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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怎样量刑(职务侵占量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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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1 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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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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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导读: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只有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连标准之后,才能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那么2019年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哪些?


2019年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职务侵占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


2、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4、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5、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6、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2019年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等,行使管理职权,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资格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且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职务之便犯本罪的人员。


2、二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自然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公司/单位的财物的行为。


3、二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则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这种财物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有财物。


4、二者的犯罪情节要求不同。贪污罪的犯罪情节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数额要求,若是数额较小且对社会危害不大则不构成此罪;职务侵占罪必须是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若是数额较小则不构成此罪。


5、二者在法定刑上不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型是死刑,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15年的有期徒刑。


2018年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导读: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只有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连标准之后,才能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那么2018年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哪些?


2018年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职务侵占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


2、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4、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5、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6、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2018年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等,行使管理职权,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资格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且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职务之便犯本罪的人员。


2、二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自然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公司/单位的财物的行为。


3、二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则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这种财物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有财物。


4、二者的犯罪情节要求不同。贪污罪的犯罪情节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数额要求,若是数额较小且对社会危害不大则不构成此罪;职务侵占罪必须是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若是数额较小则不构成此罪。


5、二者在法定刑上不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型是死刑,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15年的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立案的标准数额是多少?职务侵占罪该如何量刑?

相信我们在生活中都听说过侵占罪,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就构成了侵占罪,那对于职务侵占的数额具体怎样认定呢?职务侵占罪又如何量刑呢?


网友咨询:


超市收银员把应交的营业款5400元带走,后来报案后,她的哥哥退回了这5400元,请问超市还能以职务侵占罪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吗?


辽宁越佳律师事务所杨玉梅律师解答:


刑法职务侵占罪额认定: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杨玉梅律师解答:


刑法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杨玉梅律师总结:


对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起点,仍是参照1995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中规定的"5000-20000"元,各省、市、自治区司法机关在确定具体标准时,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状况确定。


相信我们在生活中都听说过侵占罪,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就构成了侵占罪,那对于职务侵占的数额具体怎样认定呢?职务侵占罪又如何量刑呢?


网友咨询:


超市收银员把应交的营业款5400元带走,后来报案后,她的哥哥退回了这5400元,请问超市还能以职务侵占罪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吗?


辽宁越佳律师事务所杨玉梅律师解答:


刑法职务侵占罪额认定: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杨玉梅律师解答:


刑法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杨玉梅律师总结:


对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起点,仍是参照1995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中规定的"5000-20000"元,各省、市、自治区司法机关在确定具体标准时,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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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5月0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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