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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工资怎么算的(两天病假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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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0 1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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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劳动法对于病假工资怎么算文章目录:

病假工资要怎么算,你清楚吗?

劳动者请了病假,工资如何计算?市人社局介绍,计算病假工资,最重要的是找准三要素:计算基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它们分别应该如何确定?详见↓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病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全年双休日共104天)


计算病假工资,最重要的是找准三要素:计算基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让我们来看一看它们分别应该如何确定→→


01


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月工资标准有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病假工资基数才适用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这一标准。并且,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2590元。


02


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主要与职工的病假天数及连续工龄相关: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


03


病假天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另外,在结合三要素综合计算得到病假工资后,还要注意不能低于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因此病假工资不得低于2590×80%=2072元。这里的最低标准中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假设某人工作了3年,正常月薪8000元,本月请了10天病假,那么他这个月的病假工资应该是多少呢?


这个月请了10天病假,


因此他的病假工资:


8000÷21.75×70%×10


=2574.71元


资料:市人社局



病假工资怎么算?一次搞清病假、医疗期、停工留薪

病假工资的计算一直是让HR 头疼的事情,经常会因为计算基数、折算比例等引起和员工之间的纠纷,那到底该怎么算呢?






01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在计算病假工资前,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很重要。一般来讲可以按照三个原则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实际多数地区均无具体标准,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02


医疗期、病假与停工留薪期的概念




1、概念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经医生根据病情建议,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2、期限




病假:原则上没有时间长短限制,但超过员工对应的医疗期期限的,是否批准取决于单位。




医疗期: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期期限并不是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只能享受的一次性权利,医疗期本身有一定的计算周期。




举个例子:




员工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休病假,其医疗期为3个月,则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员工可累计享受的病假时间为3个月,从2016年7月1日起,员工可以重新享有3个月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来说如果员工治疗完毕,单位应当主动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则员工享受的停工留薪期期限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报告的时间为止。




但若单位延迟申请,至员工发生工伤后第13个月才提出,则员工通常只能享受12个月停工留薪期,若要享受13个月需要另行申请。






03


医疗期、病假的区别




1、医疗期病假概念




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法定”期间,由法律确定劳动者可以享受的期限。医疗期的标准由法律确定,对具体疾病因素考虑较少;




而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是“事实”期间,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病假的长短根据病情确定,病重则休假时间较长。




2、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定条件的限制




医疗期与病假的主要区别是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也就是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只是不能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仍然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九条(过错性解除)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保护,病假则更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范畴




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要求请病假的员工提供证明,并由单位行政审核批准。




员工基于生病向单位请假的,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可能因违反公司的制度被解雇。




但是医疗期则不同,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受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4、医疗期与病假的工资待遇




1)医疗期工资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工资待遇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员工泡长期病假,应该怎么解决




通常来说,员工是否恶意泡病假,企业一般都能区分。关键在于企业怎么应对员工恶意泡病假:




1)完善公司的病假管理制度。例如应该规定履行病假手续时应该提交疾病诊断书、病假单、医药费发票等医院出具的证明。




2)如果病假手续齐全,企业有权利去医院核实病假证明是否真实。




3)从实务中来看,员工要求开具病假单,医生对病人情况的人性化考虑一般都会开具病假单,然而有的慢性病并非必然需要长时间休息。




如果事先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企业有权要求派员工陪同去指定医院进行诊断。




6、医疗期满后,如何给员工调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换言之,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调岗权,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7、特殊疾病问题




劳部发(1995)236号文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1)并非所有的癌症均能享有24个月医疗期,仅有当癌症转移的,才以24个月为标准。若仅为良性肿瘤,医疗期期限应根据其总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




2)只有确诊的或者经过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才必然享受24个月医疗期。若仅为疑似精神病,则医疗期期限按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要这么算,你清楚吗?

网友“飞伊”提问:


“上个月我请了10天病假,请问我的病假工资具体应该怎么计算呀?”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病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全年双休日共104天)


可以看到,计算病假工资


最重要的是找准三要素:


计算基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让我们来看一看


它们分别应该如何确定→→


01 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月工资标准有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病假工资基数才适用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这一标准。并且,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2590元。


02 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主要与职工的病假天数及连续工龄相关: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


03 病假天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另外,在结合三要素综合计算得到病假工资后,还要注意不能低于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因此病假工资不得低于2590×80%=2072元。这里的最低标准中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假设“飞伊”工作了3年,正常月薪8000元,


那么他这个月的病假工资应该是多少呢?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



“飞伊”这个月请了10天病假,


因此他的病假工资:


8000÷21.75×70%×10


=2574.71元


网友“飞伊”提问:


“上个月我请了10天病假,请问我的病假工资具体应该怎么计算呀?”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病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其中,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全年双休日共104天)


可以看到,计算病假工资


最重要的是找准三要素:


计算基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让我们来看一看


它们分别应该如何确定→→


01 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月工资标准有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病假工资基数才适用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这一标准。并且,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即2590元。


02 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主要与职工的病假天数及连续工龄相关: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


03 病假天数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天数应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另外,在结合三要素综合计算得到病假工资后,还要注意不能低于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因此病假工资不得低于2590×80%=2072元。这里的最低标准中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假设“飞伊”工作了3年,正常月薪8000元,


那么他这个月的病假工资应该是多少呢?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



“飞伊”这个月请了10天病假,


因此他的病假工资:


8000÷21.75×70%×10


=2574.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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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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