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拟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我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局级)
(四)主要职能:依据有关规定,承担为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研究咨询服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跟踪监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综合部门1,专业技术岗1名,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综合业务工作;
综合部门2,专业技术岗1名,从事党务工作;
科研部门,专业技术岗1名,从事宏观经济、战略规划等研究工作。
以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6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6.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凭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10月8日,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zgg.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7:00
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3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2年10月25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2年10月23日(9:00-11:0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9:00,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公布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容缺后补”的,可将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我院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我院或主管单位组织实施,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我院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方式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我院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等安排需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二)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22-83868347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383262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点击查看>>>2022年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招聘公告_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年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2年10月8日
为满足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本公告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应同时取得与岗位所需专业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等)应在报名时取得;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2年6月16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hzrzy.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7月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5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并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持续关注上述网站,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有关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含递补时间)及地点详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的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三)面试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下载准考证时间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的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hzrzy.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因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安排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咨询电话:022-88270100
招聘咨询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7月5日9:00至17:00。
监督举报电话:022-8827080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
点击下载>>>2022年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_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年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2年6月16日
东丽司法
公众号ID:donglisifa
天津市东丽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2023年2月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www.tjdl.gov.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下午14:00至17: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9:00-11:3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9 日9:00至3月11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3年3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学历认证、学位认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网上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 月1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至3月31日17: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于4月7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五)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东丽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监督电话:022-843766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东丽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编 辑|曹子畅
审 核|于国利
来 源|东丽区人力社保局
东丽司法
公众号ID:donglisifa
天津市东丽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2023年2月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www.tjdl.gov.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下午14:00至17: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9:00-11:3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9 日9:00至3月11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3年3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学历认证、学位认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网上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 月1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至3月31日17: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于4月7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五)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东丽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监督电话:022-843766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东丽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编 辑|曹子畅
审 核|于国利
来 源|东丽区人力社保局
天津 仲裁,天津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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