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生育假、育儿假……
现在生娃到底能休几天假?
近日,全国多地
宣布修改计划生育条例
延长生育假期
加码“生育福利”
宝爸宝妈的“法定假期”有多长?
来看图↓↓↓
4个知识点 带你了解什么是产假
什么是产假?
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由《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和生育假有什么区别?
各地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还规定了当地的生育假。生育假一般来说应当与产假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但不能将产假和生育假完全混淆在一起,两者的享受和使用条件有一定区别。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的。
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一般不顺延,产假已包含法定节假日。但个别城市,如上海规定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遇上春节可顺延3天,产假同样无法顺延。
休产假后当年是否还有年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因此,生育的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这些生育保障更安心!
多地增加育儿假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全国多地在延长产假的同时,增加了育儿假。
北京、上海规定,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重庆规定,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另外,海南、广东、陕西、云南、内蒙古、广西、山东、湖南8地拟增设育儿假。至此,云南共有158天育儿假,30天护理假,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要求,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相信随着各地生育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
配套措施的相继跟进
爸爸妈妈们可以更加安心地
享受自己的特殊“假期”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网友问政:
老人2020年11月和12月因住院,本人向单位请了两次陪护假累计20天。单位说2020年11月-2021年11月期间,老人生病住院就不能再请假了。请问陪护假是指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还是从当年请假算起至第二年的此日期算一年?
4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
独生子女陪护假系《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范畴。《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属地方性法规文件,在大庆已执行。
其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十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陪护假以自然年计算,是以公历计算的一个完整的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附问政原文)
网友问政:
您好,我女儿之前在上海工作,现在辞职回到了大庆,目前没有工作,请问怎么把医保转回来?具体怎么操作,谢谢!
4月23日,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您好!您女儿若未在大庆就业,可以选择在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居委会以个体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再携带上海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到参保所在医保分中心办理年限转入。
具体操作为:
您需要向上海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由上海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
首次参加大庆职工医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为: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未患有重大疾病且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经审核若您符合转入条件,大庆医保经办机构会为上海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上海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并邮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转移业务办结。
新参保所需材料: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保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和二寸免冠照片1张;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含电子居住证),参保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1张、最近3个月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单。(附问政原文)
以上问政答政信息,来自“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手机端问政方式如下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掌尚大庆APP
在底部菜单中找到“问政”
就可以直接问事儿了
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142家单位上线答政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
产假、生育假、育儿假……
现在生娃到底能休几天假?
近日,全国多地
宣布修改计划生育条例
延长生育假期
加码“生育福利”
宝爸宝妈的“法定假期”有多长?
来看图↓↓↓
4个知识点 带你了解什么是产假
什么是产假?
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由《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和生育假有什么区别?
各地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还规定了当地的生育假。生育假一般来说应当与产假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但不能将产假和生育假完全混淆在一起,两者的享受和使用条件有一定区别。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的。
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一般不顺延,产假已包含法定节假日。但个别城市,如上海规定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遇上春节可顺延3天,产假同样无法顺延。
休产假后当年是否还有年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因此,生育的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这些生育保障更安心!
多地增加育儿假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全国多地在延长产假的同时,增加了育儿假。
北京、上海规定,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重庆规定,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另外,海南、广东、陕西、云南、内蒙古、广西、山东、湖南8地拟增设育儿假。至此,云南共有158天育儿假,30天护理假,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要求,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相信随着各地生育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
配套措施的相继跟进
爸爸妈妈们可以更加安心地
享受自己的特殊“假期”
(央视新闻客户端)
产假、生育假、育儿假……
现在生娃到底能休几天假?
近日,全国多地
宣布修改计划生育条例
延长生育假期
加码“生育福利”
宝爸宝妈的“法定假期”有多长?
来看图↓↓↓
4个知识点 带你了解什么是产假
什么是产假?
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由《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和生育假有什么区别?
各地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还规定了当地的生育假。生育假一般来说应当与产假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但不能将产假和生育假完全混淆在一起,两者的享受和使用条件有一定区别。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的。
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一般不顺延,产假已包含法定节假日。但个别城市,如上海规定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遇上春节可顺延3天,产假同样无法顺延。
休产假后当年是否还有年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因此,生育的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这些生育保障更安心!
多地增加育儿假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全国多地在延长产假的同时,增加了育儿假。
北京、上海规定,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重庆规定,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另外,海南、广东、陕西、云南、内蒙古、广西、山东、湖南8地拟增设育儿假。至此,云南共有158天育儿假,30天护理假,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要求,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相信随着各地生育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
配套措施的相继跟进
爸爸妈妈们可以更加安心地
享受自己的特殊“假期”
(央视新闻客户端)
调查令 仲裁,调查令申请几天可以下来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陪产假一般有几天(陪产假规定有几天)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5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