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5日讯(记者孙笑天)近日,市民张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自己购买的房屋还没有交付,目前租房压力较大,能否申请公租房?
张先生介绍,他是一位听障人士,在武汉工作,去年在江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尚未交房。他目前租住在公司附近,房租每月1000元,因工资不高,每月承担房租压力很大。此外,他的工作和收入也不算稳定,所以想申请一套公租房。
对此,江岸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即使名下有一套房,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因不方便电话沟通,该工作人员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将申请公租房的详细条件告知了张先生,请他自己对照。如符合条件,即可到户籍地所在社区提交资料,申请公租房。
8月4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到张先生。他说,已收到工作人员回复,他可能不符合相关条件,但还是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的认真回应。
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目前人均月收入在3000元以内、单身在3500元以内);(三)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目前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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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心城区公租房如何申请?有哪些条件?什么时候摇号?租金标准是多少?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换房……
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全部都有解答了,速来查看。
问:如何申请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
答:中心城区公租房及租赁补贴实行24小时无休的 “网上申请”,可通过网页登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ganzhou.gov.cn/)点击移动图标“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或手机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赣州住保”进行申请,然后用手机号注册,申请人需如实填报家庭信息,上传证件资料图片。如有疑问,可向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街办(乡镇)、居委会咨询,或联系相关部门。值得注意的是,若要在赣县区和南康区范围内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问: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中心城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现实施网上申请。
公租房对象申请资格为:(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3)无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户籍的,能提供中心城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在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范围内缴纳了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4)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5)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896元/月,人均储蓄存款不超过39275元/人;(6)拥有车辆的新车购置价、个体工商注册资金和公司股权等不超过10万。
廉租房对象申请资格为:(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2)户籍在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辖区范围内;(3)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城镇贫困群众(城镇低保、城镇特困和支出型贫困家庭);(4)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问: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中心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分为两档,第一档为城镇贫困群众家庭;第二档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现实施网上申请。
租赁补贴第一档申请资格:(1)在中心城区租房居住,能够提供住建部门或街办(乡镇)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3)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租赁补贴第二档申请资格:(1)在中心城区租房居住,能够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896元/月;(3)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4)无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户籍的,能提供中心城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在章贡区、经开区和蓉江新区范围内缴纳了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5)拥有车辆的新车购置价、个体工商注册资金和公司股权等不超过10万。
问: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中心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分为两档,第一档为城镇贫困群众家庭;第二档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现实行网上申请,根据家庭人口数和档次补助发放补助。
租赁补贴第一档。家庭人口1-2人的为450元/月;家庭人口3人的为675元/月;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为900元/月。
租赁补贴第二档。家庭人口1-2人的为270元/月;家庭人口3人的为405元/月;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为540元/月。
问: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什么时候摇号?
答: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实施常态化网上申请,新申请家庭资料经大数据比对后,需街办(乡镇)、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分别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和公示后,第一次先摇取轮候顺序号,进入轮候库,然后按组别和轮候顺序号,由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可供摇号房源情况,适时组织第二次轮候配租摇号。具体摇号时间、房源信息可关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
问:中心城区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多少?
答: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租金原则上为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廉租房租金原则上为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10%。物业服务费不高于本地普通商品房物业服务费平均水平。目前,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含物业服务费)价格为5-5.5元/㎡/月。
问:中心城区公租房如何换房?
答: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中签或承租家庭如需换房,可至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进行需求登记、查阅换房信息。同户型的承租家庭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至公租房运营单位申请互换。若长时间找不到合适房源,也可放弃承租资格,转为领取租赁补贴,自行在市场上租赁房屋解决住房困难。
中心城区公租房主要有5个运营主体,根据中签或承租小区情况,具体如下:
1.渡口路、宜芬村、吉泰新城、黄金家园、西域华城、和谐家园、章江南苑、龙都嘉苑、金色春城等小区中签或承租家庭,可咨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地址:赣南大道1888号,公交车135路、136路终点站,电话:7302628)
2.瑞祥苑、贡江春城等小区中签或承租家庭,可咨询章贡区房管局(电话:8199648);
3.和谐小区、平安小区、宜居小区等小区中签或承租家庭,可咨询经开区房管所(电话:8370591);
4.幸福小区、出口加工区等小区中签或承租家庭,可咨询蓉江新区住建局(电话:8165635);
5.创业家园小区可咨询赣州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电话:8169659)
(何雷瑜 赣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钟清兰)
平报融媒记者 程照华
随着平顶山晚报《我市213套公租房交钥匙了》一文刊出,不少市民询问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8月17日,记者采访了市房产运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王济斋。
据王济斋介绍,为最大限度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我市公租房申报并无户籍限制。申报主体分为单身申报和家庭申报,申报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报条件:
中心城区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6平方米;现有住房经鉴定为危房须限期搬出的。中心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在我市稳定居住满半年且持有居住证;二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申报方式:
1. 手机APP:市民可在手机应用市场免费下载公租房APP,定位“平顶山”,实名注册登录后,按菜单提示信息和步骤自主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在公租房APP中查看审核进度。
2. PC端:登录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fczx.pds.gov.cn/),点击首页“便民服务”跳转至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平台, 在“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目前正在升级维护)选择“河南省”“平顶山市”,进入平顶山市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后可按页面要求下载资料、网上填报个人申报信息。
3. 线下申报:对于年纪较大及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电脑的申报家庭,申请人可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户籍地(外来人员由租住地)辖区街道现场办理。
申报材料:
1. 平顶山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公租房APP及网站平台可下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等);
4. 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证明(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
5. 申请承诺书、经济住房状况核对查询授权书(公租房APP及网站平台可下载);
6. 中心城区居住证、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非市区户籍申请人必要件);
7. 平顶山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必要件)。
公租房实行日常申报、日常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分配制度,受理及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根据房源筹措和各区申报情况将房源统一分配至各区,由各区采取抽签或摇号等方式进行公开分配,未分配到的申请人纳入轮候范围。咨询电话:0375—2636068。
平报融媒记者 程照华
随着平顶山晚报《我市213套公租房交钥匙了》一文刊出,不少市民询问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8月17日,记者采访了市房产运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王济斋。
据王济斋介绍,为最大限度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我市公租房申报并无户籍限制。申报主体分为单身申报和家庭申报,申报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报条件:
中心城区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6平方米;现有住房经鉴定为危房须限期搬出的。中心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在我市稳定居住满半年且持有居住证;二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申报方式:
1. 手机APP:市民可在手机应用市场免费下载公租房APP,定位“平顶山”,实名注册登录后,按菜单提示信息和步骤自主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在公租房APP中查看审核进度。
2. PC端:登录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fczx.pds.gov.cn/),点击首页“便民服务”跳转至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平台, 在“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目前正在升级维护)选择“河南省”“平顶山市”,进入平顶山市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后可按页面要求下载资料、网上填报个人申报信息。
3. 线下申报:对于年纪较大及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电脑的申报家庭,申请人可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户籍地(外来人员由租住地)辖区街道现场办理。
申报材料:
1. 平顶山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公租房APP及网站平台可下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等);
4. 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证明(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
5. 申请承诺书、经济住房状况核对查询授权书(公租房APP及网站平台可下载);
6. 中心城区居住证、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非市区户籍申请人必要件);
7. 平顶山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必要件)。
公租房实行日常申报、日常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分配制度,受理及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根据房源筹措和各区申报情况将房源统一分配至各区,由各区采取抽签或摇号等方式进行公开分配,未分配到的申请人纳入轮候范围。咨询电话:0375—2636068。
拍卖公司拍卖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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