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成为男女双方争夺的焦点。那么,如何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是不是谁有钱,法院就会把孩子判给谁呢?
离婚后,孩子可以随男方生活,也可以随女方生活。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以下原则判断孩子由哪一方抚养。
对于2周岁以下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出现,比如说生活不能自理、吸毒、有暴力倾向等。
已满2周岁的子女,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也就是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子女更为有利,法院就把孩子判给这一方。那么何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呢?法院要综合子女一直以来由谁抚养、谁更有时间照顾子女、谁的生活条件更有利于子女等等,各种条件之间原则上没有先后顺序,要由法官根据证据及内心确信来判断。
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由子女选择跟随男方或女方生活。
其实,孩子既离不开父亲,也离不开母亲。最好的办法是由父母轮流抚养,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轮流抚养孩子,律师认为是对孩子最有利的,这种方法也已经被《民法典》明确予以认可。
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想要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从根本上都是要证明两个问题:一是己方为孩子付出更多,二是孩子跟着己方能获得更好的照顾、生活(隐形条件是证明对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条件)。
从实践角度,男方争取抚养权最大的阻碍是孩子的年龄、性别问题,本文分年龄段就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作出论述。
一、孩子年龄在两岁以下
孩子两岁以下有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如下,首先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以及《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男方在子女两周岁以下的情况争取抚养权,是不存在优势的——这也是为什么离婚案件中有那么多抢孩子、藏孩子、拖延离婚时间的“策略”之一。秦嘉泽北京婚姻家事团队从为了男女双方妥善处理离婚事宜、案结事了的执业态度出发,建议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可以通过谈判进行处理。
而法律规定的,孩子两周岁以下抚养权也归女方的情形,主要是女方在生育孩子后主动“回娘家”或者外出打工,不出任何抚养费用,男方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从而争取到抚养权(此种情形秦嘉泽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曾发文讲解过案例,有需要的读者可以自行阅读或者私信留言)。
二、孩子年龄在两周岁到八周岁
这一阶段男女双方都有机会争取抚养权,所以最需要举证。
就此《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这一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优先考虑”情形比较好理解,本文就不详细予以解释。但需要提示的是,即便一方有这些情况,法院也只是“优先考虑”,不代表100%孩子就归属这一方。
从法庭经验总结来看,这阶段男女双方要围绕以下几种情况准备证据:己方为孩子所作的支出、花费的心思(为子女详细挑选礼物的购物记录为例),陪伴子女玩耍的视频、照片等等;己方的学历、收入(视情况提交,会影响财产分割和抚养费)、职业、财产情况等等,证明己方有足够的实力提供优良环境;对方不利情形,主要是家暴、出轨等等可能影响孩子成长过程的因素。
由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多集中在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所以大部分情况都要依照具体案件详细分析证据,判定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
《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意味着孩子八周岁以上时,要以孩子的意愿为先,常见的证据情况就是孩子自己录视频、写一封文件等等,按照法律本身法庭也可以要求孩子出庭(实践中,一般不让孩子上法庭,由法官带着孩子单独到一间会议室沟通询问)。
由于孩子在成长期时常会有叛逆、迷茫的情绪,所以这阶段男女双方该准备的证据还是要准备,以备不时之需。
“律师,我一分钱都不要,但必须让孩子跟我!孩子这么小,不能离开妈妈呀!”
“律师,孩子如果判给她,我以后想孩子了怎么办?她不会让我见孩子的!”
中国式家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有多激烈,没经历过的人很难想象。
为了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不但在法庭上争执,还会在法庭下抢孩子。
有些人甚至把孩子当成挽救婚姻或报复对方的工具,要孩子的目的只是为了争一口气或者不让对方离开……
每一段婚姻的瓦解和结束都是双方造成的,而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法官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孩子年龄
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8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周岁至8周岁之间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一直是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的主战场。
因为法律并未明确决定性的裁量因素,法官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2.经济收入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院看的是,是否有稳定的经济
3.有无过错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有明显过错的,比如婚外情、家暴、吸毒、赌博等,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有可能会减分。
但也不代表另一方就一定可以获得抚养权。
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人将出轨与抚养权挂钩,认为一方出轨了,就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了。
事实上,出轨并不代表就不能抚养孩子了,二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对方是否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过错,法官看的是证据。
离婚诉讼时,可以提交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例如对方有家庭暴力、赌博和吸毒等恶习的证据;或者对方长期出差或加班,根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的证据。
除了以上几点,孩子户口所在地,双方的学历和国籍,双方父母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都可以作为参考因素,但并非是重要因素。
道德品质是比较主观的因素,虽然可以主张,但很少作为判决的依据。
抚养权的归属是综合很多复杂因素后考虑的结果,好比父母一起做考卷,双方把各自有利的抚养条件和对方不利的抚养条件都列举出来,由法官做改卷人,有利点就加分,不利点就扣分。
最终,谁的得分高,就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比的不是谁更委屈更揪心,也不是谁能抢走孩子,而是如何证明自己才是那个最适合抚养孩子的人。
绝大多数人为了争夺抚养权都是据理力争,可是在法官眼里打感情牌是无用的。
到了案件多如牛毛的法庭,就是要快速解决问题。
法庭辩论打法律战,并没有一个环节打感情战。
法官作为裁判者,看的是有效证据!
什么样的证据有效?如何收集?这对大多数人来说又是一个难题。
作为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家理律师会在了解案情后,为当事人制定详细的证据清单,譬如:
工资表、纳税证明等证明经济收入的,或居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可以证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的……
根据专业完善的证据清单去收集证据,到了法庭上,才有更大概率赢得胜利。
当然,打官司是一个很耗时耗力的活儿,如果不想起诉,也可以先咨询律师进行专业评估,看能否通过调解或谈判达成协议,争取比法院判决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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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一分钱都不要,但必须让孩子跟我!孩子这么小,不能离开妈妈呀!”
“律师,孩子如果判给她,我以后想孩子了怎么办?她不会让我见孩子的!”
中国式家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有多激烈,没经历过的人很难想象。
为了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不但在法庭上争执,还会在法庭下抢孩子。
有些人甚至把孩子当成挽救婚姻或报复对方的工具,要孩子的目的只是为了争一口气或者不让对方离开……
每一段婚姻的瓦解和结束都是双方造成的,而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法官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孩子年龄
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8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周岁至8周岁之间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一直是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的主战场。
因为法律并未明确决定性的裁量因素,法官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2.经济收入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院看的是,是否有稳定的经济
3.有无过错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有明显过错的,比如婚外情、家暴、吸毒、赌博等,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有可能会减分。
但也不代表另一方就一定可以获得抚养权。
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人将出轨与抚养权挂钩,认为一方出轨了,就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了。
事实上,出轨并不代表就不能抚养孩子了,二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对方是否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过错,法官看的是证据。
离婚诉讼时,可以提交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例如对方有家庭暴力、赌博和吸毒等恶习的证据;或者对方长期出差或加班,根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的证据。
除了以上几点,孩子户口所在地,双方的学历和国籍,双方父母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都可以作为参考因素,但并非是重要因素。
道德品质是比较主观的因素,虽然可以主张,但很少作为判决的依据。
抚养权的归属是综合很多复杂因素后考虑的结果,好比父母一起做考卷,双方把各自有利的抚养条件和对方不利的抚养条件都列举出来,由法官做改卷人,有利点就加分,不利点就扣分。
最终,谁的得分高,就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比的不是谁更委屈更揪心,也不是谁能抢走孩子,而是如何证明自己才是那个最适合抚养孩子的人。
绝大多数人为了争夺抚养权都是据理力争,可是在法官眼里打感情牌是无用的。
到了案件多如牛毛的法庭,就是要快速解决问题。
法庭辩论打法律战,并没有一个环节打感情战。
法官作为裁判者,看的是有效证据!
什么样的证据有效?如何收集?这对大多数人来说又是一个难题。
作为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家理律师会在了解案情后,为当事人制定详细的证据清单,譬如:
工资表、纳税证明等证明经济收入的,或居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可以证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的……
根据专业完善的证据清单去收集证据,到了法庭上,才有更大概率赢得胜利。
当然,打官司是一个很耗时耗力的活儿,如果不想起诉,也可以先咨询律师进行专业评估,看能否通过调解或谈判达成协议,争取比法院判决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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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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