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知识产权,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商标与专利,但是对于科技、金融或游戏类公司来说,还有一项至关重要,那就是软件著作权。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科技不断创新,各类软件在我们生活中都不可或缺,山寨产品也层出不穷,发现被人抄袭后,怎么办?
因此,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那么,什么是软件著作权?又该如何进行申请?今天就跟着小企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哪些人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
1.软件开发者个人
2.互联网公司
3.软件公司
4.网站经营者
5.委托他人开发者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
公司申请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软件操作说明书(前后各30页源代码-微软雅黑,小四号字体,每页不低于50行)、代理委托书(盖公章)
个人申请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软件操作说明书(前后各30页源代码-微软雅黑,小四号字体,每页不低于50行)、代理委托书(签字手印)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申请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申请,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申请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好处?
1.可以更好的宣传自己的软件产品,可以清晰的展示此软件的著作权归属。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将使您的软件价值倍增。
3.保护版权,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直接证据。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可以进行软件销售的退税,减轻企业负担。
6.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科技创新是赢得未来的关键,软件著作权作为计算机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不仅有利于保护软件创新者的利益,还有助于增强创新者的创新积极性、主动性,对于推动计算机软件领域创新意义非凡。
01
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的概念
软件著作权全称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指软件著作权人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软件著作权通常又被简称为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
(二)软件著作权人的概念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软件的开发者是软件著作权人,开发者包括组织与个人。
(三)软件著作权的对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针对的对象客体是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四)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其他权利。
02
软件著作权如何取得?
(一)权利的取得方式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二)权利的归属原则
1.一般归属原则
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2.委托开发的软件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3.因职务开发的软件
个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4.合作开发的软件
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三)权利的保护期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个人的软著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著保护期为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03
软件著作权如何使用?
(一)软著可以许可使用
软著许可使用是指软件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计算机软件。根据许可程度的不同,许可使用可分为独占许可使用、排他许可使用和普通许可使用。
1.独占许可使用
是指除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软件著作权人本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均不能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和特定方式使用该计算机软件。
2.排他许可使用
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仍然可以同样的条件继续使用该计算机软件,但不得再许可第三人进行同样的使用。
3.普通许可使用
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自行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也可以许可他人进行同样的使用。
(二)软著可以转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软件著作财产权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软件著作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财产权。
(三)软著可以质押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一种具有财产属性的权利,可以作为质押的对象。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出质的,可以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家版权局进行质权登记。
04
软著侵权如何处理?
1
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类型
1.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下列侵权行为,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2.在行为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3.不侵权以及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2
侵权处理的方式
1.协商解决
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双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协商解决。
2.仲裁或诉讼解决
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PP著作权属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比如:网站著作权、APP著作权、源代码权、其他软件著作权等。
APP著作权的作用是减少因著作权归属问题产生的纠纷,保障说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天内完成补正,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尽快处理。
个人作品版权保护期限: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
法人或其他组织保护期限: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APP著作权属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比如:网站著作权、APP著作权、源代码权、其他软件著作权等。
APP著作权的作用是减少因著作权归属问题产生的纠纷,保障说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天内完成补正,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尽快处理。
个人作品版权保护期限: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
法人或其他组织保护期限: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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