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往往争议比较大,对于自己的亲生子女,都想争取其抚养权。能够陪伴孩子的成长可能是一些父母的在离婚诉讼中的最重要的诉求。
在离婚诉讼中,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也能对孩子的伤害最小呢?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
两周岁是一个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时间节点,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还处于哺乳期,是一个特殊的时间阶段。因此,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会判给母亲,由母亲进行母乳喂养和照顾是对孩子最好的选择。
当然抚养权的判定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孩子母亲存在以下情况的,孩子可以由父方抚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情况。
当然父母双方能够在离婚的时候,通过协议的方式确认孩子归谁来抚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无论是跟着父亲还是母亲,法院都是会准许的。
二、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子女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开始有了一定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不能仅仅因为母亲的身份而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都表示想要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以下条件的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等。
上述这些条件也只是几项列举,其实法院还是通过认定夫妻之间哪一方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因此,如果在离婚大战爆发之前,孩子一直是由一方抚养,由一方提供生活、教育等必须的费用的,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会有很大的优势。
另外,如果孩子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多年的话,也有可能成为将孩子抚养权归给父亲方还是母亲方的一个判断标准。
三、十周岁以上子女
十周岁的小孩大概在小学三、四年级,此时,小孩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独立思考能力。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一般会通过孩子到庭说明自己意见、录制视频等方式向法院传达孩子意愿。法官一般还是以孩子的利益为核心,衡量父母哪方条件更适宜于孩子的成长,一般不会改变孩子已有的生活方式。
另外,孩子抚养权并不必然只会由夫妻一方进行抚养,在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达成轮流抚养孩子的协议。
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成为男女双方争夺的焦点。那么,如何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是不是谁有钱,法院就会把孩子判给谁呢?
离婚后,孩子可以随男方生活,也可以随女方生活。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以下原则判断孩子由哪一方抚养。
对于2周岁以下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出现,比如说生活不能自理、吸毒、有暴力倾向等。
已满2周岁的子女,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也就是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子女更为有利,法院就把孩子判给这一方。那么何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呢?法院要综合子女一直以来由谁抚养、谁更有时间照顾子女、谁的生活条件更有利于子女等等,各种条件之间原则上没有先后顺序,要由法官根据证据及内心确信来判断。
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由子女选择跟随男方或女方生活。
其实,孩子既离不开父亲,也离不开母亲。最好的办法是由父母轮流抚养,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轮流抚养孩子,律师认为是对孩子最有利的,这种方法也已经被《民法典》明确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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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离婚是夫妻之间的事情,但是夫妻离婚可能会影响到孩子以后的生活,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应该归谁来抚养?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的话,可以请求法院判决。那么在法院判决的时候,该怎样争取抚养权?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写的孩子抚养问题随孩子意愿,现在对方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上海市汇中律师事务所朱阁卿律师解答:
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要看孩子和谁长期共同生活,这个涉及到变动当前环境会对孩子影响较大,也涉及到法院最后的判决能否得到顺利落实的问题,所以在法律规定之外,这个问题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非常现实和重要。
其次,才是看孩子处于哪个年龄阶段,法律上的规定是一周岁以内的,原则上归女方抚养,说的是原则性的规定,两岁以内的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岁到八岁之间的,就是看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就把把孩子判给哪一方,这是一个综合考虑双方住房、收入、工作特点、个人性格等因素的复杂过程。
最后,双方在身体上,能否再生育子女,以及是否有其他子女,对抚养权的影响也比较关键。
朱阁卿律师解释:
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法院判决时,怎样争取抚养权?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与孩子多培养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要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习惯与生活作风;
(5)自己没有工作的,积极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朱阁卿律师补充:
如果在离婚之后,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的,那么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签字就生效,不用办理其他手续。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那需要证明对方有虐待或者殴打孩子等严重损害孩子利益的事实才可以,否则,变更抚养权,非常的难。但如果孩子满8周岁,孩子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有抚养条件,这种情况下诉讼到法院,胜诉的概率会很大。
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现为上海市汇中律所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6年以上,擅长各类民商事诉讼及合同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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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要看孩子和谁长期共同生活,这个涉及到变动当前环境会对孩子影响较大,也涉及到法院最后的判决能否得到顺利落实的问题,所以在法律规定之外,这个问题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非常现实和重要。
其次,才是看孩子处于哪个年龄阶段,法律上的规定是一周岁以内的,原则上归女方抚养,说的是原则性的规定,两岁以内的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岁到八岁之间的,就是看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就把把孩子判给哪一方,这是一个综合考虑双方住房、收入、工作特点、个人性格等因素的复杂过程。
最后,双方在身体上,能否再生育子女,以及是否有其他子女,对抚养权的影响也比较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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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法院判决时,怎样争取抚养权?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与孩子多培养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要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习惯与生活作风;
(5)自己没有工作的,积极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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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离婚之后,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的,那么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签字就生效,不用办理其他手续。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那需要证明对方有虐待或者殴打孩子等严重损害孩子利益的事实才可以,否则,变更抚养权,非常的难。但如果孩子满8周岁,孩子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有抚养条件,这种情况下诉讼到法院,胜诉的概率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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