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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司法鉴定是怎么收费的?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26 2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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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布:​关于交通事故赔付的20个问答,你一定要知道!

被保险人投保后,保单生效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否赔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受害人可向谁主张赔偿?……


这些交通事故赔付的问题你都知道吗?


今天这篇文章干货满满,一一为你解答!








01




被保险人投保后,保单生效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否赔付?


今年年初以来,项目部严格遵守我处“十项管理制度”,《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13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由此可见,支付保险费一般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除非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相关约定。投保单均会显示收费确认时间、生成保单时间、保单打印时间、投保期限等,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被保险人投保后,保单生效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02




若发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应否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并依法享有追偿权。






03




机动车被抢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付?第三者商业险是否赔付?


根据民法典第1215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仅限于抢救费用垫付、不垫付财产损失),并依法享有追偿权。


第三者商业险可以拒赔。






04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付?第三者商业险是否赔付?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涉嫌违法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内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享有追偿权。


第三者商业险可以拒赔。






05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受害人可向谁主张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211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212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213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因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向机动车实际使用人、所有人、管理人,机动车挂靠人、被挂靠人,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主张赔付。






06




事故发生后,交强险能对司机或乘坐人员赔付吗?


交强险的赔付对象为除司机或乘坐人员以外的第三者(即车外人员),对于司机或乘坐人员的损失应转换赔付角度,由对方车主(驾驶人、实际使用人、被挂靠人)、保险公司依法赔付,同时投保座位险的,可主张座位险赔付(保险公司同意的可一并处理,否则,需按保险合同纠纷另行起诉)。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07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逾期投保),车主是否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公益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8




未投保交强险(或逾期投保)车辆发生事故,侵权人与投保义务人非同一人,投保义务人(即车主或实际车辆管理人)需赔付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9




保险公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否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交强险应如何赔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1




同一事故致多人受伤,部分受害人能否先行起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该条解释解决了各被侵权人损失的获赔比例问题,但是对于部分受害人未起诉的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未起诉受害人的损失无法确定,故法院无法确定各受害人损失比例,进而确定赔付金额。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比如:建议受害人先行协商交强险赔付比例;等待各受害人医疗终结一并提起诉讼;由法官行使释明权,告知未起诉的受害人及时提起诉讼,在案件庭审前加入案件的合并审理,若其不起诉,则视为其放弃与其他受害人同时按比例受偿的权利,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已诉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赔偿,其他受害人仍可通过另案起诉获得赔偿。






12




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否拒绝理赔?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3




车辆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否拒绝理赔?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情形下,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4




交强险伤亡保险请求权能否转让或设定担保?


不能。交强险的功能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其中人身伤亡保险金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具有人身属性,不可转让。所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主张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转让或者设定担保的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5




行人或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或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司机是否需赔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行人或非机动车负全责的,对于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具体应根据行人或非机动车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机动车方承担1%-10%的赔付比例。






16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法院是否支持贬值损失?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处理中,对于待售或运输中的新车车损,对合理损失可凭车损鉴定主张。但是对一般车辆的“贬值损失”能否得到支持,存在很大争议,各地法院判决标准不一。


可供参考案例:(2020)京02民终2366号


裁判要旨: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是否应当支持朱某所称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朱某所有的事故车辆于2018年4月购买并登记注册,至本案事发时实际使用一年时间,且根据本次修车机构出具的估价单载明,该车行驶里程数为25739公里,修理类型为“一般修理,钣金,喷漆”。朱某上诉主张事故车辆存在贬值损失,要求许文某及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予以赔偿。鉴于目前我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认定作出明确具体之规定,一般司法实践中,出于对我国道路交通现状、事故率乃至人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等考虑,人民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宜采取审慎态度。本案中,综合考虑朱某所有的事故车辆的使用时间、行驶里程以及本次维修的程度及范围,且事故车辆已通过充分维修恢复正常使用的车辆性能之情形,故一审法院对朱某所称车辆贬值损失未予支持,于法无悖。


(2019)京01民终11237号


裁判要旨:关于车辆贬值损失,事故发生时,宓某的车辆仅使用6个月,行驶里程较短,尚属新车,因交通事故造成较大损害,虽经修理,但必然会使车辆造成贬值,故宓某主张贬值损失,理由正当,一审法院启动鉴定程序,并在鉴定意见的基础上酌情判决的贬值损失数额适当。






17




受害人伤情严重,无法支付大额医疗费,怎么办?


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一方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18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约定支付期限的,对方不按约定付款,怎么办?


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直接提起诉讼,之后,受害人可凭司法确认裁定或判决书、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或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经交警部门确认后,当事人担心对方反悔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




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造成搭乘人损伤,能否减轻驾驶人责任?


此为好意同乘。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0




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已由社会保险报销的医疗费,是否还可再行主张赔付?


实践中,社会保险已报销医疗费不计入赔偿范畴,但受害人投保的商业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且已赔付的,不应抵扣赔偿款。





最新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PDF版可以私信

- 1 - SDPR-2021-0030042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司法厅 文件 鲁发改成本〔2021〕1058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司法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及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和群众司法鉴定费用负担,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司法厅对我省现行司法鉴定收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 - 和《山东省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事项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2.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3.山东省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事项认定标准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14日 - 3 - 附件1 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向委托人或当事人(以下简称“付费当事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 经本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司法鉴定收费按照不同鉴定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 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分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实际成本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司法鉴定事业- 4 -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政府指导价司法鉴定项目实行目录管理。 第六条 未列入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的司法鉴定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鉴定事项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和费用、鉴定标的额等因素协商确定。 第七条 对认定为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事项,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应当与付费当事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或者收费书面协议,载明鉴定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方式、收费依据、退费条款、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签订协议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确需变更的,应当与付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因鉴定活动需要,异地实施鉴定、提取鉴定材料等发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相关费用,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应当与付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付费当事人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5 -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鉴定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提供咨询意见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中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按照双方签署的《司法鉴定委托书》或者收费书面协议的相关约定结算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有关规定,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减免司法鉴定费用。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应当向付费当事人出具合法票据。 司法鉴定机构向付费当事人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应当提供费用清单或合法票据。不能提供费用清单或合法票据的,付费当事人可不予支付。 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十八条 因司法鉴定收费发生争议的,当事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 6 - 附件2 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法医类 (一)法医病理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早期尸表检验 具 600 需要做多项整套鉴定项目的,基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8000元。 2 晚期尸表检验 具 1200 3 早期尸体常规解剖 具 3000 4 晚期尸体常规解剖 具 4500 5 特殊尸体解剖 具 6000 6 乙类传染病尸体解剖 具 6000 7 尸体脊髓腔解剖 例 1000 8 单个器官肉眼大体检查 个 600 9 多器官肉眼大体检查 套 2500 10 常规组织切片制作和检查张 70 11 组织切片特殊染色检查 张 100 12 电子显微镜病理检查 标本 300 13 硅藻检查 例 1000 14 尸体X光检查 部位 120 15 尸体CT检查 部位 500 16 三维重建 部位 1400 - 7 - 序号 项目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7 尸体全身CT扫描(虚拟解剖) 具 8000 需要做多项整套鉴定项目的,基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8000元。 18 尸体MRI检查 部位 1200 19 法医现场勘查 例 1000 20 法医病理诊断 例 1200 21 死亡原因分析 例 2000 22 死亡方式判断 例 2000 23 死亡时间推断 例 1500 24 致伤物推断与认定 例 1000 25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例 1000 26 损伤时间推断(尸体) 例 1000 (二)法医临床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损伤程度鉴定 例 800 2 残疾等级评定 例 1000 3 伤病关系鉴定 项 1000 4 诈病、诈伤、造作伤鉴定例 1500 5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 例 800 6 骨龄(活体)鉴定 例 800 7 男子性功能评定 例 700 8 听觉功能评定 例 700 9 视觉功能评定 例 700 - 8 - 序号 项目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0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例 900 11 后续治疗项目和时限评定例 600 12 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例 600 13 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例 600 14 诊疗合理性或相关性鉴定次 600 15 损伤形成时间推断(新旧伤鉴别) 例 800 (三)法医物证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人类血斑种属试验 样本 100 2 人类精斑种属试验 样本 100 3 常染色体STR检验——个体识别 样本 1000 对每个样本的检验不少于15个基因座;牙齿、骨骼、指甲等微量检材加收750元/样本。 4 常染色体STR检验——三联体亲子鉴定 样本 1500 5 常染色体STR检验——二联体亲子鉴定 样本 1500 6 Y染色体STR检验 样本 1100 7 X染色体STR检验 样本 1000 (四)法医毒物鉴定项目 - 9 - 序号 项目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样品 500 需定量分析的每样品/目标物费用加收50%。 2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 样品 400 3 人体体液中毒品定性分析样品·目标物 1200 4 毛发中滥用药物定性分析样品·目标物 1200 5 生物样品中常见挥发性毒物分析 样品·目标物 1000 6 生物样品中常见有机毒物分析 样品·目标物 1000 7 生物样品中常见无机毒物分析 样品·目标物 800 8 生物样品中常见动、植物有毒成分分析 样品·目标物 2100 9 毒品、毒(药)物定性分析样品·目标物 800 (五)医疗损害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医疗损害后果评定 例 1500 涉及法医病理及法医临床相关诊疗行为及后果、原因力大小鉴定。 2 医疗过错评定 例 4000 3 医疗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评定 例 2000 注:(一)“法医病理鉴定”、(二)“法医临床鉴定”及(五)“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在司法鉴定机构内进行医疗辅助检查的,检查收费标准按照医保部门制定的相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 - 10 - 二、物证类 (一)文书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笔迹形成方式鉴定 项 1000 涉及财产案件的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表列收费标准执行;1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按标的额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8%收取;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按0.6%收取;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4%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2%收取;1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0.1%收取;超过1亿元部分,按0.08%收取。 基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一个标的只能收费1次。 2 笔迹同一性认定 项 1000 3 印章印文形成方式鉴定 枚 1000 4 印章印文同一性认定 枚 1000 5 印刷文件制作方式鉴定 件 1200 6 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 项 1200 7 印刷机具鉴定 件 1200 8 模糊图文辨认 件 1200 9 字迹压痕显现 件 1000 10 污损文件鉴定 件 1200 11 变造文件鉴定 项 1200 12 特种文件鉴定 件 1500 13 朱墨时序鉴定 项 2200 14 文件物质材料鉴定 项 1000 - 11 - (二)痕迹物证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手印形成方式鉴定 枚 800 项目1、项目2中手印鉴定涉及财产案件的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表列收费标准执行;1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按标的额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8%收取;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按0.6%收取;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4%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2%收取;1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0.1%收取;超过1亿元部分,按0.08%收取。 基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一个标的只能收费1次。2 手印同一认定 枚 900 3 足迹鉴定 枚 700 4 工具痕迹鉴定 个 800 5 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个 800 6 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支10007 弹道分析鉴定 例 1000 8 枪弹检验建档 支/个200 9 动物蹄(爪)迹鉴定 枚 700 10 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件 600 11 锁匙痕迹鉴定 件 600 12 纺织品痕迹鉴定 件 600 13 玻璃痕迹鉴定 件 600 14 牙齿痕迹鉴定 件 800 15 唇纹痕迹鉴定 个 600 16 皮肤纹痕迹鉴定 个 800 17 耳廓痕迹鉴定 个 600 18 车辆轮迹鉴定 个 800 19 车辆痕迹鉴定 辆 1000 20 机动车车辆号码显现 组 400 21 常见炸药鉴定 项 1000 22 物体爆破(裂)痕迹鉴定 件 1000 23 导火索、导爆索鉴定 段 800 24 火雷管、电雷管鉴定 段 1000 25 制式手榴弹、手雷鉴定 项80026 爆炸装置鉴定 项 2000 - 12 - (三)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事故车辆认定 例 1000 涉及重大事故或3辆以上车辆碰撞的,鉴定机构可以与付费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 车辆类别鉴定 例 1000 3 车辆安全性能鉴定 例 1200 4 车辆状况与事故关系鉴定 例 2000 5 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例 1600 6 接触部位鉴定 例 1600 7 驾乘鉴定 例 3000 8 骑行推行鉴定 例 2000 9 行驶(走)方向鉴定 例 2000 10 行驶状态鉴定 例 2000 11 运动轨迹鉴定 例 2000 12 碰撞点鉴定 例 2000 13 碰撞顺序鉴定 例 2000 14 车辆起火部位鉴定 例 4000 15 车辆火灾原因鉴定 例 5000 16 车辆损失成因鉴定 例 2000 - 13 - 三、声像资料 (一)电子数据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硬盘检验 GB 20 包括台式机硬盘、笔记本硬盘、移动硬盘 2 服务器检验 GB 30 包括磁盘阵列柜、网络硬盘等 3 CD及DVD光盘检测鉴定片 200 4 U盘及存储卡检测鉴定 个 300 含SIM卡 5 软盘检测鉴定 张 100 6 电子设备检验鉴定 个 600 包括录音笔、传真机、电子秤等同类电子设备7 存储介质物理故障排除 部件 900 包括调换磁头、电机;更换PCB板;坏扇处理等8 手机机身检验 个 900 9 注册表检验鉴定 个 1000 10 软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100个程序行120 11 软件功能检验 个 1500 按每个检验的软件收费 12 文件一致性检验鉴定 对 800 13 数据库数据恢复 个 3500 14 数据库一致性检验鉴定 对 4200 15 其他电子数据检验鉴定 MB 5 包括网络数据包等 16 密码破解 个 1500 17 现场数据获取 GB 8 18 网络数据获取 接入小时 260 19 光盘朔源检验 片 600 20 光盘刻录机检验 片 800 - 14 - (二)声像资料鉴定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基准收费标准(元)备注 1 录音资料中话者同一认定 人 2200 2 录音资料辨识 件 1200 按每20分钟计收 3 录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2000 4 录音资料的降噪处理 件 1800 5 语音分析检验 件 800 6 录音器材检验 件 600 7 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 件 2200 8 录像资料辨识 件 900 9 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1500 按每20分钟计收 10 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件 1800 11 图片资料同一性认定 件 1800 12 图片资料辨识 件 800 13 图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件 1500 14 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件 1000 15 人像鉴定 件 800 16 特种光学技术检验 件 500 17 多(超)光谱检验 件 800 18 计算机人像组合 件 500 19 手工模拟画像 件 800 20 手工雕塑复原头像 件 2000 21 计算机模拟复原头像 件 1000 说明:司法鉴定机构可在以上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均不得超过30%。 - 15 - 附件3 山东省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 的司法鉴定事项认定标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相关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事项: 一、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涉及数额巨大民事诉讼的鉴定事项。 二、引起社会关注,并经互联网门户网站、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广泛转载、报道的案件涉及的鉴定事项;涉外案件、涉港澳台案件、涉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涉及的鉴定事项。 三、案件争议时间长,从鉴定事项发生到委托鉴定之日超过五年(含五年)的。 四、本次鉴定属于同一鉴定事项进行两次以上(含两次)鉴定的;法院再审案件委托鉴定的,重新委托或者作为再审案件主要证据的鉴定事项。 五、委托人对鉴定人有特殊要求,需选择或邀请两名以上(含两名)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鉴定并出具咨询意见的鉴定事项。 - 16 - 六、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需要委托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组织协调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鉴定事项。 七、涉及特殊检材样品检验的,涉及多学科,或者需要使用多种仪器设备、特殊实验室检验的鉴定事项。 八、多发性损伤,有三处或以上构成伤残等级的;人身损害致三次以上住院治疗的鉴定事项。 九、委托人、当事人、鉴定机构协商,共同认定为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鉴定事项。 认定为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事项,司法鉴定机构应告知委托人或当事人,并在《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中予以确认,双方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也应一并在《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省市场监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印发


特斯拉潮州车祸车主寻求第三方鉴定:多机构称难鉴定 费用约8万

日前,广东潮州饶平县一男子称驾驶特斯拉准备停车时,车辆突然失控高速狂奔2公里,接连撞上两辆摩托车和两辆自行车,造成2死3伤的严重后果。


11月14日,特斯拉潮州事故车主亲属向记者表示,事故发生至今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警方计划帮忙联系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事故鉴定。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选择尚未确定。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11月14日,记者致电潮州饶平公安局、潮州饶平报警中心值班室,对方表示此事由公安部门中队处理。记者致电中队,电话未能接通。


回溯特斯拉、小鹏等各品牌出现的不同交通事故,有不少车主在陷入刹车失灵“罗生门”后选择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但也有车主担心鉴定机构无法鉴定出“刹车失灵”的软件问题。而本次特斯拉方面也向记者表示,目前警方正在寻求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还原事故真相,会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


对此,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致电多家汽车检测机构。不少机构表示,可以为车辆进行硬件方面的检测,但如果是软件或系统存在问题,以机构现有技术,不能保障检测出来。还有的机构表示,此前曾为小鹏做过相关鉴定,报价为8万元。


双方各执一词均表态会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


据车主亲属介绍,11月5日上午,位于潮州的车主驾驶特斯拉准备停车,踩下制动踏板后却发现无法停车。随后车辆快速行驶了1.2公里,撞上了双轮摩托车,又行驶了1.4公里撞上了三轮摩托车和高中女生。最终导致双轮摩托车驾驶员和高中女生当场死亡,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重伤。


11月13日,特斯拉官方回应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称,从现有事故视频可以看出,车辆高速行驶过程中刹车灯长时间没有点亮,和后台数据反映的情况吻合。


特斯拉方面表示车辆电门被长期深度踩下,并一度保持100%;全程没有踩下刹车的动作;行驶期间驾驶员四次短暂按下P档按钮,又快速松开,同时制动灯也快速点亮并熄灭。


但是车主亲属并不认同上述说法,他质疑称,车主是职业货车司机,没有醉驾,“谁会连续2.6公里踩错刹车?”。


亲属进一步表示,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碰撞三轮车后,特斯拉的车后气囊弹出,但车辆依旧没有减速。而另一段视频中,特斯拉的高位刹车灯短暂亮起过。他认为上述情况表明特斯拉的质量存疑。


特斯拉方面则表示,会积极配合警方并提供必要协助。


多家机构称难以鉴定有机构报价8


11月14日,记者致电多家鉴定机构,大部分鉴定机构表示难以鉴定。


北京昇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11月14日向记者表示,如果车辆损毁严重,对硬件造成损坏,不能保证鉴定事故原因。


“特斯拉有自己的独立系统,虽然它使用了博世的制动,但最终的系统属于特斯拉,这与其他使用博世制动的品牌都不太一样”,对方表示,一般车辆的刹车、油门会有多个传感器,假设是车辆的传感器出现问题,后期再去鉴定,不保证能鉴定出来哪个传感器是否有问题,“我们也鉴定过其他车辆的刹车系统,但特斯拉是特殊情况”。


苏州联正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士11月14日向记者表示,公司此前帮助小鹏车主做过鉴定,主要是根据模拟实验做出详细方案,最终判断刹车是否失灵。对方表示,当时的收费是8万元。但特斯拉是否与小鹏一样可以进行鉴定,上述人士表示不清楚。


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11月14日向记者表示,最近一两年,新能源车事故频繁,但鉴定技术基本差不多,只能看看自动驾驶系统目前的状况,对于偶发性事故不保证能检测出来。


“就像手机死机了,重启一下,再去检测手机刚才为什么死机,不一定能测出来”,相关负责人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测试就可能测不出来故障,这种偶发性事件,有些故障是没办法去复原的,如果能复原就能测出来,但是一次刹车失灵后,你再继续开车,你一定能再开出刹车失灵来吗”。


“这个是新事物”,对方表示,目前国家也没有标准去检测特斯拉的软件系统,只能从硬件上排除问题,“只能根据常规的来,就是路试,不然就是台架试验,就怕我们花了时间测试,结果故障现象不再出现,就没办法了”。


“举例来说,比如轿车在干燥的沥青路面从100km/h-0km/h刹车标准是不超过50M,我们能做相应的测试,如果超过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就可以判定这是有问题的;但从软件来说,每辆车都不一样,而针对软件的功能检测目前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上海汽车零部件检测试验室的工程师梦威表示,此外,如果确实出现了独立的单车事故,如果真的是软件bug,程序员也很难去复现,如果不能复现问题,那就不能说特斯拉的软件有问题。


不过,上述检测方表示,如果特斯拉愿意提供完整的行车数据,包括制动踏板开度、电机扭矩等,公司可以对此进行分析,并出具报告。


“如果你的特斯拉在送来的时候,没有发生问题,我们就没办法测出来”,四川西华机动车司法鉴定所的工作人员向贝壳财经记者反复强调,即使车主认为特斯拉出现了问题,但做检测时,是带着仪器设备将车重新开一遍进行检测,如果在开的时候没有出现刹车失灵,那就没办法鉴定车主所说的“刹车失灵”是否存在、为什么存在。


“特斯拉有自己的品牌保护,对隐私数据设置了限制,外界是读取不出来的。”一车一检的服务人员向记者表示,要检测特斯拉是否真的出现刹车失灵比较困难。


对方解释称,车辆如果出现刹车失灵,一般不会是硬件问题,大部分都是软件问题,可以通过OBD全车电脑检测来鉴定,读取发动机和变速箱数据,但特斯拉是通过自己内部传感器和监控设备获得数据传回总部,外界技术手段是做不到的,“甚至连大概(数据)都读取不出来”。


对方进一步表示,如果特斯拉愿意提供历史数据,比如在高速路上踩了刹车但没有减速、刹车灯已经亮了但没有明显减速,这些数据是有可能侧面印证特斯拉存在刹车失灵问题的,但这只能让品牌方提供。


“这种情况还是建议找厂家。”谱尼测试集团的服务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出具汽车4S店的委托证明,就可以在集团进行汽车检测,但集团只能测试硬件问题,如果是系统问题就需要厂家出具数据和检测报告,集团无法对这方面进行检测。


北京清晰技术研究院方面11月14日向记者表示,无法检测特斯拉的软件系统,只能选择一些物理指标进行检测,比如金属耐磨性等。


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江苏世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均表示无法进行相关鉴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林子 编辑 陈莉 校对 赵琳


日前,广东潮州饶平县一男子称驾驶特斯拉准备停车时,车辆突然失控高速狂奔2公里,接连撞上两辆摩托车和两辆自行车,造成2死3伤的严重后果。


11月14日,特斯拉潮州事故车主亲属向记者表示,事故发生至今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警方计划帮忙联系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事故鉴定。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选择尚未确定。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11月14日,记者致电潮州饶平公安局、潮州饶平报警中心值班室,对方表示此事由公安部门中队处理。记者致电中队,电话未能接通。


回溯特斯拉、小鹏等各品牌出现的不同交通事故,有不少车主在陷入刹车失灵“罗生门”后选择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但也有车主担心鉴定机构无法鉴定出“刹车失灵”的软件问题。而本次特斯拉方面也向记者表示,目前警方正在寻求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还原事故真相,会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


对此,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致电多家汽车检测机构。不少机构表示,可以为车辆进行硬件方面的检测,但如果是软件或系统存在问题,以机构现有技术,不能保障检测出来。还有的机构表示,此前曾为小鹏做过相关鉴定,报价为8万元。


双方各执一词均表态会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


据车主亲属介绍,11月5日上午,位于潮州的车主驾驶特斯拉准备停车,踩下制动踏板后却发现无法停车。随后车辆快速行驶了1.2公里,撞上了双轮摩托车,又行驶了1.4公里撞上了三轮摩托车和高中女生。最终导致双轮摩托车驾驶员和高中女生当场死亡,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重伤。


11月13日,特斯拉官方回应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称,从现有事故视频可以看出,车辆高速行驶过程中刹车灯长时间没有点亮,和后台数据反映的情况吻合。


特斯拉方面表示车辆电门被长期深度踩下,并一度保持100%;全程没有踩下刹车的动作;行驶期间驾驶员四次短暂按下P档按钮,又快速松开,同时制动灯也快速点亮并熄灭。


但是车主亲属并不认同上述说法,他质疑称,车主是职业货车司机,没有醉驾,“谁会连续2.6公里踩错刹车?”。


亲属进一步表示,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碰撞三轮车后,特斯拉的车后气囊弹出,但车辆依旧没有减速。而另一段视频中,特斯拉的高位刹车灯短暂亮起过。他认为上述情况表明特斯拉的质量存疑。


特斯拉方面则表示,会积极配合警方并提供必要协助。


多家机构称难以鉴定有机构报价8


11月14日,记者致电多家鉴定机构,大部分鉴定机构表示难以鉴定。


北京昇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11月14日向记者表示,如果车辆损毁严重,对硬件造成损坏,不能保证鉴定事故原因。


“特斯拉有自己的独立系统,虽然它使用了博世的制动,但最终的系统属于特斯拉,这与其他使用博世制动的品牌都不太一样”,对方表示,一般车辆的刹车、油门会有多个传感器,假设是车辆的传感器出现问题,后期再去鉴定,不保证能鉴定出来哪个传感器是否有问题,“我们也鉴定过其他车辆的刹车系统,但特斯拉是特殊情况”。


苏州联正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士11月14日向记者表示,公司此前帮助小鹏车主做过鉴定,主要是根据模拟实验做出详细方案,最终判断刹车是否失灵。对方表示,当时的收费是8万元。但特斯拉是否与小鹏一样可以进行鉴定,上述人士表示不清楚。


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11月14日向记者表示,最近一两年,新能源车事故频繁,但鉴定技术基本差不多,只能看看自动驾驶系统目前的状况,对于偶发性事故不保证能检测出来。


“就像手机死机了,重启一下,再去检测手机刚才为什么死机,不一定能测出来”,相关负责人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测试就可能测不出来故障,这种偶发性事件,有些故障是没办法去复原的,如果能复原就能测出来,但是一次刹车失灵后,你再继续开车,你一定能再开出刹车失灵来吗”。


“这个是新事物”,对方表示,目前国家也没有标准去检测特斯拉的软件系统,只能从硬件上排除问题,“只能根据常规的来,就是路试,不然就是台架试验,就怕我们花了时间测试,结果故障现象不再出现,就没办法了”。


“举例来说,比如轿车在干燥的沥青路面从100km/h-0km/h刹车标准是不超过50M,我们能做相应的测试,如果超过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就可以判定这是有问题的;但从软件来说,每辆车都不一样,而针对软件的功能检测目前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上海汽车零部件检测试验室的工程师梦威表示,此外,如果确实出现了独立的单车事故,如果真的是软件bug,程序员也很难去复现,如果不能复现问题,那就不能说特斯拉的软件有问题。


不过,上述检测方表示,如果特斯拉愿意提供完整的行车数据,包括制动踏板开度、电机扭矩等,公司可以对此进行分析,并出具报告。


“如果你的特斯拉在送来的时候,没有发生问题,我们就没办法测出来”,四川西华机动车司法鉴定所的工作人员向贝壳财经记者反复强调,即使车主认为特斯拉出现了问题,但做检测时,是带着仪器设备将车重新开一遍进行检测,如果在开的时候没有出现刹车失灵,那就没办法鉴定车主所说的“刹车失灵”是否存在、为什么存在。


“特斯拉有自己的品牌保护,对隐私数据设置了限制,外界是读取不出来的。”一车一检的服务人员向记者表示,要检测特斯拉是否真的出现刹车失灵比较困难。


对方解释称,车辆如果出现刹车失灵,一般不会是硬件问题,大部分都是软件问题,可以通过OBD全车电脑检测来鉴定,读取发动机和变速箱数据,但特斯拉是通过自己内部传感器和监控设备获得数据传回总部,外界技术手段是做不到的,“甚至连大概(数据)都读取不出来”。


对方进一步表示,如果特斯拉愿意提供历史数据,比如在高速路上踩了刹车但没有减速、刹车灯已经亮了但没有明显减速,这些数据是有可能侧面印证特斯拉存在刹车失灵问题的,但这只能让品牌方提供。


“这种情况还是建议找厂家。”谱尼测试集团的服务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出具汽车4S店的委托证明,就可以在集团进行汽车检测,但集团只能测试硬件问题,如果是系统问题就需要厂家出具数据和检测报告,集团无法对这方面进行检测。


北京清晰技术研究院方面11月14日向记者表示,无法检测特斯拉的软件系统,只能选择一些物理指标进行检测,比如金属耐磨性等。


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江苏世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均表示无法进行相关鉴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林子 编辑 陈莉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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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7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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