都只有夫妻中的一方。针对这种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以下两点之一的,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①债权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②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知道此约定的。


在实践中,不仅仅需要考虑上述这两项,重点在于举债人的举证,如果举债人或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仍然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对于莫名背上债务的另一方则需要搜集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使用过借款,证据可以包括书面证据、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电子证据又包括通话录音证据、现场录音证据、拍照摄像证据等。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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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分清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如何分清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




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划分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本文抛开夫妻的共同财产问题,就债务这一个方面具体谈谈,如何分清楚一笔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希望读完本文,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首先来区分一下,什么是个人债务,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这笔钱,是一方承担还是双方承担。






以下情况,应当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1)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例如男方借款时在借条中声明,这是我个人借的钱,借来的钱,也没有花在家庭身上。


(2)个人名义所负,债权人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3)一方在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例如赌博、吸毒所负的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与遗嘱或赠与合同附随的债务;


——例如一笔赠与,明确只赠送给男方一人,则该笔钱与女方无关了。


(5)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例如男方在女方反对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然资助贫困学生上学。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活、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例如男方在女方反对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投资,并且收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以下情况,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确认的债务;


——比如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如在《借款协议》《借条》等书面文件中的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名,也称“事中承认”)


——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如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的事后追认)。


(2)夫妻单方确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日常家庭生活所需,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款项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实际生活中,总有些钱,既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又有用于非家庭共同生活的,该怎么分呢?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有《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的情形的,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负担。





离婚后,你的债我可以不背!2018婚姻法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以前,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了也应该共同承担。实践中不乏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夫妻另一方权益,让配偶“被负债”,有苦说不出。


不过,现在情况变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哪些情况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


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目睹这样的情况:丈夫在外欠债跑路,债权人起诉要求其配偶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尽管妻子对此毫不知情,甚至夫妻双方早已离婚,但因妻子方无力举证,法院最终判决妻子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如何避免共同债务纠纷

从今年1月18日起,这样的情况将不复存在,根据上述认定标准,只要注意这3点,完全可以避免背上“糊涂债”!


1、不是你借的钱别签字;


2、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可以不背;


3、大额欠款没有证据可以不背。



目前,准备在2020年出台的中国民法典,其中的分则各编正在加紧制定,包括夫妻债务在内的夫妻财产制问题作为“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正在立法调查研究之中。


最后,希望夫妻间始终注意尊重对方,有矛盾或意见有分歧时,及时沟通,理智地解决生活上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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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了也应该共同承担。实践中不乏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夫妻另一方权益,让配偶“被负债”,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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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


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目睹这样的情况:丈夫在外欠债跑路,债权人起诉要求其配偶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尽管妻子对此毫不知情,甚至夫妻双方早已离婚,但因妻子方无力举证,法院最终判决妻子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如何避免共同债务纠纷

从今年1月18日起,这样的情况将不复存在,根据上述认定标准,只要注意这3点,完全可以避免背上“糊涂债”!


1、不是你借的钱别签字;


2、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可以不背;


3、大额欠款没有证据可以不背。



目前,准备在2020年出台的中国民法典,其中的分则各编正在加紧制定,包括夫妻债务在内的夫妻财产制问题作为“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正在立法调查研究之中。


最后,希望夫妻间始终注意尊重对方,有矛盾或意见有分歧时,及时沟通,理智地解决生活上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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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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