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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有房产怎么分(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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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1 0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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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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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诉讼离婚时共有房屋的分割方式和注意事项

郭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时,80%的案件都会涉及到婚后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当事人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


“我们收入都不高,谁都没有能力单独拿下房子,再给对方钱,能不能让法院等我们把房子卖了再判决分割卖房款?”


“我们都想要这套房子怎么办,法院会判给谁呢?”


“法院如果判决一方拿房子,一方拿钱,那么房子的价格怎么确定呢?”




下面,郭律师就结合司法实践讲一讲,法院对夫妻共有的房屋通常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一、一方得房,一方拿钱




如果夫妻离婚时只有一套共有房产,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得房的一方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夫妻有多套房屋的,也可以对多套房屋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折价补偿的分割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也是法院最常采用的离婚房产分割方法。




比如:夫妻共有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尚未归还的贷款剩余20万,则这套房子的净值就是80万元。如果这套房子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也由女方承担,女方应当补偿给男方房屋净值的一半,即40万元。多套房屋的,按照同样的原则互补差价。


二、 都想要房子,可以竞价取得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而且都同意竞价的,则由出价最高的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


这里所竞的价格,实际上也是取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补偿金额。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法院确认下来竞价金额后,除非对方同意,否则是无法反悔的;




三、都不想要房子,可以拍卖、变卖后分房款




有当事人问:“我们收入都不高,谁都没有能力单独拿下房子,再给对方钱,能不能让法院等我们把房子卖了再判决分割卖房款?”要知道,房产的买卖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尤其在房地产市场低迷时期,以合适的价格出售一套房子并非易事,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期限最长也就6个月,法官是不会无休止地等你们卖完房子再出判决的。




如果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倒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就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拍卖房产会产生执行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用等,而且房子的起拍价仅为市场参考价的70%。如果第一次流拍,第二次起拍价是前一次起拍价的20%。所以拍卖的方式对双方的利益都是很大的损失,我们不建议采用。实务之中也有出现法院因为不愿意拍卖而不以该方式处理房产,直接漏判的情形。




四、价格有争议,评估来帮忙




离婚时拿房子的一方需要给对方折价款,折价款当然要以房子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但是如果一方说房子现在市场价是200万,另一方坚持认为只有150万怎么办呢?这时候,法官通常会帮双方调解出一个都能接受的价格出来,因为这样就可以免去进行价格评估的程序和费用。如果实在无法谈拢,就只能申请评估鉴定了。我们要注意的是:评估的价格跟实际市场价会有偏差,可能偏高或者偏低。评估周期大概为一个月左右,评估费也要由双方承担。因此,双方争议的金额差距不是很大的,建议是折中取得合理的价格,避免花费高额的评估费和漫长的等待。


五、房产不分割,判决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并且都愿意按份共有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对房产按份共有。这个选择其实并未真正的分割房产,难免为离婚后的生活埋下隐患,万不得已情况下,尽量不要这种方案。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同意按份共有的,法院也不会这么判决。当然,如果有重大理由或共有基础丧失的,还是可以再次请求分割。




如果你对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分割方案拿不定主意,可以来找郭律师聊聊哦!


老夫妻离婚后唯一住房怎么分,法院这么判

现代快报讯(记者刘遥)南京一对夫妻在30多年的婚姻里,时常发生争吵,最后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等双方来到法院打官司,二人却因财产分割的问题犯了难。原来,他们仅有一套住房,一旦分割,没有收入


1986年,徐某和宋某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徐某有稳定工作,而女方宋某则一直都是家庭主妇,没有收入


近年来,徐某和宋某因为生活琐事争吵不断,徐某曾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因考虑双方均已步入晚年,夫妻感情相守不易,希望双方能够和好携手共度晚年,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两次均未准许他们离婚。随着双方矛盾越来越大,2021年12月,徐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宋某也认可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但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


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与宋某仅有一套房产,是二人共有,他们与儿子、儿媳、孙子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子多年。


案件审理过程中,宋某担心房产分割问题会对她不利,她告诉法官:“我没有工作,离婚后更没有经济依靠,孙子年幼还需要我照顾,我更需要住房保障。”承办法官认为,宋某没有收入


近日,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房产由徐某享有该房产40%的所有权,宋某享有60%。此外,宋某对该房产享有居住权。


法官表示,法院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出发,在遵循照顾女方利益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住房困难,对房屋进行了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且不损害财产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分割处理,均衡保护了婚姻双方,尤其是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真的可以拿走一半吗?

婚姻是神圣殿堂,每对夫妻从曾经的陌生人,慢慢走到一起组建起“新的家庭”,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但近些年,出于各种原因,结婚率不断下降,离婚率却在不断上升。


离婚时,会涉及家庭资产、儿女抚养、债务处理等问题,尤其是房产,作为每个家庭重要的资产,更是争论的焦点,更有甚者对簿公堂。


(图源:网络)


那么,在离婚时,房产要不要分,究竟该怎么分呢?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才涉及到分割。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图源:网络)


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或父母出资购房,全款或贷款已还清,产权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2、婚前,一方或父母出资购房,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在个人名下,离婚时已支付的首付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一般此类情况下,房产归产权人所有,向另外一方支付赔偿)


3、婚前,一方或父母出资购房,全款或贷款,产权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全款或贷款已还清,产权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双方共同出资的凭证,才可进行分割。)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全款或贷款,产权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分割;6、婚前,一方受赠或继承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分割。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1、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房,无论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其中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2、婚后,一方在婚前出资购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购房,登记在双方或是一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4、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5、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论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其中一方,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分割。


注意以下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1、婚后,通过夫妻共有财产出资,以子女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房屋产权归属于子女,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2、婚后,通过夫妻共有财产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房屋产权归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3、公租房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夫妻离婚时也是无权分割的。


4、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需分割。


(图源:网络)


俗话说:“千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但夫妻双方真闹到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当地通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还需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正在遇到类似困惑的朋友们。


收藏、转载、分享给身边更多的人,实时掌握学习关于老百姓房子的那些事。


婚姻是神圣殿堂,每对夫妻从曾经的陌生人,慢慢走到一起组建起“新的家庭”,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但近些年,出于各种原因,结婚率不断下降,离婚率却在不断上升。


离婚时,会涉及家庭资产、儿女抚养、债务处理等问题,尤其是房产,作为每个家庭重要的资产,更是争论的焦点,更有甚者对簿公堂。


(图源:网络)


那么,在离婚时,房产要不要分,究竟该怎么分呢?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才涉及到分割。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图源:网络)


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或父母出资购房,全款或贷款已还清,产权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2、婚前,一方或父母出资购房,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在个人名下,离婚时已支付的首付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一般此类情况下,房产归产权人所有,向另外一方支付赔偿)


3、婚前,一方或父母出资购房,全款或贷款,产权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全款或贷款已还清,产权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双方共同出资的凭证,才可进行分割。)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全款或贷款,产权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分割;6、婚前,一方受赠或继承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分割。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1、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房,无论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其中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2、婚后,一方在婚前出资购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购房,登记在双方或是一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4、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5、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论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其中一方,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分割。


注意以下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1、婚后,通过夫妻共有财产出资,以子女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房屋产权归属于子女,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2、婚后,通过夫妻共有财产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房屋产权归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3、公租房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夫妻离婚时也是无权分割的。


4、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需分割。


(图源:网络)


俗话说:“千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但夫妻双方真闹到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当地通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还需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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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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