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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怎么写(抚养权的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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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7 1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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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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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若双方协议不成,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直接抚养的一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而其具有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抚养权后,可以下列流程迁户口:


  1、提交户口本与身份证等材料,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


  2、向户籍地登记机关准迁证与户口本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


  3、提交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律师补充: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怎么走?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2021变更孩子抚养权多久能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时,符合起诉规定的,就必须当场受理案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怎么走?

  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干货|变更抚养权的四个法律要点



#律师来帮忙#​



我们都知道,2021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抚养权的归属设置了三个阶段,增强了实践中的操作性。




但你知道审判实践中,什么情形下法院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一方生活吗?


笔者给大家详细解读:


①关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因此,笔者提醒,在离婚诉讼中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尽量从以上所述的法定情形中举证证明,主张才更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旦民事调解书中或者判决书中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变更抚养权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也有明确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想要变更已确定归属的孩子抚养权并非那么简单。在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必须举证证明符合上述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然如果一方有赌博的恶习,或者一方丧失生育能力且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法院也会酌情考虑,但也必须举证证明上述事实。更多抚养权方面的问题,可以一对一咨询伍倩云律师,结合具体案情给予专业解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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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2021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抚养权的归属设置了三个阶段,增强了实践中的操作性。




但你知道审判实践中,什么情形下法院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一方生活吗?


笔者给大家详细解读:


①关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因此,笔者提醒,在离婚诉讼中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尽量从以上所述的法定情形中举证证明,主张才更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旦民事调解书中或者判决书中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变更抚养权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也有明确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想要变更已确定归属的孩子抚养权并非那么简单。在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必须举证证明符合上述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然如果一方有赌博的恶习,或者一方丧失生育能力且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法院也会酌情考虑,但也必须举证证明上述事实。更多抚养权方面的问题,可以一对一咨询伍倩云律师,结合具体案情给予专业解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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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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