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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意思(怎么做司法伤残鉴定)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21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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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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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委托程序知识普及 一起来看→

无论在民事诉讼案件


或是刑事诉讼案件中


都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


专业性和权威性


对案件判决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哪些程序


观澜君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为大家整理这份程序指南


请查收!






1




司法鉴定的委托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司法鉴定的受理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鉴定人在检查检材




●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3




司法鉴定的实施


●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鉴定人在办理案件




4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5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鉴定人通过“云审”平台参加线上庭审




司法鉴定


对于案件审判十分重要


无论是案件的当事人


还是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


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律师必看:民事诉讼司法鉴定流程及法律规定

以下文章



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对于辅助法官认定专业性事实问题,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因此了解民事诉讼司法鉴定程序对于处理好民事案件而言是相当有必要的。本文将按时间先后顺序,向读者归纳介绍司法鉴定流程的“十个步骤”及相关法律规定,供各位读者需要时查阅。




一、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司法机关审查鉴定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审查拟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性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鉴定:




(1)通过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可以推定的事实;


(2)与待证事实无关联的问题;


(3)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问题;


(4)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非专门性问题;


(5)通过法庭调查、勘验等方法可以查明的事实;


(6)对当事人责任划分的认定;


(7)法律适用问题;


(8)测谎;


(9)其他不适宜委托鉴定的情形。




拟鉴定事项所涉鉴定技术和方法争议较大的,应当先对其鉴定技术和方法的科学可靠性进行审查。所涉鉴定技术和方法没有科学可靠性的,不予委托鉴定。






三、司法机关组织协商选定鉴定机构



司法机关组织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但依职权委托鉴定可直接指定鉴定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二款:人民法院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的,可以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四、司法机关组织检材质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鉴定材料的审查未经法庭质证的材料(包括补充材料),不得作为鉴定材料。当事人无法联系、公告送达或当事人放弃质证的,鉴定材料应当经合议庭确认。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材料,应当由人民法院予以认定,不得直接交由鉴定机构、鉴定人选用。






五、司法机关出具委托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人民法院在确定鉴定人后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事项、鉴定范围、鉴定目的和鉴定期限。




六、鉴定机构受理委托



鉴定机构七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委托或要求补充资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七、申请人预交鉴定费用



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






八、鉴定意见书的送达及异议



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司法机关送达意见书,当事人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异议,法院要求鉴定人解释说明或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九、鉴定人出庭作证



鉴定人针对异议答复后仍有异议的,异议人预缴鉴定人出庭作证费用,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鉴定人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视为放弃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对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予以处罚。




十、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具备法定情形司法机关应当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请各位读者注意,本文所涉及的仅为司法鉴定一般性的流程,而诸如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部分地区试行的立案前司法鉴定等特殊司法鉴定评估程序的启动及异议程序均有特殊性,本文不能照搬适用。


预测性鉴定与司法鉴定系列之申请鉴定时间





申请鉴定时间相同的地方:相同是指司法鉴定或预测性鉴定都需要提供纸质版的鉴定申请书,按照规定流程申请,有可能申请成功,也有可能申请不成功,具体的要根据鉴定申请书所列举的鉴定事项来决定。常见的原因有两个:首先鉴定事项是否有鉴定机构鉴定,其次是鉴定项目由于目前科学技术手段无法鉴定。




申请鉴定时间不同:司法鉴定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以职权启动鉴定。预测性鉴定是不受时间限制,可以是诉讼前,也可以是诉讼中,也可以是诉后,都可以进行。预测性鉴定必须要鉴定申请人申请才可以启动鉴定,是只能被动地接受申请鉴定;而司法鉴定有第二方式启动鉴定,法院依职权主动启动鉴定,而不是必须要当事人申请鉴定。




模拟法庭处理一个鉴定申请不成功的案例:张预测和李司鉴因邻里漏水起诉到法院,向法院申请漏水原因并且确定漏水的具体时间进行鉴定,法院收到鉴定申请后,在鉴定系统查找相应机构,发现只有鉴定机构从事漏水原因鉴定而未找到鉴定机构从事漏水的具体时间鉴定,经向鉴定机构咨询,目前的科学技术没有办法鉴定漏水的具体时间或者是目前科学技术对漏水时间鉴定结论太宽泛了,而拒绝了漏水时间鉴定,批准了漏水原因鉴定。




预测性鉴定漏水的原因及其漏水时间的鉴定,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向当事人解释鉴定依据以及鉴定方法,只可以受理当事漏水原因鉴定,签订鉴定委托协议,付款,现场勘验,出具漏水原因鉴定书。


以上整理的 <预测性鉴定与司法鉴定系列之申请鉴定时间>,看完觉得对你有用,希望你能花0.01秒点个赞鸭~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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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时间相同的地方:相同是指司法鉴定或预测性鉴定都需要提供纸质版的鉴定申请书,按照规定流程申请,有可能申请成功,也有可能申请不成功,具体的要根据鉴定申请书所列举的鉴定事项来决定。常见的原因有两个:首先鉴定事项是否有鉴定机构鉴定,其次是鉴定项目由于目前科学技术手段无法鉴定。




申请鉴定时间不同:司法鉴定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以职权启动鉴定。预测性鉴定是不受时间限制,可以是诉讼前,也可以是诉讼中,也可以是诉后,都可以进行。预测性鉴定必须要鉴定申请人申请才可以启动鉴定,是只能被动地接受申请鉴定;而司法鉴定有第二方式启动鉴定,法院依职权主动启动鉴定,而不是必须要当事人申请鉴定。




模拟法庭处理一个鉴定申请不成功的案例:张预测和李司鉴因邻里漏水起诉到法院,向法院申请漏水原因并且确定漏水的具体时间进行鉴定,法院收到鉴定申请后,在鉴定系统查找相应机构,发现只有鉴定机构从事漏水原因鉴定而未找到鉴定机构从事漏水的具体时间鉴定,经向鉴定机构咨询,目前的科学技术没有办法鉴定漏水的具体时间或者是目前科学技术对漏水时间鉴定结论太宽泛了,而拒绝了漏水时间鉴定,批准了漏水原因鉴定。




预测性鉴定漏水的原因及其漏水时间的鉴定,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向当事人解释鉴定依据以及鉴定方法,只可以受理当事漏水原因鉴定,签订鉴定委托协议,付款,现场勘验,出具漏水原因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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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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