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素材
近期
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审理的
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引发关注
离职遭遇“霸王款”
2014年11月
李某入职某公司做销售工作
期间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没出过任何问题
2021年9月提出离职申请
公司告知须签订《离职协议书》
且要用未收回的客户欠款
冲抵业务提成
迫于无奈李某签字捺印
结算时
公司以此为由扣留李某
基本工资加提成共13万元
后李某将公司诉至法院
请求判决公司返还所扣工资
本是“周瑜黄盖篇”
公司称签订《离职协议书》
是公司的一项管理制度
且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公司按照协议
“销售人员如四个月内
有收不回的欠款
冲抵其业务提成”的约定
以李某未收回的货款冲抵工资
并无不妥
依法判决止纷争
法院经审理认为
公司与李某签订《离职协议书》
约定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该协议加盖公司印章
并由李某本人签字、捺印
且李某提供的电话录音等证据
不足以证明双方签订协议时
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故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应为合法有效
关于《离职协议书》约定
“销售人员如四个月内
有收不回的欠款
冲抵其业务提成”之内容
实质上是用人单位
把不能及时收回货款或无法
收回货款的企业正常经营风险
转嫁给劳动者
变相免除了用人单位
应当依法向劳动者
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
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之规定
应为无效条款
综合本案事实情节
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判决公司依法返还李某被扣留的
基本工资加提成共13万元
双方服判息诉
用好法律防麻烦
劳动争议纠纷
事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切身利益
作为用人单位
在制定和实施内部管理制度
以及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时
应仔细斟酌有关条款
一旦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应及时修改纠正
切记不要自作聪明
违法的霸王条款无效
作为劳动者
有平等就业
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平时应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
可以协商解决
亦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提起诉讼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老板应该给自己发多少工资,才能优化税负,是很多老板关心的问题。给自己发工资可以抵消利润,少交企业所得税。我们都知道这一点。
但是应该贴多少,怎么贴,才能起到最好的效果呢?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工资和分红,哪种方式更好?
公司赚了钱,把钱带回家主要有两种方式:
选择是分红,还是发工资。
如果选择给自己发工资,属于工资收入,适用3%-45%的综合所得税率。
如果分红,必须先对利润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才能分配给股东。分红需缴纳 20% 的股息税。这两层的合并税率为40%。
简单来说,只要前者(工资)税额低于后两者(企业所得税 股息税)税额之和,给自己发工资是划算的。
这里没有唯一解,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
首先,如果分红,两道税是全额乘以40%计算出来的,如果发工资,那就不是了,综合所得是有扣除项的,要扣除基本免除的6万,加上社保公积金,其他扣除项,还有专项附加扣除。
所以,在计算的时候,双方的计税依据是不一样的。
第二、如果是小型微利企业或海南双15%政策等,企业所得税税率或个人税率有优惠,综合税率比较另一种情况,需要单独计算从源头上。
第三,前面说了,工资的一部分是从社保里扣除的。社会保障政策可能因地而异,这一点也必须考虑在内。
第四,2023年是年终奖单独征税的最后一年。今年还能用。单独计税和以上因素需要综合考虑和计算,才能确定老板应该如何给自己汇款。
二、税负不是唯一考虑因素
这里还没说完,因为以上只是对两种方式税负的简单比较,并没有考虑其他一些因素。
如果只考虑两种方式的税负,你会发现工资是可以发的非常高,尤其是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情况下,发工资往往比分红更划算。
但是,很多老板不愿意承受高税率区间。如果是这种情况,请考虑少发。要知道,你的一部分费用是可以交给公司的,这部分费用的税负是零。
另外,还有,钱留在公司可以对外投资,反正公司是你的,如果不是现在就要把钱全都提现出去,税负是可以均衡下去的。
当然,老板最好给自己发点工资。税收方面的考虑只是一方面,有时我们需要提供流水的。比如贷款、出国签证,买房、落户、子女入学等资格。
发多少没有标准答案。这取决于当地和现行法规,也需要根据个人需求进行单独设计。你看市场上,有的发几块钱,有的发几十万,有的发几百万。
有一点要特别注意。之前说了很多,好像默认的工资你想发多少就发多少。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规划设计必须全面、配套。
三、工资发的不是你想要的
至于工资薪金的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合理的工资薪金,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如何才算合理呢?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规定: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看到没有,工资薪金的发放和扣除都有限制。
所以,老板要给自己发工资,首先要记得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还要设计薪酬体系。
至少从表面上看,不能是“以减税、逃税为目的”。工资薪金如果随意发放,不符合扣除要求就很麻烦了。
最后,有老板很简单粗暴,设立个体户走核定,然后和自己公司签咨询合同,把公司利润给掏出来,这种涉及虚构交易、虚开发票,必须要知道风险较高。
四期金税来了,合规很重要,要避免高风险操作。
1
问:单位如果经营困难,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怎么办?
答: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2
问:单位如果经营困难,想对员工降薪或调整工资结构怎么操作?
答:可与该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涉及修改规章制度或是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作出的决定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
问:哪些情形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
答: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工资:(1)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
问:用人单位欠薪,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1.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2.达到拒不支付支付劳动报酬罪条件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布。其中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媒体公开曝光。
4.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5
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答:《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
问: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答: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7
问:哪些情形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答: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8
问: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在哪些方面会受到限制?
答: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社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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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如果经营困难,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怎么办?
答: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2
问:单位如果经营困难,想对员工降薪或调整工资结构怎么操作?
答:可与该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涉及修改规章制度或是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作出的决定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
问:哪些情形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
答: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工资:(1)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
问:用人单位欠薪,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1.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2.达到拒不支付支付劳动报酬罪条件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布。其中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媒体公开曝光。
4.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5
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答:《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
问: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答: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7
问:哪些情形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答: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8
问: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在哪些方面会受到限制?
答: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社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有限公司的收购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我用老板的货款抵工资可以吗(老板的货款可抵工资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7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