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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啥意思啊(适用缓刑会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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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03 16: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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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适用条件及对象,缓刑考验期限是...文章目录:

缓刑是什么意思?怎么执行的?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我们在看一些法制节目的时候,总会看到“判处×年有期徒刑,×年缓刑”的话,那么缓刑是什么意思呢?缓刑是在监狱里执行的吗?缓刑的适用条件又是什么?接下来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怎么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


在缓刑执行期间,罪犯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定期向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在特定的区域、场所,接触或会见特定的人;


4、离开居住的城市或迁居时,应当报告考察机关并经过批准。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后,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和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如果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执行原判决中刑罚。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


被判处刑罚后,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1、主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后对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其中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和孕妇,除非犯罪情节非常严重,或者对其居住的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否则应当宣告缓刑。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缓刑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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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缓刑?缓刑期间究竟要不要坐牢?

在看新闻播报刑事案件或旁听法院审理时,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判决:判处某某有期徒刑几年,缓刑几年。


对于大部分不怎么懂法的人来说,根本不理解为何这样判,既然判刑了为何要缓刑。有些人还以为缓刑就是没有判刑,犯罪之后可以不用坐牢。


可以说这种想法错误又危险,因为对法律不理解所以才不清楚什么是缓刑。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什么是缓刑,缓刑究竟要不要坐牢。


一、案例分析1.一场殴打引发的惨案

先来看一看下面的事例。


山东某村民小红自从结婚后就没有生育,本人智力也有些问题,对于被人说什么做什么反应都不是很灵活。


小红的丈夫的老王头脑也不聪明,在外边听信了别人说“小红结婚前跟其他男人不清不楚”的谣言,甚至连带公婆对小红也不是很喜欢甚至是嫌弃。


小红的父亲去世后,本来就厌恶小红的老王及其父母对她的态度更加恶劣,对没人撑腰的小红动辄打骂,还开始虐待小红。


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全按照自己的心情来,大冬天让小红在外面罚站。


某一天小红的公公喝了酒就开始发酒疯,让小红去刷锅,小红没有去,婆婆刘某便用半米长、婴儿手臂粗的木棍狠狠抽打她,之后又因为洗衣服的原因多次殴打小红。


发现小红不对劲之后,她的丈夫老王赶紧打120,可小红早在救护车赶到之前身亡,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殴打没了。


2.各自的罪行

经过法院审理调查,刘某夫妻的行为已达到《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一款第三点的量刑标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判处小红的公公十一年有期徒刑,婆婆刘某有期徒刑六年。


老王虽然在案件中没有直接参与故意伤害致死,但他的行为也属于虐待。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老王对小红有直接虐待行为,与此同时他的行为助长了父母的气焰,最终导致父母故意伤害致使小红死亡。


鉴于事后及时拨打120、积极认罪,故法院判处老王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二、《刑法》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缓刑,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它就是对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他的罪名及定罪,不过后续却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1.刑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在缓刑期间行为人表现良好,那么在缓刑期限到达后就不会再进行原判罚,也就是取消其“定罪”并公开宣告,是我国适用刑法判决时严惩与宽容的相结合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其一犯罪情节较轻;其二有悔罪表现;其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其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刘某夫妇殴打小红致其死亡是犯罪事实,属于“故意伤害罪”且导致人死亡、证据明确,故对两人按照故意伤害罪量刑。




而老王并没有直接参与,属于虐待,所以按虐待罪量刑。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但却没有造成重大伤害会有2年的有期徒刑、管制。


因为虐待罪量刑年限在三年以下,老王的行为也满足刑法第七十二条,所以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老王只要在三年内遵纪守法,就不用再蹲一年零八个月的牢房。


2.老王罪上加罪

但事后老王不思悔过,在缓刑期限内饮酒驾车并撞毁防护栏。虽然经过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已达到法律规定的醉驾标准。




依照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老王酒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撤销缓刑,予以数罪并罚。


对于缓刑人员我国【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有着很清晰的规定,大致意思就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需要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其一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其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三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等。


一旦触碰了这些红线而且情节严重的,不仅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而且会在原来判罚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判罚,也就是最新处罚的法律法规。


老王缓刑期间醉驾逃逸的行为很明显是违法了相关的刑法固定,所以法院判处老王数罪并罚,撤销缓刑。


最后法院给出了最终判决,鉴于老王有坦白、认罪认罚、发生事故逃逸等情节,判决老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原虐待罪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现撤销这一罪名的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原本有机会改过自新、免除判罚,却因为一时的错误罪上加罪,老王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三、遵纪有礼,做守法好公民

正如上述所言,缓刑体现了“教化”的理念,既表明了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犯罪行为的坚决否定,同时又体现了对犯罪分子一定的宽恕。


这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基础上,又给了犯罪分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此外死缓并不是缓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死缓)也是需要收监执行的,就是管制或者拘役。


死缓是指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如果在此期间没有犯罪行为,死刑可判为无期徒刑。


法律虽然也宽容对待部分行为,但我们必须知道法律不是儿戏,触犯法律必然被法律所制裁,为了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都要遵纪守礼,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


缓刑是什么意思?怎么执行的?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我们在看一些法制节目的时候,总会看到“判处×年有期徒刑,×年缓刑”的话,那么缓刑是什么意思呢?缓刑是在监狱里执行的吗?缓刑的适用条件又是什么?接下来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怎么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


在缓刑执行期间,罪犯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定期向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在特定的区域、场所,接触或会见特定的人;


4、离开居住的城市或迁居时,应当报告考察机关并经过批准。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后,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和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如果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执行原判决中刑罚。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


被判处刑罚后,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1、主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后对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其中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和孕妇,除非犯罪情节非常严重,或者对其居住的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否则应当宣告缓刑。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缓刑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我们在看一些法制节目的时候,总会看到“判处×年有期徒刑,×年缓刑”的话,那么缓刑是什么意思呢?缓刑是在监狱里执行的吗?缓刑的适用条件又是什么?接下来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怎么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


在缓刑执行期间,罪犯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定期向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在特定的区域、场所,接触或会见特定的人;


4、离开居住的城市或迁居时,应当报告考察机关并经过批准。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后,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和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如果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执行原判决中刑罚。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


被判处刑罚后,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1、主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后对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其中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和孕妇,除非犯罪情节非常严重,或者对其居住的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否则应当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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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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