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证件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21 19:30:02
  • 0
  • 南京律师
文章目录:

哪些伤情才符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呢?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情况是肇事者和伤者都会重点关注的问题。对于肇事者而言,受害人的伤情关系到其承担经济赔偿的具体数额,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则影响到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伤者而言,交通事故已经造成身体损伤的结果,当然希望通过获得更多的赔偿减少自己的损失。结合交通事故案件中常见的损伤情况,我们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的常见定残情形进行了梳理。


人体共计206块骨,分为颅骨(29块)、躯干骨(51块)、四肢骨(126块)


【典型十级伤残情形】


1、开颅术后;


2、肋骨骨折6根以上;


3、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


4、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


5、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6、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


7、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8、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外固定手术


【典型九级伤残情形】


1、肋骨骨折12根以上;


2、肝、脾、肾、胃、肠部分切除术后;


3、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


4、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5、二椎体压缩性骨折;


6、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严重畸形愈合;


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压缩性骨折;


8、四肢任一大关节行关节假体置换术后。


锁骨中段骨折


【典型八级伤残情形】


1、成年人脾切除术后;


2、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


3、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鉴于大部分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程度并不高,本文只对十级、九级、八级伤残中较为常见的情形进行例举。但是并不排除部分疑难杂症让人无法准确判断,伤者及家属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当地司法鉴定所咨询。


以上就是本期的内容啦,大家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哦[灵光一闪]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交通事故法律常识(七)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虽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规定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但建议不要自己选择鉴定机构,因为自行委托进行鉴定,到法庭上对方不认可你的鉴定报告,不仅存在重复鉴定的问题,鉴定费也可能要自己负担了。如果想要在诉前进行司法鉴定,建议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鉴定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也可以在起诉之后,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


2.达成调解协议后,受害者发现自己可能构成伤残的,怎么办?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可以先行进行伤残鉴定,在确定自己构成伤残后,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原调解协议无效,最终赔偿数额由法院依据证据来进行判决。


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申请书、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诊断报告、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伤残等级依照什么标准确定?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司法鉴定机构依照国家颁布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确定。


5.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怎么走?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首先,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其次,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进行预约时间,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后,等待鉴定结果。每个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鉴定机构不一样,或许程序也未必一样,但都是大同小异的。


6.多长时间能拿到评定?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提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7.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因此,在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发生重合时,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的之外其他赔偿项目均应获得双赔,借鉴首都北京的做法,这样更有利于保护伤亡者及其家属。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务17年,给您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宁夏出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指引

 近日,宁夏司法鉴定协会在自治区司法厅的指导下,结合宁夏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执业规范指引》,配套编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技术标准汇编》,统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方法和技术标准使用,规范我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工作。


  据了解,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案件在物证类司法鉴定领域中占有较大比重,年均案件量达2500余件,占宁夏年鉴定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尤其随着汽车保有量递增,新能源汽车大量上市,我区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呈多样性趋势。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已成为交通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司法鉴定意见成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查、诉讼、调解及保险赔付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次指引的出台,进一步统一了我区交通事故鉴定业务受理流程、明确了各项技术标准适用情形,有效避免出现或产生同类案件存在不同鉴定标准使用、不同结论等问题。(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近日,宁夏司法鉴定协会在自治区司法厅的指导下,结合宁夏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执业规范指引》,配套编印《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技术标准汇编》,统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方法和技术标准使用,规范我区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工作。


  据了解,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案件在物证类司法鉴定领域中占有较大比重,年均案件量达2500余件,占宁夏年鉴定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尤其随着汽车保有量递增,新能源汽车大量上市,我区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呈多样性趋势。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已成为交通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司法鉴定意见成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查、诉讼、调解及保险赔付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次指引的出台,进一步统一了我区交通事故鉴定业务受理流程、明确了各项技术标准适用情形,有效避免出现或产生同类案件存在不同鉴定标准使用、不同结论等问题。(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离婚时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有哪些情形下是禁止结婚的

买二手房的时候都需要注意那些事情?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做哪些工作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证件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7259.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五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