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该罪名作如下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律赢惠普法: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以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为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的行为。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关于审理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
1.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2.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自2022年5月15日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据职务侵占的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综合考虑职务侵占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职务侵占数额在20万元以下,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主动退回赃款或者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驰誉律师,驰誉全国!
职务侵占是我们在生活中特别少见的一个恶犯罪,因为现在法制社会的建设使得我们的法制观念进一步的深化。那么职务侵占罪的定罪及处罚?
网友询问:
职务侵占罪有哪几种类型?会受什么惩罚?
江西明略律师事务所尹志明律师解答: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和财物的行为。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了十二种具体的侵犯财产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侵犯财产犯罪主体有是一般主体,可能是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多数犯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的。所谓“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明知是公共的或者他人的财物而意图把它非法转归已有或者归第三者占有。而这里的“第三者”,既包括公民个人,也包括集体。这里的“占有”在不同性质的犯罪中有不同的含义,可以是完全排斥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对财物的控制而永久地占有,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等;也可以是为暂时使用而短期非法占有,比如。则是以非法毁灭、损坏公私财物为目的的。
(一)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一千六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职务侵占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教育、征地、等专项款物的;
2、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3、多次职务侵占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江西明略律师事务所尹志明律师解析: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
2、公司股东擅自占有出资企业的财产。
3、非法占有其他股东的股权。
4、将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据为己有。
5、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之后占为己有或携款逃匿。
6、采取不正当交易手段攫取应归属本公司的利益为个人控股的其他企业所有。
7、将合法持有的本单位财物进行非法处分或使用,即变持有为所有。
8、将政府退还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等款项非法占为己有。
9、利用职务便利不付款即占有本公司产品。
10、虚构不存在的项目或业务占有公司资金。
11、擅自将应归公司所有的代理费、服务费分配给部分高管。
12、对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取得的货款、收入等不入账、据为己有或者擅自用于个人用途。
13、擅自支取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且不予归还。
14、擅自在公司报销个人费用。
15、制作假工资表或者劳务费用套取公司资金。
16、购买货物或者服务时虚报高价并将差价据为己有。
17、擅自指使本公司员工为个人事务或其自有公司工作,而由本公司承担费用.
18、将银行应收取的贴现利息以“优惠利率”的形式转给贴现企业,再以“银行业务费用”等名义从贴现企业处迂回取回占为己有。
尹志明律师简介
从业30余年,办理了很多刑、民案件,在刑辩领域和维权类纠纷中有较深的办案经验和业绩,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敬业精神。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转载(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大型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及非诉策划。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楼)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云律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一款)
(一)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一款)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本文由胡云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转载(胡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二十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大型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及非诉策划。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楼)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胡云律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一款)
(一)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一款)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职务侵占罪和逃税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区别(职务侵占罪34万该怎么判刑)
职务侵占罪判刑后还需要还款吗(职务侵占罪判刑后还需还还钱么)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什么规定(挪用公款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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