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一般是不需要公证的,以下情形不需要做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很多人错误地理解婚前财产公证,以为婚前财产不公证就会变成共同财产,其实只要有证据证明该财产确实是婚前所得,不公证也仍是婚前财产。
一、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公证应该是一种比较明确的证明财产是否为婚前所有的方式,所以,原则上如果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财产为婚前所得,则公证就不显得那么必要了。本着以上原则,你婚前取得的房产,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根本无须公证,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至于你父母的房产,更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金、存款、股票这类财产。比如股票,如果你在婚前就已持有,且婚姻期间不发生变化,股票的购买和持有记录足以证明其取得时间。但一旦股票在婚后有出售、再购进等行为,有时就很难分清有没有婚后资金注入了,且按正常理解,婚前股票在婚后的收益,如无特殊约定,应为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要公证,可以考虑对股票等不易证明的财产进行公证,带相关持有股票的数额、类别等证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一是明确证明相应股票的归属。二是明确约定该股票帐户上婚后的收益及买卖变化都仍为个人财产。能做的,大致如此。其实婚姻毕竟是两个人一起生活,有时恐怕是很难分清的,除非双方干脆约定婚后也是各自财产归各自,财产在谁名下就算谁的,也是是婚姻AA制。
二、哪些婚前房产必须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房子,对于已婚夫妻来说是最重要不过的事情了。婚前房和婚后房更是夫妻双方尤为关注的焦点事情。而对于这样婚前购买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进行分配呢?你知道吗?
当婚姻遇到感情破裂,面对房产时,有些家庭就会因为房产划分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正因为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发生,这让很多准备结婚或者是已经结婚的朋友产生了划分婚前财产的想法。
而现在的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也是非常明确的,并不完全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的。那么到底又怎么样的规定呢?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
1、婚前谁全款购买的房产归谁,婚后即使加名字也分不来产权,更别说离婚平分。
2、婚前谁首付的房产产权归谁。婚后如一起还房贷,则婚后还款总金额,及增值部分为婚后共同财产。产权可分不来。
与此同时,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法条第七条也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也许有些人看了法条后还是疑惑,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算谁的呢?其实这种情况很清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不管房产证上是不是有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都不分割。
那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又算谁的呢?这种情况就属于婚前财产,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也只归属一方。《婚姻法》规定,婚前已经出全款购房,虽然婚后才办理房产证,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还有人说,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怎么分?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当然,房产有规定,法条有规定,但是婚前协议也是算数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
1、婚前协议规定的婚前财产。很多朋友都会在结婚之前进行房产公证,财产经过公证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也就是说,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赠与。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这种情况,由于购买房屋的钱款是父母支付的,这种情况只能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房子,对于已婚夫妻来说是最重要不过的事情了。婚前房和婚后房更是夫妻双方尤为关注的焦点事情。而对于这样婚前购买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进行分配呢?你知道吗?
当婚姻遇到感情破裂,面对房产时,有些家庭就会因为房产划分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正因为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发生,这让很多准备结婚或者是已经结婚的朋友产生了划分婚前财产的想法。
而现在的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也是非常明确的,并不完全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的。那么到底又怎么样的规定呢?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
1、婚前谁全款购买的房产归谁,婚后即使加名字也分不来产权,更别说离婚平分。
2、婚前谁首付的房产产权归谁。婚后如一起还房贷,则婚后还款总金额,及增值部分为婚后共同财产。产权可分不来。
与此同时,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法条第七条也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也许有些人看了法条后还是疑惑,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算谁的呢?其实这种情况很清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不管房产证上是不是有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都不分割。
那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子又算谁的呢?这种情况就属于婚前财产,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也只归属一方。《婚姻法》规定,婚前已经出全款购房,虽然婚后才办理房产证,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还有人说,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怎么分?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当然,房产有规定,法条有规定,但是婚前协议也是算数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
1、婚前协议规定的婚前财产。很多朋友都会在结婚之前进行房产公证,财产经过公证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也就是说,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赠与。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这种情况,由于购买房屋的钱款是父母支付的,这种情况只能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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