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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装修合同怎么签才不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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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2 0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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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装修合同文章目录:

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_ _身份证号:_ _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


顺利进行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   


2.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3.施工内容:  4.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元。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 __%总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施工结束支付总工程款 %,甲方验收结束支付总工程款 %。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接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不能不签、也不能随意签,法官教你签订家装合同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实习生 蒋子豪


“金九银十”装修季,占据了天时却未必能享受到人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初次装修的消费者,对签订合同的相关细节不求甚解;而另一方面,家装市场鱼龙混杂,不断问题频发乱象纷呈。当双方产生纠纷时,作为法院裁判重要依据的合同,却常常因签订时的“缺陷”给消费者带来诸多困扰。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该院近5年来审理的涉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发现,相关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装修质量、装修工期、装修资质、设计变更以及后续保修等方面。针对如何规避家装合同“缺陷”、保障家装安全质量等热点问题,《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西城法院民一庭的法官,请他们为大家支招。


别因找上包工头就不签合同


小王发现对门邻居家的装修效果不错,便和正在施工的包工头商量,想让他帮忙给自己家装修,双方口头达成一致,以2.1万元的价格对客厅进行改造。小王支付了约定好的1万元定金后,包工头在仅让工人拆除了现场玻璃隔断后,就以有增项需要增派人手为由,要求小王先支付剩余工程款,否则停工。小王不同意预先支付,包工头和工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无奈小王只好另找他人完成改建工程。


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像小王一样,出于怕麻烦、想省钱等目的,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就直接将装修项目交由包工头、“熟人”、路边施工队等。西城法院的调研显示,未签订合同而开工的行为,通常是日后发生纠纷的“伏笔”。由于此类装修多为口头约定,缺少书面合同,不仅装修质量无法保证,后期维权也存在诸多困难。同时,消费者和装修队单线联系,在第三方监管缺位的情况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则面临装修劳心劳神、维权费时费力等尴尬处境。


针对此类因口头承诺而产生的纠纷,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田晓昕提示,消费者与装修方约定的内容应以书面文字为准,装修方的口头承诺、消费者提出的特殊需求,都应当落实在纸面合同上。对合同约定的工期、款项支付节点、装修材料规格等事项一定要特别留意,才能有效避免装修方延误工期、以次充好甚至携款跑路等违约情形。


西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韩楠提醒,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消费者应当通过拍照、摄像等手段对现场进行证据保留,除在施工现场向施工人员告知停工外,应当及时向承包方发送书面材料,要求停工并进行整改。在消费者及时向承包方就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施工进行明确告知后,由此产生的家装项目维修重做以及工期延长的责任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包工包料应写清“何工何料”


“签订合同是形式上必须,更多的还要注意合同里的细节条款。”田晓昕说,比如很多消费者对于家装合同中常见的“包工包料”到底什么意思并不是很懂。


郭先生与北京某建筑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并明确约定了详细施工内容。装修完成后,装修公司却将郭先生诉上法庭,理由是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口头协商,增加了酒柜、鞋柜等项目,郭先生均未付相应费用。郭先生认为,包工包料不存在增项问题,无需多付款。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虽约定装修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但在合同附件预算明细中已列明施工项目,因此,郭某应当支付双方在施工中认可的新增项目工程款。


“包工包料等装修方式只是装修行业的惯用说法,消费者仍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装修内容,搞清楚包工包料到底是包什么工、包什么料。”田晓昕称,无论是何种承包方式,都要明确装修公司所提供的具体商品和服务有哪些,比如材料的类别、型号、品牌、材质等,避免装修过程中产生分歧。此外,消费者应做“限制增项”的约定,比如注明“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增项,增项以消费者书面确认为准,并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等。


关于常见的装修增项,韩楠称,在装修过程中如果对合同原有项目进行变更,需要重新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没有书面协议,通过短信、微信等记录可以确认合同变更得到双方认可,也会被视为合同变更,应按照变更后的条款执行。但如果承包方未能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增加工程项目的意思合意,消费者并无支付增项工程款的义务。


关于家装设计,法官提醒,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是不同的合同类型,但在实践中,大部分装修公司是将设计和施工一并包揽在装饰装修合同中,不会对这两项费用分开约定。一旦装修过程中因质量、进度等出现问题导致消费者决定更换装修公司时,家装公司往往还会另行索要设计费用。谨慎起见,合同中应就设计费用性质予以说明,例如设计是否免费。


验收标准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少


除了价格,工程质量是装修工程的核心问题。西城法院调研时发现,大部分家装纠纷案件或多或少涉及工程质量问题。


小刘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家装合同后,依约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13.5万元。但装修后期,小刘发现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于是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装修公司赔偿修复费用5万元。后经法院组织鉴定,涉案房屋的门、沙发、马赛克墙等的确存在质量不合格问题,装修公司称是因很多施工内容按照小刘的要求做了减项,所以才导致某些项目不达标。对此,小刘并不认可。法院审理后认为,装修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工程减项达成过合意,据此法院对小刘主张的工程修理费予以支持。


“合同中约定好工程验收标准很重要。”田晓昕说,当前很多合同仅约定工程验收办法而未约定验收标准,造成双方认识不一。此外,还要明确质保期限。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消费者应尽量与商家协商,采用高于上述标准的质保期;如果双方合同中注明的保修期过短违反上述规定,则属无效条款。


田晓昕特别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要做好取证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先行鉴定后再自行修理、重做现场,便于后期理赔。“倘若双方未约定违约金标准,对消费者而言,则需对自己受到的相关损失进行举证,这对消费者的举证能力有较高要求。”田晓昕称,为避免发生举证困难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在合同中列明违约条款,一旦商家违约,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赔钱”,无需再证明自己的损失。


看清签约主体谨防挂牌公司


互联网时代,人们乐于通过网络购买各种服务,家装领域也不例外。但基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个别互联网家装公司存在宣传与签订合同主体或施工主体不一致、产生纠纷后将责任推给施工队或者工长的情形。


对此,西城法院法官徐澜涛指出,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施工队或工长并非装饰装修合同的签订主体及权利义务主体,不能成为装饰装修合同的被告,除非施工队或工长作出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一般会将施工队或工长列为案件第三人或证人参与诉讼”。


为避免互联网公司跑路,田晓昕建议,消费者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要注意辨别合同签订的主体,还需要警惕装修低价套餐,“一些看似低价的套餐实则拥有很多隐含条件,后期遇到的问题可能更多”。


在家装环保方面,田晓昕提醒,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后室内空气符合环保标准(住建部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并约定在家具进场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对违反合同约定标准的列明相应的违约金。



编辑:渠洋 李金凤


装修合同最终(全面)




­同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装修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房型(框架或砖混结构) 室


厅 卫 厨,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家装工程明细表预算书》)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双方约定价格后,如开工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个部分工程款另计,并签订《装修变更项目内容表》。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日历工作时间为 个自然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工程辅料由乙方负责购买,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主材、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合同签定后,分四次支付工程款,开工支付30%,防水完成后支付30%,墙面完成后支付30&,尾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时付清全款。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付款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首付款


合同签定后


支付60%, 元


1期款


装修工程过半或工期过半


支付35%, 元


尾款


工程完全完工后


支付5%, 元


2.装修工程项目方案确定后,乙方按计划方案实施。如甲方有项目变更,应不修改总方案为前提,一般仅为局部变更,且不导致大返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不可避免地产生局部变更,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返工费用)。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装修变更项目内容表》),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双方当场决定签字。如果返工费用、变更费用未得到甲方签认,乙方视为甲方违约,并要求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资金的30%)。


3. 不论任何理由,乙方均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物业管理费、装修抵押金、电梯使用费、楼道维护费等预算外费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1.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等,因其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 在施工中,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双方意见不一而停工,则工期不顺延;


3.工程实施启动后(包含材料采购),如果甲方要求调整变更项目内容,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变更施工费用,而延误的工期均需甲方签证让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负责人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5.工程总工期,按照工作日计算,具体装修开始及竣工要求时间由双方协商认可。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施工中,除重要隐蔽分项工程需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外,其余均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完成时,双方办理工程5%尾款结算、签订工程验收单和交还房主钥匙。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两天内到场验收,逾期视为甲方默认工程质量合格(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应在得到乙方通知的24小时内履行验收义务)。如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修、翻修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并签订后期维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同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装修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房型(框架或砖混结构) 室


厅 卫 厨,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附《家装工程明细表预算书》)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双方约定价格后,如开工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个部分工程款另计,并签订《装修变更项目内容表》。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日历工作时间为 个自然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工程辅料由乙方负责购买,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主材、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合同签定后,分四次支付工程款,开工支付30%,防水完成后支付30%,墙面完成后支付30&,尾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时付清全款。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付款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首付款


合同签定后


支付60%, 元


1期款


装修工程过半或工期过半


支付35%, 元


尾款


工程完全完工后


支付5%, 元


2.装修工程项目方案确定后,乙方按计划方案实施。如甲方有项目变更,应不修改总方案为前提,一般仅为局部变更,且不导致大返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不可避免地产生局部变更,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返工费用)。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装修变更项目内容表》),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双方当场决定签字。如果返工费用、变更费用未得到甲方签认,乙方视为甲方违约,并要求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资金的30%)。


3. 不论任何理由,乙方均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物业管理费、装修抵押金、电梯使用费、楼道维护费等预算外费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1.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等,因其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 在施工中,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双方意见不一而停工,则工期不顺延;


3.工程实施启动后(包含材料采购),如果甲方要求调整变更项目内容,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变更施工费用,而延误的工期均需甲方签证让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负责人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5.工程总工期,按照工作日计算,具体装修开始及竣工要求时间由双方协商认可。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施工中,除重要隐蔽分项工程需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外,其余均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完成时,双方办理工程5%尾款结算、签订工程验收单和交还房主钥匙。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两天内到场验收,逾期视为甲方默认工程质量合格(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应在得到乙方通知的24小时内履行验收义务)。如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修、翻修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并签订后期维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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