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残鉴定中,决定伤残结果的,是实际伤情和进行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申请伤残鉴定宜早不宜迟,错过了最佳的鉴定时间很可能构不成伤残等级或者级别较低,另外,受害人主张权利还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21)中:
3.3治疗终结,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
4.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应按照实际治疗终结时间认定。治疗终结时间难以认定或有争议的,可按照本标准认定。
4.2遇有本标准以外的损伤时,应根据损伤所需的实际治疗终结时间,或比照本标准相类似损伤所需的治疗终结时间确定治疗终结时间。
4.3对于多处损伤或不同器官损伤,以损伤部位对应最长的治疗终结时间为治疗终结时间。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版)中: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结合来看,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后,一般应有出院诊断证明。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交通事故受害人可委托律师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目前在实践中,对于诉前道路交通事故伤鉴定,一般由处理事故的交警队代为委托,也有请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也有的是在诉讼中请法院院参加委托。极端案例,现实中,也有受害人方不知道还要进行伤残鉴定,有被对方蒙蔽误导,丢失或被对方私扣了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进行伤残鉴定,或没有进行伤残鉴定,或错过最佳鉴定时机鉴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受害人的委托后,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人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交通事故各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受害人在选择鉴定时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最好在起诉前申请伤残鉴定。这样在鉴定机构的选择上有更大的主动性,可以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鉴定机构。而且受害人在诉前申请做的鉴定意见,如对方没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不会重新鉴定。
诉前,受害者本人(无限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委托交警队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为申请伤残鉴定的行为,都属于受害人本人的申请行为。
很多交通事故受害人有顾虑,自行申请鉴定后作出的伤残鉴定意见,是否会被法院采信?其实,这种担心,可能纯属多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第41条:“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由此可以看出,自行申请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伤残鉴定,法院一般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只有在肇事方或保险公司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时,即:有证据能证明该伤残鉴定意见存在程序违法、定级不准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同意重新鉴定。
二是,重新鉴定不是当然就否定了原伤残鉴定意见,而只是重来一次。
从伤残鉴定实践来看,重新鉴定后的结论,大部分和第一次鉴定相同,少数部分有所调整。
如果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对受害人自行申请后作出的伤残鉴定提出异议,但又提交不出任何抗辩证据,或者没有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法院不会理睬,也不会主动重新鉴定。
三是,在选择鉴定机构时,不仅要选择经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合格予以登记的鉴定机构,还要选择有信誉、权威性高的鉴定机构,也就是说要选择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的鉴定机构,必须是司法网站和法院名录上公示的正规机构。
主要观点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伤残鉴定时间: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伤残鉴定程序: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
希望文章能对您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级别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共同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然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通过以上小编的介绍,相信您一定对交通事故鉴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快车进行法律咨询,有律师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由受害人和责任人协商好鉴定机构,然后向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报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快车进行法律咨询。
一、交通事故伤残级别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共同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然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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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由受害人和责任人协商好鉴定机构,然后向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报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快车进行法律咨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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