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原理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的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何种毒(药)物中毒的鉴定意见。
二、常规用途:
准确检测检材中毒(药)物的种类及含量,为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和医疗部门对案(事)件的处理以及对中毒者的抢救提供科学依据。
三、鉴定流程:
委托——材料初审——不受理(告知原因)——退还材料;
委托——材料初审——受理(签订委托协议)——缴纳鉴定费用——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办公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119号5楼
实验室地址: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榆中园区创新工场19号楼3层301
办公座机:0931-8271937
咨询手机:17726988929
法医类司法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第四条规定,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
第五条规定,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第六条规定,法医精神病鉴定: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第七条规定,法医物证鉴定: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
第八条规定,法医毒物鉴定: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提到法医,大部分人第一反应都是“让尸体说话”的工种。事实上,有一种法医,他只和活着的人打交道;而且经常需要和对方斗智斗勇、打心理战。他们是法医精神病专业法医师。
“打开手电筒让他顺光爬”
和伪装精神病的被鉴定人对话,会是什么场景?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法医师张钦廷举了一个非常形象的例子来形容:“我们就好像打开了手电筒的一束光,吸引着他向上爬。最后灯一关,他就会掉下来。”“这束光”到底是什么?如果对方表示出现幻听,张钦廷会问“你是哪一只耳朵听到的?”如果对方回答了哪一只,那伪装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因为这表明对方具备听懂问题并回答问题的逻辑思辨能力,他在“顺光爬”。
鉴定过程中往往是斗智斗勇“打心理战”
法医精神病专业里,判定刑事案件中嫌疑人的精神状态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有部分恶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意欲钻这个空子,妄图通过装精神病逃过法律制裁。
主观夸大、答非所问是最常见的伪装伎俩。然而,这样的表演往往不堪一击。张钦廷告诉记者:“当我们坐在鉴定人对面的时候,早已经对他各方面的情况掌握得很透彻了,伪装者这个时候才开始你的表演,太晚了。”
当他接到一个案子时,首先会做大量的纵向调查,包括掌握嫌疑人有无家族史,调查他从出生到成年后的精神状态、学习工作状态,他何时开始出现异常,异常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法医都会一步步地核实这些材料。被鉴定人在到案后在警局的笔录和审讯录像也是法医的判断依据。
几年前,曾有一个推翻第一次鉴定结果的案件给张钦廷留下了深刻印象。张钦廷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在一起杀人案中,嫌疑人杀害另一名男子后,被当地鉴定机构认定为极度妄想的精神分裂症,无责任能力。此案被委托到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行二次鉴定。结果在做了大量背景调查后,法医通过承办人找到嫌疑人,发现嫌疑人的妻子和死者存在有不正当关系。这就提供了作案的事实基础。与此同时,嫌疑人没有出现任何其他妄想的特征性症状。在一一排除了可能性后,张钦廷推翻了第一次结论,认为嫌疑人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一结果也被法院采信。
张钦廷的同事管唯,同样也是法医精神病专业主任法医师,他告诉记者:“真正的精神病人,会表达他自己的真实感受,这种感受也许受到病态的影响。只有伪装者,会注意辨别法医的提问,并根据法医的提问来现编答案。这种回答往往是漏洞百出的。”管唯曾在一次鉴定时假装无意地夸赞了被鉴定人的胡子,十分钟后,这名被鉴定人突然开始拔自己的胡子。管唯当下断定,这是典型的“顺着手电筒的光向上爬”的行为。
被鉴定人在接受鉴定时断面的表现,与他纵向的行为是否能够匹配,是法医最为关注的重点。在刑事案件中,如何确定嫌疑人在作案时是否受到精神病的影响,最重要的就是评估症状是否对他的行为产生了影响。
定性 量化标准 确保结果准确
我们国家的法医精神病专业法医师都有严格的入门门槛,一类是有精神病学专业知识的法医,并且必须有主检法医师以上的职称;第二类是临床医生,至少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员,经过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后获得鉴定人执业证。这也从一定程度保证了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经过这么多年的鉴定,我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种各样的谎言,可以说我对识别夸大和谎言的技能是很有信心的。”张钦廷有这个自信,因为从业15年来,他还从没有遇到过鉴定结果与事实不符的情况。管唯告诉我,对他们而言,技术上的难度并不大,但因为鉴定结果会直接影响判决,所以鉴定书上的签字重如千斤。
2012年6月17日,山东省临沂市某小区内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女司机张某突然驾驶轿车撞向了邻居。令人震惊的是,张某肇事后脱光衣服,躺在马路上阻挠救护车进入小区施救,最终导致一死一伤。一时间网上众说纷纭,称肇事者为“女版药家鑫”。 管唯受办案机关委托,对张某进行了精神鉴定。他最终判定:张某患的是“急性短暂性精神病”。
这一结果公布后,引发轩然大波,时至今日还能在网上找到许多关于此案的质疑。但管唯对这一鉴定结果非常有把握:“张某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出现了一些精神不正常的现象,只是没有被家人及时发现。网友一直怀疑张某自己是学医的,所以很可能用专业知识蒙混,我认为也不可信。因为张某学的是中医理论,和我们并不是一个领域。”
精神病的成因非常复杂,尤其是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病发成因,至今没有任何科学解释,因此,管唯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人会出现这样的症状。“以往在长途火车上,每年都会出现一到两例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案例,可能是由于携带贵重物品长时间坐火车压力过大而导致的。所以虽然这个病很古怪,但我们还是应该正视它。”管唯说。
尽管经验十分重要,但法医精神病鉴定也绝不是仅靠主观判断就能得出结论。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记者体验了好几种不同的仪器设备。有智商测试,有根据眼球的转动来测评被鉴定人是否撒谎;有测量脑电波变化的相关电位仪,还有64导联事件相关电位仪等。这些仪器作为一个量化的标准,其检测结果可以辅助法医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进行判断。
记者体验法医精神病鉴定过程中使用的眼动仪
在法医精神病鉴定中,还有一类特殊的状态是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这类鉴定需要法医精神病鉴定和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合作,通过毛发检测来确认,即分析头发里的残留物来判断被鉴定人的吸毒情况。
当记者问及这份工作会不会影响到法医自己的精神状态时,张钦廷哈哈一笑:“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如果我的孩子对我撒谎,我对待他和其他父母并没有什么不同。”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抒灵 刘宽漾 实习记者:吴昕怡 编辑:范饱饱)
提到法医,大部分人第一反应都是“让尸体说话”的工种。事实上,有一种法医,他只和活着的人打交道;而且经常需要和对方斗智斗勇、打心理战。他们是法医精神病专业法医师。
“打开手电筒让他顺光爬”
和伪装精神病的被鉴定人对话,会是什么场景?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法医师张钦廷举了一个非常形象的例子来形容:“我们就好像打开了手电筒的一束光,吸引着他向上爬。最后灯一关,他就会掉下来。”“这束光”到底是什么?如果对方表示出现幻听,张钦廷会问“你是哪一只耳朵听到的?”如果对方回答了哪一只,那伪装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因为这表明对方具备听懂问题并回答问题的逻辑思辨能力,他在“顺光爬”。
鉴定过程中往往是斗智斗勇“打心理战”
法医精神病专业里,判定刑事案件中嫌疑人的精神状态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有部分恶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就意欲钻这个空子,妄图通过装精神病逃过法律制裁。
主观夸大、答非所问是最常见的伪装伎俩。然而,这样的表演往往不堪一击。张钦廷告诉记者:“当我们坐在鉴定人对面的时候,早已经对他各方面的情况掌握得很透彻了,伪装者这个时候才开始你的表演,太晚了。”
当他接到一个案子时,首先会做大量的纵向调查,包括掌握嫌疑人有无家族史,调查他从出生到成年后的精神状态、学习工作状态,他何时开始出现异常,异常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法医都会一步步地核实这些材料。被鉴定人在到案后在警局的笔录和审讯录像也是法医的判断依据。
几年前,曾有一个推翻第一次鉴定结果的案件给张钦廷留下了深刻印象。张钦廷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在一起杀人案中,嫌疑人杀害另一名男子后,被当地鉴定机构认定为极度妄想的精神分裂症,无责任能力。此案被委托到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行二次鉴定。结果在做了大量背景调查后,法医通过承办人找到嫌疑人,发现嫌疑人的妻子和死者存在有不正当关系。这就提供了作案的事实基础。与此同时,嫌疑人没有出现任何其他妄想的特征性症状。在一一排除了可能性后,张钦廷推翻了第一次结论,认为嫌疑人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一结果也被法院采信。
张钦廷的同事管唯,同样也是法医精神病专业主任法医师,他告诉记者:“真正的精神病人,会表达他自己的真实感受,这种感受也许受到病态的影响。只有伪装者,会注意辨别法医的提问,并根据法医的提问来现编答案。这种回答往往是漏洞百出的。”管唯曾在一次鉴定时假装无意地夸赞了被鉴定人的胡子,十分钟后,这名被鉴定人突然开始拔自己的胡子。管唯当下断定,这是典型的“顺着手电筒的光向上爬”的行为。
被鉴定人在接受鉴定时断面的表现,与他纵向的行为是否能够匹配,是法医最为关注的重点。在刑事案件中,如何确定嫌疑人在作案时是否受到精神病的影响,最重要的就是评估症状是否对他的行为产生了影响。
定性 量化标准 确保结果准确
我们国家的法医精神病专业法医师都有严格的入门门槛,一类是有精神病学专业知识的法医,并且必须有主检法医师以上的职称;第二类是临床医生,至少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员,经过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后获得鉴定人执业证。这也从一定程度保证了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经过这么多年的鉴定,我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种各样的谎言,可以说我对识别夸大和谎言的技能是很有信心的。”张钦廷有这个自信,因为从业15年来,他还从没有遇到过鉴定结果与事实不符的情况。管唯告诉我,对他们而言,技术上的难度并不大,但因为鉴定结果会直接影响判决,所以鉴定书上的签字重如千斤。
2012年6月17日,山东省临沂市某小区内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女司机张某突然驾驶轿车撞向了邻居。令人震惊的是,张某肇事后脱光衣服,躺在马路上阻挠救护车进入小区施救,最终导致一死一伤。一时间网上众说纷纭,称肇事者为“女版药家鑫”。 管唯受办案机关委托,对张某进行了精神鉴定。他最终判定:张某患的是“急性短暂性精神病”。
这一结果公布后,引发轩然大波,时至今日还能在网上找到许多关于此案的质疑。但管唯对这一鉴定结果非常有把握:“张某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出现了一些精神不正常的现象,只是没有被家人及时发现。网友一直怀疑张某自己是学医的,所以很可能用专业知识蒙混,我认为也不可信。因为张某学的是中医理论,和我们并不是一个领域。”
精神病的成因非常复杂,尤其是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病发成因,至今没有任何科学解释,因此,管唯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人会出现这样的症状。“以往在长途火车上,每年都会出现一到两例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案例,可能是由于携带贵重物品长时间坐火车压力过大而导致的。所以虽然这个病很古怪,但我们还是应该正视它。”管唯说。
尽管经验十分重要,但法医精神病鉴定也绝不是仅靠主观判断就能得出结论。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记者体验了好几种不同的仪器设备。有智商测试,有根据眼球的转动来测评被鉴定人是否撒谎;有测量脑电波变化的相关电位仪,还有64导联事件相关电位仪等。这些仪器作为一个量化的标准,其检测结果可以辅助法医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进行判断。
记者体验法医精神病鉴定过程中使用的眼动仪
在法医精神病鉴定中,还有一类特殊的状态是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这类鉴定需要法医精神病鉴定和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合作,通过毛发检测来确认,即分析头发里的残留物来判断被鉴定人的吸毒情况。
当记者问及这份工作会不会影响到法医自己的精神状态时,张钦廷哈哈一笑:“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如果我的孩子对我撒谎,我对待他和其他父母并没有什么不同。”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抒灵 刘宽漾 实习记者:吴昕怡 编辑:范饱饱)
应该如何辨别行贿行为?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如何辨别毒品法医毒物鉴定机构(如何辨别毒品法医毒物鉴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6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