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问问:嘉老师,我朋友怀孕了,请问有哪些法律法规政策需要新手妈妈们知晓的?
嘉老师:好的,我来简要解释几个常见问题。
01 女职工在孕期可否适当减轻劳动量?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此外,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02 产前检查是否计入劳动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03 产假到底有几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04 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是多少?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温馨提醒,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05 生育假是多少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06 育儿假是几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提醒一下,这里的“每年”指的是“周年”,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通讯员:巢暘修
编辑:徐宇
哺乳时间和哺乳假是一回事吗?市人社局说,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哺乳时间指的是女职工不享受哺乳假或哺乳假满后,在婴儿一周岁内,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那么,女职工请了哺乳假,工资会变少吗?来看图解,详见↓
女性职场可能关注最多的就是三期时的各种待遇问题了,我们常说的三期指的是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本文以江苏省规定为例,探讨下三期员工的各类假期。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实际上,关于具体假期的规定,都是各个省都自己的规定细则,因各省规定多数不一致,故本文只选取笔者最为熟悉的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另,法律规定了很多非强制执行的假期,如探亲假等,多数企业均未实行,故本文只讨论单位应当执行的假期。
二、假期类型:
1.产检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次数:实际上法律并未规定产检假的次数,所以应当以医院出具的产检证明为依据给与对应的产检假。
2.产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天数:正常128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多加15天。
注意事项:全国总的基准是98天,所以对比,江苏省是增加了30天,该增加的30天部分,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应当顺延。
3.哺乳时间: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注意事项:每天1H,不可累计使用,生孩子当天开始算,为期1年。
4.产前假:
待遇: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双方协商再确定
适用情形: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注意事项:该情形仅适用于孕期无病假单的情况,如果有病假单,当然按照病假的待遇进行计算。
5.哺乳假:
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适用情形: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意事项:哺乳假不同于每天1H的哺乳时间,一定要注意。
6.流产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适用情形及天数:
1)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2)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3)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4)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7.护理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适用情形:男方给予15天,和产假一样,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8.孕妇的休息时间:
适用情形: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
9.计划生育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天数:
1) 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2) 取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3) “皮埋”术休息3天;
4) 取“皮埋”休息2天;
5) 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休假21天;
6) 输精管结扎休假7天。
10.痛经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天数:每月1-2天
适用情形:
1)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
2)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三、总结
本文基本上覆盖了常见的三期的假期情况,7个月以上孕妇及哺乳期员工不得夜班及加班类似的因为太过于常识,就不再赘述。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女性职场可能关注最多的就是三期时的各种待遇问题了,我们常说的三期指的是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本文以江苏省规定为例,探讨下三期员工的各类假期。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实际上,关于具体假期的规定,都是各个省都自己的规定细则,因各省规定多数不一致,故本文只选取笔者最为熟悉的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另,法律规定了很多非强制执行的假期,如探亲假等,多数企业均未实行,故本文只讨论单位应当执行的假期。
二、假期类型:
1.产检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次数:实际上法律并未规定产检假的次数,所以应当以医院出具的产检证明为依据给与对应的产检假。
2.产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天数:正常128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多加15天。
注意事项:全国总的基准是98天,所以对比,江苏省是增加了30天,该增加的30天部分,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应当顺延。
3.哺乳时间: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注意事项:每天1H,不可累计使用,生孩子当天开始算,为期1年。
4.产前假:
待遇: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双方协商再确定
适用情形: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注意事项:该情形仅适用于孕期无病假单的情况,如果有病假单,当然按照病假的待遇进行计算。
5.哺乳假:
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适用情形: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意事项:哺乳假不同于每天1H的哺乳时间,一定要注意。
6.流产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适用情形及天数:
1)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2)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3)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4)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7.护理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适用情形:男方给予15天,和产假一样,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8.孕妇的休息时间:
适用情形: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
9.计划生育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天数:
1) 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2) 取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3) “皮埋”术休息3天;
4) 取“皮埋”休息2天;
5) 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休假21天;
6) 输精管结扎休假7天。
10.痛经假:
待遇: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天数:每月1-2天
适用情形:
1)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
2)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三、总结
本文基本上覆盖了常见的三期的假期情况,7个月以上孕妇及哺乳期员工不得夜班及加班类似的因为太过于常识,就不再赘述。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深圳劳动仲裁立案?深圳劳动仲裁立案后怎么长时间不开庭审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哺乳假有多久的时间(产假哺乳假一共多少天)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5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