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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怎么解决(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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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05 1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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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说,如果被执行人隐瞒或转移财产,法院还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义务,日子还是难过的,不如努力凑钱还债。”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能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1月12日,澎湃新闻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说,如果被执行人隐瞒或转移财产,法院还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义务,日子还是难过的,不如努力凑钱还债。”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期资深编辑 邢潭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多长时间能解除?

有的很快就能解除,有的两年能解除,有的一直不会解除。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1.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

这里需要厘清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被执行人都是老赖。只有符合条件的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才会被称为老赖。


普通的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等,但是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后,真的就是寸步难行了,


失信被执行人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这对于企业来说,基本上就意味着社会性死亡了。


2.只有符合条件才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既然失信被执行人有如此多的限制,那么必须得满足相应的条件才会被列进去。相对而言,列为限制高消费名单的非常简单,只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就可以。


这些规定主要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颁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中。根据规定,具有以下6种情形的,可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实,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是惩戒之一,只要满足此种情形,完全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予以司法拘留;而如果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则可以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这种行为同时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这种行为同时涉嫌虚假诉讼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这个是非常容易被忽视的,一旦没有按时报告,或者报告时稍有虚假,就可以构成。
  •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这个倒是有些难度,而且一般违反的话,非常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有时间或条件限制

在上述这6种情形之中,除了第1种情形不会被随意解除之外,后边5种情形一般期限是2年,即便具有情节严重或者多项行为,最多也不会超过5年。


而且,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即可以随时解除失信。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0条,只要有如下7种情形之一,即可解除:


  •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很简单,钱给完了,案子了了,自然就可以解除失信了。
  •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同上,只要履行完毕,就可以了。
  •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天,只要申请执行人同意,怎么都行。哪怕申请执行人放弃所有的权利,撤销执行,也是可以的。
  •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这个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就比较难受一点儿了。
  •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既然都不予执行了,就没有失信一说了。
  •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律师来帮忙#


有的很快就能解除,有的两年能解除,有的一直不会解除。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1.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

这里需要厘清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被执行人都是老赖。只有符合条件的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才会被称为老赖。


普通的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等,但是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后,真的就是寸步难行了,


失信被执行人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这对于企业来说,基本上就意味着社会性死亡了。


2.只有符合条件才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既然失信被执行人有如此多的限制,那么必须得满足相应的条件才会被列进去。相对而言,列为限制高消费名单的非常简单,只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就可以。


这些规定主要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颁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中。根据规定,具有以下6种情形的,可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实,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是惩戒之一,只要满足此种情形,完全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予以司法拘留;而如果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则可以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这种行为同时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这种行为同时涉嫌虚假诉讼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这个是非常容易被忽视的,一旦没有按时报告,或者报告时稍有虚假,就可以构成。
  •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这个倒是有些难度,而且一般违反的话,非常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有时间或条件限制

在上述这6种情形之中,除了第1种情形不会被随意解除之外,后边5种情形一般期限是2年,即便具有情节严重或者多项行为,最多也不会超过5年。


而且,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即可以随时解除失信。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0条,只要有如下7种情形之一,即可解除:


  •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很简单,钱给完了,案子了了,自然就可以解除失信了。
  •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同上,只要履行完毕,就可以了。
  •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天,只要申请执行人同意,怎么都行。哪怕申请执行人放弃所有的权利,撤销执行,也是可以的。
  •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这个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就比较难受一点儿了。
  •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既然都不予执行了,就没有失信一说了。
  •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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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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