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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离婚支付抚养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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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8 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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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文章目录:

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费是一成不变的吗?

夫妻离婚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其中包括子女教育费和医疗费


不过


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


涉及子女读书的费用也越来越高了


因此有人或许会问


夫妻离婚后


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接下来


小编将通过案例


为大家分享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简介


2017年,张某(男方)与黄某(女方)调解离婚,双方约定离婚后婚生子小张随张某共同生活,黄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小张独立生活时止。


此后小张一直随张某共同生活,黄某也按照协议按时给付抚养费。但是如今小张已经上了初中,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逐渐增加,每月500元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小张的实际消费需要。于是,小张诉请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至每月2000元。黄某到庭后,她表示张某从不配合其行使探望权,现如今她已再婚并育有一子,只能在家看孩子,无法上班,没有经济收入,故不同意增加抚养费。


张某和黄某于2017年达成调解协议


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合法有效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第二款规定,子女依然可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张某和黄某此前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已经与现实生活水平不符,也无法满足小张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所以小张提请法院增加抚养费的请求,于法有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黄某现在家待业无固定收入,且根据现在天津市的实际生活水平,每月2000元抚养费明显亦超过实际需求。


通过法官的耐心解释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将小张的抚养费增加至每月800元。


无论是父母协商或者法律规定的“抚养费”高低,终有额,为人父母对孩子,终是爱。离婚后的父母双方,与其被对孩子的补偿心理所支配,仅仅走上经济补偿的道路,不如双方在探望孩子时,共同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全力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转自:宝坻天平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两个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按子女的实际基本需求来定的,一般一方抚养,一方承担抚养费;若各自抚养一个,有的相互不再支付抚养费等。


网友咨询: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费国田律师解答: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抚养费标准是:


1.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2.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第一点的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第一点比例。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费国田律师解析:


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费国田律师简介


费国田律师,四川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法学学士。曾在人民法院工作,获法院“先进工


民法典子女抚养费标准2022

民法典子女抚养费标准2022年的最新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婚父母一方应该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给?子女的抚养费用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小编提醒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民法典子女抚养费标准2022年的最新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婚父母一方应该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给?子女的抚养费用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小编提醒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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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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