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分组审议中,有关草案婚姻家庭编的三大问题引发热议。
关于完善离婚冷静期
草案第1077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李钺锋委员认为,从立法的本意来看是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据调研,当前一些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也探索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婚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给予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态度决定是否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登记离婚都是冲动离婚。
他指出,一般而言,对于存在如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的,则没有必要设置冷静期。因此,应当设立甄别机制,从立法技术看,草案已经从正面规定设立冷静期的条件,但未从反面规定不必设立冷静期的情形,有待完善。
他建议,在草案1077条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不设置冷静期:(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关于认定近亲属范围
此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媳、女婿,视为近亲属。
在审议过程中,有方面提出,“共同生活”的认定较为困难,不宜以此界定是否为近亲属,建议删除这一规定。民法典草案据此将其删除,不以“共同生活”认定是否是近亲属。
信春鹰委员表示,审议的时候有意见提出“共同生活”不太好定义,她也持这样的意见。“但是现在把这一款全删了,我认为倒水不能把婴儿一块倒掉,原来的规定仍然是有意义的。”
她认为,民法典中这些基础定义会涉及到家庭、姻亲、血亲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建议把原来“共同生活”几个字删掉,其他的内容保留下来。这一条的逻辑是对亲属、近亲属、视为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定义,这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定义,不能舍弃。
关于婚姻唯一居所共同居住权
在分组审议中,有委员建议增设对婚姻唯一住所的共同居住权。
邓丽委员建议,在草案第1060条前增加一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是夫妻唯一住所的,双方有共同使用居住的权利,离婚后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理由主要是:婚姻住所是夫妻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场所,也关系诉讼、继承、遗弃等行为的认定,在农村还事关土地权益、宅基地的分配等等,非常重要。为维持家庭生活安定和睦,有必要明确规定婚姻唯一住所的共同居住权。
邓丽说,目前中国社会保障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为了保护婚姻中的弱势一方权利,对婚姻住所的处分应予特别限制,所有权人不能因为离婚就随意处分原来共同居住的唯一住所,导致另一方无家可归。民法典物权编有关居住权的规定,尚没有考虑婚姻家庭领域的特殊需要、特殊问题,所以有必要在婚姻家庭编中对家庭居住权作出规定。
文|花镇资深咨询师·李洋
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了。很多不了解的人一直以为“离婚冷静期”不过就是把办理离婚的时间拉长30天而已,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但实际上,对这个规定,大多数女生都表达了不满,甚至我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女性朋友嘲讽地发了一句:“这个新时代,同性结不了婚,异性离不了婚,还真是有趣啊!”
有人问,离婚冷静期到底是个什么鬼?有这么严重吗?
以前我们要是想离婚,无非就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和到法院起诉离婚。而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变成了三个步骤: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第二,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第三,30天冷静期后面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
要注意,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申请就作废。
我一看,不对!这离婚冷静期不是30天啊,根本就是60天!
立法者设计这条法律规定,是因为现代社会,冲动离婚的人实在太多了,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不利影响和后果,希望通过离婚冷静期,减少冲动离婚的人,推动社会稳定和谐。
专家们也现身说明,冷静期只能阻止冲动离婚的人,真正要离婚的人一个月后还是可以离婚的。
在支持“离婚冷静期”者看来,离婚会给夫妻双方和孩子都带来很负面的影响,所以提高离婚的门槛也是为了保护孩子、夫妻双方以及家庭的幸福。
当然,除了这些直接的目的,背后还有一层真正的含义——通过冷静期降低离婚率,来稳定家庭结构、提高生育率。
为什么这样一个美好愿景,会遭到这么多女性的嗤之以鼻呢?
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离婚冷静期真的合理吗?对保护婚姻和稳定社会,离婚冷静期真的有效吗?
01
冷静期,是男人狡辩的土壤
莉莉在两年前离婚了,她在我这咨询也已经过去两年之久。
宣布执行离婚冷静期的那天,莉莉给我发了很长一段文字,大概是回溯她这些年的心路历程,同时感慨自己用两年的时间解决的离婚问题,也成功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2016年,她偶然在手机里发现相爱十几年的老公,居然和一个女同事已经出轨一年多。
一个陌生人加了她的微信,传来一些她老公和女同事搂腰、搭肩的亲密照片,并表示男方在某小区还有一个家。
她哭得撕心裂肺,边哭边把证据保存下来。
通过半年多的时间,收集了其他确凿的出轨证据,并通过咨询和学习建立起强大的内心支撑,也规划了未来的生活道路,她终于向老公摊牌了……
完全的准备让她来摊牌谈话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老公承认了一切,并答应离婚。
她利用老公的低头认错,和爆棚的愧疚心理,让老公签下了几乎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然后火速办理了离婚手续。
我全程陪伴并指导她完成这一系列“快刀斩乱麻”的神操作,即使现在回想起来,也是人生一段不可多得的经历。
可要是放在20212年1月1日以后,这种离婚是基本不可能成功的。
男生做错了事,背叛的婚姻,就算心里再愧疚,60天内也会修复过来,再加上这个过程中也许会有人给他出谋划策,等他真正“冷静”下来,只要男生说一句“我不想离”,女生就不得不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
然而诉讼离婚比协议离婚有着更长的“冷静期”,第一次起诉通常不会判离,要隔6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在法院的绝对公平下,出轨一方虽有过错,但不会就此让他净身出户,财产、抚养权、抚养费……大概率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
有人会说,从法律的层面来说,这确实是公平的,男生犯了错,不代表什么都要失去,莉莉的操作是在剥削老公的利益。
可真正站在婚姻的角度来说,一个女人付出众多时间、金钱和精力的代价,拖着一颗疲倦又伤痕累累的心,就为了离开这段破裂的关系,最后得到的可能并不是有利于自己的结果。
而社会对于离异女性的偏见,和男女性离异后再次择偶的成本差距,也成为了女生只能默默吞下的“亏”。
更别说婚姻里的家暴、赌博和吸毒,在60天的“离婚冷静期”里并没有任何优待。
综合下来看,只要男生不顾以往的情面,要么狡辩、要么坚决不离婚,女生从离婚冷静期里能获得的好处就少之又少。
02
离婚,就等于“不幸福”吗?
网上有一组很火的对话:
“妈,我想要离婚。”
“他出轨了吗?”
“没有。”
“他打你骂你欺负你了吗?”
“没有。”
“他酗酒赌博亏光了家里的钱吗?”
“没有。”
“那你离婚干嘛?傻丫头,想想你们的孩子,不能一生气就说离婚,妈跟你说了多少遍了,结婚就是平平淡淡过日子!”
……
这一定程度上很好的揭露了当代女性婚姻的现状,特别是在一些思想稍微比较传统的地方,离婚仿佛就像一道“禁令”,如果老公没有犯原则性错误,提出离婚的女生就像是做错了很大的事一样。
我仔细琢磨了“冲动离婚”这四个字,不排除有的夫妻一吵架,就赌气看谁能最快跑到民政局,他们可能是最需要这条法律踩踩刹车的群体。
那剩下的大多数夫妻呢?
冲动背后还可以蕴藏更多更复杂的情绪。
在一段婚姻里长期感受到的疲倦、失望、不满、委屈、愤怒、憎恶……裹挟在一起,才让人一次次燃起了离婚的念头。
前几年报道过一位武汉市的婚姻登记员以网络故障、机器坏了等各种谎言来阻止前来登记离婚的夫妻,声称自己挽救了500多对濒临破裂的婚姻。她的行为还受到了表彰,被称为“最美红娘”。
这种行为直接反映了一种价值观下的现实——婚姻是社会身份的象征,是一个奖杯。
拥有这个奖杯,哪怕它压得你喘不过气来,也一定好过没有这个奖杯。
所以很多人只会关心你有没有离婚,而不是关心你为什么要离婚,以及不离婚给你带来的痛苦。
可是,婚姻不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是一种生活状态,是夫妻每天呼吸着的环境,是他们的空气。
而糟糕的婚姻关系就像有毒的空气,它会慢慢地侵害生活在其中的人们。
旁观者没有资格评判说:“你再忍忍,忍忍就过去了,总会变好的。”
如果双方有可能改善这个有害的生活环境,当然是很好的,也是很幸运的。
可如果改变不了,尽快逃离才是更明智、更健康的选择。
离婚,不一定等于不幸福!
这点对孩子的成长来说同样也是,父母离婚并不是孩子叛逆或其他心理问题的原罪。
家长不需要背负这样沉重的负担,而强行把自己困在不幸的婚姻中。
父母是孩子获得安全感、学习如何理解情感,以及学习如何与人相处的最主要途径。
但当父母自己深陷情绪和关系的泥沼时,又如何给孩子提供一个有安全感的环境呢?
所以,无论是为了夫妻双方还是孩子,离婚都不见是一件坏事,它有时甚至可能是问题的解药。
可如果对方没什么重大过错,既没重婚,也不家暴,更不赌博吸毒,仅仅是感情不和睦,我们单方面不想跟他过了,这将是最难离婚的一种类型。
按照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和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只能通过两次起诉,和分居一两年,才能顺利把这个婚离了。
我真不敢想,离婚冷静期后,这个世间会增加多少哀莫大于心死的婚姻。
03
需要冷静的不是离婚,而是结婚
想起亦舒曾写道,国外一个教堂规定在他们这儿结婚的人,必须上课七个星期才批准行礼。
牧师说:“结婚之前,需要学习之事良多。”
告诉想结婚的情侣们,每个家庭琐事繁多,日操夜累。
一旦结婚,对方父母弟妹成为甩不掉之常客,需要细心招待,实在受罪。
最可怕的是,以后做人,似二人三足游戏,你往东,他必想往西,一不留神,便齐齐蹿到在地。
待孩子出生,更是难逃,顾得身势,便避不过炸弹……
课程持续七个礼拜下来,保证准夫妻们热情冷却,这个时候仍然愿意进入婚姻的情侣,才能发放结婚证。
想着如何快点从监狱里出去,不如想想怎么避免以后再进来监狱。
我觉得这句话和牧师的课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对呀!想要减少冲动离婚,应该先想想怎么减少冲动的结婚。
我从业情感咨询很多年,在中国,不管男性女性,对婚姻的认识和家庭理念的了解都是十分缺乏的,爱到浓时自然领证结婚,婚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大堆相处模式的问题、矛盾冲突的问题、婆媳的问题、育儿理念的问题、经济支出的问题……
新婚的小夫妻本想着可以浸泡在美丽的婚姻里,没想到这婚姻的水竟是如此滚烫,很多问题解决不了,上升到情感和关系的裂缝,最终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失败结局。
婚前进行一段时间的冷静,用来学习和思考,踏踏实实地做好未来共同的规划,太有必要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7年数据,73.4%的离婚案件中,原告是女性。女人们开始掌握婚姻自主权的时代,却要被2021年的“离婚冷静期”重锤致命一击。
我忍不住想,这个离婚冷静期,其实就是给还没进入围城的年轻人设了结婚冷静期吧。
愿大家不必认为结婚是一件一定要完成的事,愿你们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不结婚的自由,用内心最坚固的堡垒来抵抗规范与文化的规训。
若你选择了婚姻,请深思熟虑,因为未来的道路也许没有你想的那么顺利。
也愿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意识到,爱情和婚姻是一种美好的可能性,也是一种痛苦的可能性。
因此不必执着,若你两者都还未体验过,你还有大把的生命可以去体验其他多种形式的美好。
有一句话这样说:“婚姻如同一座危楼,你永远不知道何时会垮,当意识到会垮时,它已经垮了,”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来,婚姻生活的和谐需要夫妻双方用心经营和共同努力。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离婚率的整体趋势却在不断的上升,这一现象带给人们深思的背后,也使得更多的人关注到婚姻问题,以及离婚时的相关问题。
今天,咱们就来分析一下与之相关的这两个问题:什么是离婚冷静期?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女子薛某和男子王某于2010年经过媒人介绍认识,在相处两年之后,双方都觉得彼此很合适,便在2012年3月份登记结婚,二人还育有两个儿子。
这听上去是令人羡慕又幸福的一家四口,那他们为什么会选择离婚呢?原来薛某的丈夫王某长期迷恋网络游戏,沉溺于虚拟世界带给他的快感,而往往忽视对家庭、对妻子、对孩子的关心与照顾。
两人为此经常吵架,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在两人的一次争吵之后,便于2022年1月5日共同去到了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项条款也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夫妻二人在三十天冷静期之内,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二人只有在三十天之后才可以正式的登记离婚。
这三十天内男子王某后悔了离婚的决定,他说自己只是吵架、在气头上,一时冲动而同意离婚。
但王某认为,和他在一起生活看不到未来的任何希望,连最基本的心平气和的沟通交流都难以做到,因此执意要离婚。
两人一个反悔了不想婚,一个却坚持非要离婚,这应该怎么办呢?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
两个人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女子薛某是以与王某夫妻感情破裂为理由而提出离婚,但王某并不这样认为。
因此,需要薛某提供夫妻二人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来证明他们二人确实感情破裂,婚姻关系无法存续。
最终,薛某并没有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对于其离婚的诉请不予支持。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呢?《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与此同时,离婚协议也需要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二人在自愿的情况下,都想离婚,再签订离婚协议去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1077条,也就是上述案例所提到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双方在离婚冷静期没有后悔离婚的决定,在冷静期过去之后的三十天之内便可以去登记离婚。
《民法典》规定,若是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而且还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处理完毕,那么便可以进行登记并且颁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商定离婚,对抚养权、财产等相关问题无异议的便可以进行离婚登记。若是感情确已破裂,但夫妻某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准予离婚:
其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其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其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婚姻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但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案例,有人或许疑惑了,婚姻冷静期有必要吗?甚至让那些想要离婚的人无法得到一个想要的结果。
其实离婚冷静期是很有必要的,正如在该案件当中,王某和薛某是在吵架之后,一气之下到了民政局离婚,很有可能是冲动而去,并没有来得及顾虑到二人的情谊。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非常合理,这正可以给那些有意向离婚的人的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毕竟婚姻绝不是戏言,走进婚姻的殿堂需要慎重,而双方在做出离婚这个决定时也需要认真思考。
倘若没有离婚冷静期,我想许多冲动的夫妻即使有后悔的想法也不再有回头的打算,在此期间,二人可以冷静下来思考婚姻生活,再去慎重决定。
由此看来,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家庭婚姻生活的和谐与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我国的离婚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当然,民法典规定的准许离婚情形也有存在的必要性,它使得那些想要离婚的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正如上述案件当中的王某与薛某的婚姻。
薛某因未能提供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而导致自己的离婚诉请被驳回,如果薛某仍然执意离婚便可以与王某分居,满二年之后就可以再次申请而离婚。
若是王某一直沉迷游戏不改变,那么法院也需要准许两人离婚,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结婚是为了两个人更美的生活、更好的未来,从相识、相知到相恋、相爱,一路走来实属不易,能够进入婚姻的殿堂都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但如果双方在一起,彼此都在消耗对方,并不能变得更好而让双方都感到筋疲力尽,离婚也是一个选择,毕竟我们都应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爱别人之前也应该先爱自己。
每一个人的生活应该是灿烂而又美好的,我们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民法典》
有一句话这样说:“婚姻如同一座危楼,你永远不知道何时会垮,当意识到会垮时,它已经垮了,”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来,婚姻生活的和谐需要夫妻双方用心经营和共同努力。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离婚率的整体趋势却在不断的上升,这一现象带给人们深思的背后,也使得更多的人关注到婚姻问题,以及离婚时的相关问题。
今天,咱们就来分析一下与之相关的这两个问题:什么是离婚冷静期?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女子薛某和男子王某于2010年经过媒人介绍认识,在相处两年之后,双方都觉得彼此很合适,便在2012年3月份登记结婚,二人还育有两个儿子。
这听上去是令人羡慕又幸福的一家四口,那他们为什么会选择离婚呢?原来薛某的丈夫王某长期迷恋网络游戏,沉溺于虚拟世界带给他的快感,而往往忽视对家庭、对妻子、对孩子的关心与照顾。
两人为此经常吵架,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在两人的一次争吵之后,便于2022年1月5日共同去到了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项条款也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夫妻二人在三十天冷静期之内,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二人只有在三十天之后才可以正式的登记离婚。
这三十天内男子王某后悔了离婚的决定,他说自己只是吵架、在气头上,一时冲动而同意离婚。
但王某认为,和他在一起生活看不到未来的任何希望,连最基本的心平气和的沟通交流都难以做到,因此执意要离婚。
两人一个反悔了不想婚,一个却坚持非要离婚,这应该怎么办呢?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
两个人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女子薛某是以与王某夫妻感情破裂为理由而提出离婚,但王某并不这样认为。
因此,需要薛某提供夫妻二人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来证明他们二人确实感情破裂,婚姻关系无法存续。
最终,薛某并没有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对于其离婚的诉请不予支持。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呢?《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与此同时,离婚协议也需要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二人在自愿的情况下,都想离婚,再签订离婚协议去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1077条,也就是上述案例所提到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双方在离婚冷静期没有后悔离婚的决定,在冷静期过去之后的三十天之内便可以去登记离婚。
《民法典》规定,若是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而且还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处理完毕,那么便可以进行登记并且颁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商定离婚,对抚养权、财产等相关问题无异议的便可以进行离婚登记。若是感情确已破裂,但夫妻某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准予离婚:
其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其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其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婚姻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但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案例,有人或许疑惑了,婚姻冷静期有必要吗?甚至让那些想要离婚的人无法得到一个想要的结果。
其实离婚冷静期是很有必要的,正如在该案件当中,王某和薛某是在吵架之后,一气之下到了民政局离婚,很有可能是冲动而去,并没有来得及顾虑到二人的情谊。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非常合理,这正可以给那些有意向离婚的人的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毕竟婚姻绝不是戏言,走进婚姻的殿堂需要慎重,而双方在做出离婚这个决定时也需要认真思考。
倘若没有离婚冷静期,我想许多冲动的夫妻即使有后悔的想法也不再有回头的打算,在此期间,二人可以冷静下来思考婚姻生活,再去慎重决定。
由此看来,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家庭婚姻生活的和谐与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我国的离婚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当然,民法典规定的准许离婚情形也有存在的必要性,它使得那些想要离婚的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正如上述案件当中的王某与薛某的婚姻。
薛某因未能提供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而导致自己的离婚诉请被驳回,如果薛某仍然执意离婚便可以与王某分居,满二年之后就可以再次申请而离婚。
若是王某一直沉迷游戏不改变,那么法院也需要准许两人离婚,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结婚是为了两个人更美的生活、更好的未来,从相识、相知到相恋、相爱,一路走来实属不易,能够进入婚姻的殿堂都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但如果双方在一起,彼此都在消耗对方,并不能变得更好而让双方都感到筋疲力尽,离婚也是一个选择,毕竟我们都应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爱别人之前也应该先爱自己。
每一个人的生活应该是灿烂而又美好的,我们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力,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民法典》
有限公司的收购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离婚是不是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办理离婚有冷静期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6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